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生产空调关键元器件改造项目补遗澄清公告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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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云南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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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卷烟厂生产空调关键元器件改造项目补遗澄清公告02

潜在投标人:

楚雄卷烟厂生产空调关键元器件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562*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编号:C53A*开通会员可解锁*)原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开标,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第一次补遗澄清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第二次补遗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关于“设备技术指标与选型”评审因素中有关“计算依据楚雄当地气象参数和楚雄烟厂车间空调参数要求”内容,对“楚雄烟厂车间空调参数要求”补充如下:

房 间 名 称

空调编号

冬季空调温湿度

新风比

温度(℃)

湿度(%)

烤烟型烟叶储叶房

KZB3-4

22~30±2

60~70±5

15%

参配间

KZD1-4

22~27±2

60~70±5

15%

混丝间

KZE1-2

22~27±2

60~70±5

15%

残叶处理间

KZE-3

22~27±2

60~70±5

15%

烤烟型烟储丝房

KJB1-4

22~27±2

60~70±5

15%

滤棒成型发射间

KJC1-3

20~25±2

55~65±5

15%

卷接包生产区

KJD3-4,KJD6-7,KJD10,KJD12-14,KJD17-18

22~27±2

55~65±5

15%

2.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蒸汽加热器热源为0.3MPa饱和蒸汽。

3.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关于“不锈钢风机风压≥1135Pa”中的风压为全压。

4.因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原第一次补遗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605150900

5.其余内容不变,本次补遗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以最新发布的补遗澄清所作的解释为准。

特此澄清,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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