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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1001291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日
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投标响应函以本次上传为准。
(投标人全称)授权 -------------------- (全权代表姓 名) 项目(项 )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 目编号: 括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报价文 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60日;
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采 购单位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采购相关工作。
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按受招标文 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采 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 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9、我方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 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 内禁止参加我司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
|---|---|
| 投标人(公章) : | |
| 联系人: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 |
| 日 期: モ 月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