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新县城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EPC第0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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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云南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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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新县城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EPC0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正:

1、原条款: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第(3)点施工负责人要求,包含“(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现修改:删除该注释内容,其余条款不变。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7.3条款,原文“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最终查询结果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更正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最终查询结果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七)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作如下更正:

“担任设计负责人年限”更正为“担任总项目负责人年限”;

“设计负责人”更正为“总项目负责人”;

“本人主要设计业绩”更正为“本人主要业绩”。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企业信用查询部分,删除原文“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内容详见公告3.8.2至3.8.5。”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招标文件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未做更改,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保持不变。本补遗书未涉及的其他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本次招标文件补遗书发布后提出的异议均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自行答疑。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查阅,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①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②该补遗书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统一向潜在投标人发布,各投标单位应及时登录进入网站下载。

联系人:周定松

电话及传真:0887-8222811

招标人: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迪庆宸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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