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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仪试剂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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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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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待评价
已完成
项目编号 :煜耀招字 [202604]YXDSRMYY-1号
项目名称: “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仪试剂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预算金额: 约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年,合同执行时按照实际采购数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采购限价:本项目执行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 “采购需求”,供应商填报的各项单价及单价合计均不得超过目录中约定的最高单项限价及单价合计限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采购需求: 完成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仪试剂盒的供货、配送及相应伴随服务 ,具体配送清单详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限价 |
| 1 |
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规格 A/B:24反应/盒 |
人份 |
14元/人份 |
| 2 |
甲、乙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PCR法) |
规格 C:24反应/盒 |
人份 |
33元/人份 |
| 3 |
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和和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核酸联合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规格 A/B:24反应/盒 |
人份 |
37元/人份 |
| 4 |
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PCR法) |
规格 C:24反应/盒 |
人份 |
30元/人份 |
| 5 |
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支原体、腺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荧光PCR法) |
规格 A/B:24反应/盒 |
人份 |
43元/人份 |
| 6 |
人 MTHFR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
规格 B:24 人份 /盒 |
人份 |
120元/人份 |
| 7 |
人类 CYP2C19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 - 荧光探针法 ) |
规格 B:12人份/盒 |
人份 |
165元/人份 |
| 8 |
人类 SLCO1B1和ApoE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一荧光探针法) |
规格 B:8 人份 /盒 |
人份 |
360元/人份 |
| 单价合计限价:¥802.00元 |
||||
★注:( 1 )供应商需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 谈判采购 文件要求处理; ( 2 )本次采购包括采购明细中货物价款、保险费用、检测费、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装卸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税费、利润、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支出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均包括在 谈判 报价中; ( 3 )具体内容及相关需求,详见谈判 采购 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执行,满足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至该项目年度采购预算执行完毕。即如当年的该项目供货总金额达到年度采购预算时,无论是否满足一年的服务期,供货合同自然终止;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内采购额未达到该项目年度采购预算时,1年期满,供货合同自然终止。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则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由此造成影响合同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按需求供货(正常配送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5个日历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正常医疗工作 。
质保期:供应商提供的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耗材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 1至3个月须进行更换。
供货地点: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展开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吉新街28号二楼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0:21
采购编号:YNYXA*开通会员可解锁*Z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1.2.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进入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进行查询;(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①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②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谈判时无法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提供“在合同供货时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承诺。3.4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自行提供说明。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