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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20所校园经营性资产(房屋场地)10年出租及限定业态独家经营权益
拍卖公告
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托,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将对寻甸县20所校园经营性资产(房屋场地)10年出租及限定业态独家经营权益(以下简称“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经营期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备注 |
1 |
寻甸县20所校园经营性资产(房屋场地)10年出租及限定业态独家经营权益 |
10 |
6,296.00 |
1,000.00 |
5.00 |
超市、果饮、文印、洗衣、医务、理发、澡堂 |
具体标的明细详见附件四《寻甸县20所学校40项经营资产明细表》。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
2. 竞买人须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
3. 竞买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日期为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前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4. 企业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5. 竞买人应在报名前实地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已知瑕疵,并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竞买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已对标的物现状完全了解并接受。
6. 竞买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其提交资料全部审核通过并办理完保证金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价。
7. 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报名方式、时间
1. 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切换至"昆明市",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 网络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 标的展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 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代理公司联系。
4. 竞买人未参加标的展示的,不影响其报名资格,但视为对标的现状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五、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 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之前在云南省内其它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是否注册国有产权竞买人角色,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A证书相关问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需提交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图、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2. 其他组织:需提交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图、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它资料。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到账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
2. 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报名人须与缴纳保证金的名称一致。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 保证金缴纳账户、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8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甸支行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3)拍卖结束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功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在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竞买保证金。
七、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1. 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开始至竞价结束。
2. 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 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竞价方式及规则
1. 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 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 竞价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4. 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6. 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7. 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公告发布途径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
十、成交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缴纳1,000.00万元的成交款。并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合同文本见附件五),剩余尾款以《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支付成交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支付约定的拍卖佣金。
十二、特别说明
1. 标的现状及瑕疵: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对标的的一般性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委托方故意隐瞒重大瑕疵的除外。请竞买人与我公司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瑕疵。
2. 经营期限:本次经营权经营期限为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买受人在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后不得转让、转包或分包,对于24项仍在租期内的资产交由买受人统一管理。
3. 现有租赁关系及"三不变"原则:本次拍卖标的为经营权,部分经营场所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期未满(目前有24项资产仍在租期内,合同到期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延续到*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在租项目及租赁情况明细表"备注"栏及附件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继续履行现有租赁合同,承租方、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维持不变(即"三不变"原则),自经营权移交之日起的租金由买受人收取,具体参照《经营权转让合同》的要求,买受人不得 以存在租赁关系为由拒绝履行竞买义务。
4. 超市经营范围:可经营文化用品、生活用品,预包装食品(面包、牛奶);严禁出售烟、酒、危险物品、不良文创产品;严禁出售高油高糖高盐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辣条(调味面制品)、方便面(含泡面)、碳酸饮料、含糖饮料、膨化食品、油炸食品、腌制食品、现场加工食品(例如烤肠、关东煮、烧饵块)、大功率电器(例如电热杯、电热毯)等。具体禁止品类清单见附件七。经营期内如需调整禁止品类清单,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执行。
5. 经营证照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6. 学校管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后,须服从学校日常管理,并与学校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
7. 独家经营及场地使用:买受人取得10年经营权后,无需额外支付该经营权所依附的校内房屋建筑物使用费;经营期内买受人享有对应校园业态独家排他经营权限,委托方及下属各学校承诺经营周期内不在校内增设、引入同品类经营性竞争业态。本次经营权转让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划拨教育用地用于校内配套服务设施的有关规定。
8. 政策变化处理:经营期内,如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校园经营性资产无法继续经营的,委托方有权提前收回经营权,并按剩余经营年限比例退还已收取的经营权转让款。同时,委托方应合理补偿买受人经评估的装修及设备残值。双方对补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9. 合同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向委托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与竞买保证金系不同性质的款项,履约保证金在经营期间无违约行为的,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10. 买受人在后续经营期间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及税费等)及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部门标准按时缴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1. 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后,委托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以实物现状移交)。
12. 税费说明:本项目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成交后,买受人如需开票,自行向税务局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当年调整的现行税率。
13. 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合格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14.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5. 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16. 给委托方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17. 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买受人如不按期付清成交款、佣金等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
18. 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9. 后附《经营权转让合同》,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签订时的为准。
十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系电话:赵忠胜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杰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 竞买须知
2. 竞买申请书
3. 竞买承诺书
4. 寻甸县20所学校40项经营资产明细表(含在租项目标注)
5. 经营权转让合同(文本)
6. 现有租赁情况明细表
7. 校园经营禁止品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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