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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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范飞行活动,维护空域安全与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大庆市公安局起草形成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天。社会各界单位及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  电子邮箱:2485064035@qq.com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王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大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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