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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成渝金融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成都)”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6C00943
项目名称:成渝金融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成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50,915.28元
最高限价:2,450,915.28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成渝金融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成都) | 2,450,915.28元 | 1 | 项 |
最高限价总计:2,450,915.28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人可在每年合同期满前 1 个月内商定考核方式(如考核打分),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若服务质量不佳,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续签事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自身为中型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比例)。
3.投标人自身并非中小微企业的(例如:大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或者投标人自身为中小微企业,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投标人资格条件时,若发现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应认定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4、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fljyzbb@163.com(邮件主题填写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收款账户:
户 名:富林基业(湖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账 号:7*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156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缴纳标书费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成渝金融法院
采购经办人:姚刚应
采购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富林基业(湖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纪超
代理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10层F号-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超
项目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招标(终)-CQS26C00943-成渝金融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成都).doc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成都劳务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