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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6C00023
项目名称: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0折 | 1 | 项 | 所需米、面、油、蔬菜类、肉类、禽肉(蛋)类、水产类、冻品类、干副食(含干货)、调料类、水果类、奶制品、卤制品、日杂类及其他零星物资等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非中小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采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A2座2409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2)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扫描二维码付款,并将付款截图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电子发票发送到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的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
采购经办人:谭老师
采购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阎志鹏、甘鹏、丁春来
代理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A2座2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阎志鹏、甘鹏、丁春来
项目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定稿)重庆市万州教育矫治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