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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关于医疗小设备试用征集公告
为更好地了解医疗设备功能、临床适用性与实用性,进一步优化诊疗设备配置,精准评估各类设备的临床适用性,我院拟对以下医疗小设备开展试用征集,现公开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用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试用数量 (台) |
最高预算限额 (万元) |
核心功能和技术参数 |
1 |
输液泵 |
1 |
0.58 |
定容输注(设定总量,完成自动停止)、定速输注(ml/h/滴/分钟,宽速域可调节);有报警与安全防护功能 |
2 |
注射泵(单道) |
1 |
0.32 |
精准流速控制、压力异常报警、断电记忆保护功能,适配重症患者多通道输液需求 |
3 |
注射泵(双道) |
1 |
0.48 |
具备双道独立输注、精准流速控制、压力异常报警、断电记忆保护功能,适配重症患者多通道输液需求 |
4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1 |
0.87 |
通过对肢体施加周期性的空气压力,促进血液和组织液循环,防止静脉血栓形成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 所推荐设备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4.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保障试用期间设备的正常运维及故障处理。
三、试用相关约定
1. 试用期限:本次设备试用期限暂定为1个月,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双方确认之日起计算。如试用科室因故无法按期完成评估,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试用期。
2. 费用约定:试用期内,医院不支付任何设备试用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及耗材费用,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 维保责任:试用期内,供应商负责提供设备全程维保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场处理,确保设备正常投入试用。
4. 设备要求:所提供试用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产品,无破损、无质量隐患,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质量标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型号须为符合临床需求的最新型号,能适配我院现有诊疗流程,需近2年内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使用证明材料(发票复印件、至少2家医院)。
5. 试用报告:试用期结束后,由使用科室填写规范的《医疗设备试用评估表》,形成书面试用报告,客观反馈设备的临床使用效果、性能稳定性、操作便捷性等情况,为我院后续设备采购提供参考依据。试用结果不作为产品准入或采购评审的直接依据,医院可根据试用结果自主决定是否采购该设备,供应商不得强制要求我院进行采购。
6. 法律声明:本次医学装备试用行为与医院采购决策无任何关联,试用结果不作为产品准入或采购评审的依据。试用期满后,医院不承担任何采购义务。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整理,加盖公章(鲜章)后提交:
(一)封面文件
封面:须写明“XX设备试用征集报名材料”、试用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项目申请文件
1. 《医疗设备试用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至少包含报名单位名称、拟推荐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医疗设备试用申请表》(格式自拟,可包含设备基本介绍、推荐理由、技术亮点等)。
(三)产品证明文件
1. 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页)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产品说明书(须为正式印刷版)。
3. 产品宣传彩页(须为正式印刷版)。
4. 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详细列出,可加盖公章确认)。
5. 产品报价单(如有,可注明参考报价,非强制提交)。
(四)企业资质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代理授权书(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附完整的授权链,含个人授权书)。
5. 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医疗设备试用承诺书》(须按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
7. 《产品质量及资料真实性保证函》(承诺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完整)。
8. 推荐产品在同类医疗机构的使用客户名单(优先提供省内同级别医院案例,含科室及联系方式,如有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可一并提供)。
五、报名方式与时限
1.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沙堤院区行政综合楼6楼医疗仪器部办公室。
3. 提交方式:
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至上述报名地点(不接受逾期提交)。
电子版:将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项目申请文件还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表格和Word文档),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规则为“项目名称+品牌+公司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yqb*开通会员可解锁*@qq.com
重要提示: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此次报名作无效处理。
六、比选方式
医院将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及所提供设备进行综合比选,确定试用设备。比选要素如下:
比选要素 权重 评分要点
1、资质审核10% 供应商资质齐全、合规,设备相关证件完整有效
2、设备性能 80% 临床适用性评估、可靠性与安全性、经济性 设备为最新型号,性能参数适配临床场景,运行稳定性、安全性及操作便捷性达标、设备价格及配套耗材价格合理。
3、行业口碑 10% 供应商过往合作案例、行业信誉良好,无不良投诉记录
七、注意事项
1. 本次征集活动为采购方为后期采购项目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和试用评估,不产生法律效力,其调研和试用结果仅为采购方采购部门参考使用,不对正式采购时起到任何限制和约束作用。
2. 本次试用征集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 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实际情况选择报名一项或多项设备,多项设备需分别提交材料。
4. 试用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及试用期间的全部维保由供应商负责,因设备质量问题或使用缺陷导致医疗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试用期内医院如发生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医院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使用缺陷造成的损坏,由供应商承担。
6. 试用期间产生的一切与设备相关的医疗数据及患者信息,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医院所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获取或使用。
7. 如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不影响本院继续开展试用工作,本院仍可在本次征集中收集有价值的产品信息作为后续采购参考。
八、联系方式:
(一)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沙堤院区医疗仪器部。
(二)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 《医疗设备试用承诺书》(模板)
2. 《医疗设备试用评估表》(模板)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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