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新增土壤有机质专题报告、土壤有机质专题图件、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报告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2-10
发布于
云南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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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新增土壤有机质专题报告、土壤有机质专题图件、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报告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1:06

项目名称:

联系人:魏芳

采购单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1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方:通海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

报价时间:

需求:

(一)工作要求

根据《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质量控制方案》以及国家和省、市土壤普查办有关要求,开展通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有机质专题报告、土壤有机质专题图件、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报告等成果汇总汇交工作。

(二)技术要求

提交的成果内容符合《第三次土壤营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营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首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士壊营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土壤有机质专题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等有关技术要求,通过各级土壤普查办的验收。项目执行期间,国家及省级土壤普查办对成果汇总汇交工作有新增技术要求的,本项目需参照执行。

(三)实施要求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技术要求及国家和省、市土壤普查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通海县实际,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强化组织保障,合理规划各项成果汇总工作周期,在国家及省、市土壤普查办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通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有机质专题报告、土壤有机质专题图件、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报告等成果汇总汇交工作。

(四)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确保通海县成果汇总汇交工作顺利开展。

(五)人员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本工作的总负责人1人,并明确该项目的具体项目组人员至少3人,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采购人认为负责人员无法胜任本项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原同等条件5日内进行更换,并报采购人批准。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成果文件提供,纸质版不少于6套,电子版1套,根据采购人需求可无条件要求供应商追加。

需求名称:通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新增土壤有机质专题报告、土壤有机质专题图件、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报告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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