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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中等4个大队执法用房配置后维修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CQS26B00004 采购执行编号:CZ-26170847
项目名称: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中等4个大队执法用房配置后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72,006.51元
最高限价:11,872,006.51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包1:渝中区大队和沙坪坝区大队执法用房维修改造 | 5,816,106.66元 | 1 | 项 | 见磋商文件 |
包号:2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包2:两江新区一大队(原江北区大队)和两江新区三大队(原两江新区大队)执法用房维修改造 | 6,055,899.85元 | 1 | 项 | 见磋商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11,872,006.51元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和包2均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及以上。
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 4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 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自身及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内,潜在供应商将《磋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cqiic_zb0304@163.com。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磋商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备注:本项目采购人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为准。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采购经办人:肖秋容
采购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黄路186号
(2)采购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
采购经办人:肖秋容
采购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黄路1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钧石
代理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钧石
项目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中等4个大队执法用房配置后维修项目磋商文件318定.doc
磋商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渝中等4个大队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定稿2026.3.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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