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 评价 - 环评拟批公示 】 20 2 6 年 7 月 20 日大庆市 生态环境局 关于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新能源( 500MW 风电部分) 220kV 送出线路项目 环境影响 报告 表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0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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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新能源(500MW风电部分)220kV送出线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政策法规科)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    编:16331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新能源(500MW风电部分)220kV送出线路项目

大庆市林甸县境内

中油林甸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庆恒安评价检测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2605-23*开通会员可解锁*-793883,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4698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9510m2,临时占地面积85188m2。该项目新建升压站至500千伏林甸汇集站1 回220千伏线路,线路长24千米。项目总投资为41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按规定进行表土剥离和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鸟类撞击。线路巡检和维护时,应避免过多人员和机械进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加强运营期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情况的跟踪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物料洒落形成二次扬尘,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租赁附近村屯的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村屯排放设施。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选取质量优异的导线,降低电晕放电、间隙放电产生的电磁噪声,确保线路对地高度。架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m处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调配场。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选取优质导线,合理选择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保证安装质量,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科学确定线路对地距离,线路定期巡检,保证其运行良好。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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