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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6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7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4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项目设计已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
25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36278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
业主为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
府古荡街道办事处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项目设计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开通会员可解锁*0万元。
2.3建设规模:
包含莲花社区、文华社区、古东社区、古南社区、古北社区
5
个未来社区,重点做好环境综合提升、九大场景和数字化建设,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
、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
2.4招标范围:
以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设计,包含莲花社区、文华社区、古东
社区、古南社区、古北社区
5个未来社区,重点做好环境综合提升、九大场景和数字化
建设,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具体包括方案设计
(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及
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
2.5设计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总设计周期6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
业务)。
4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
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进入定标环节中的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
外)各补偿3000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补偿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5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西湖-开标室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杭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区分中心)东楼三楼)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
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2号
联 系 人:周晓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楼
联 系 人: 李苏玲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840169461@qq.com
年
月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2号
联系人:周晓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楼
联系人:李苏玲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项目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
1.1.6
建设规模
包含莲花社区、文华社区、古东社区、古南社区、古北社区5个未来社区,重点做好环境综合提升、九大场景和数字化建设,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1.1.7
总投资
本项目工程投资约*开通会员可解锁*0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见招标公告。本工程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
60
日历天,其中: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
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
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
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
后续服务阶段: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具体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
设计工作分包,但须经招标人同意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项目基础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苏玲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
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
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
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_300_,不得少于100,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131.12
万元。
☑风险控制价
104.896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
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
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 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
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
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
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
“杭银在线”系统(https://hyzx.hzbank.com.cn/hykx/logon.jsp)
,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
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区分中心(杭州市西湖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
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56036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
、投标函封面外,由
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伍
份
展示图板
☑无
;
设计模型
☑无
;
BIM模型
☑无
;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
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
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叁
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
依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3.7.5(B)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其他: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西湖-开标室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西湖区分中心)东楼三楼)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
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
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
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
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库选经济、
技术专家 4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
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
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4名,
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5名)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其他要求:
/
。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间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容
☑1.价格因素: 权重10%;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 ;
☑2.企业实力: 权重30%;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
员规模,近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 权重25%;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
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
;
☑4.投标方案: 权重20%;主要包括技术标(设计方案)情况,设计重
难点解决方案等
;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权重15%;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
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
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进入定标环节中的中标候选
人(除中标人外)各补偿3000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补偿 。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
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
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
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
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
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
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
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
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
分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
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
决);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
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
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
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
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
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
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
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
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
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
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
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
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9. 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10.其他:
/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
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
如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
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
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20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1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2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
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
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
资质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3)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
书为准);
(14)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
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22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
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
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
包。
23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
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
24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
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
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
件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
总)及相关附件;
(4)投标保证金;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6)投标承诺书;
(7)联合体协议书;
25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 3.1、3.5。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
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
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
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
向设计分析图等
26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
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以城市道路为例,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
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3.1.2.2 设计说明
3.1.2.3 工程方案内容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
(2)道路规划横断面布置方案图
(3)重要节点方案图
(4)桥梁与隧道工程方案图(如有)
(5)排水工程方案图
(6)附属工程方案图
(7)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
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
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
求)。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27
(4)投标函附录
(5)原创设计声明
(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
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
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
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
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
的依据。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
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28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
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
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
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
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
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9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3.7.4 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
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30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
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
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
、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做好
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的抽取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
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
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从省综合性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
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3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
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
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
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
招标。
7.2.2 定标原则: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
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的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
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
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
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
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
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
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应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
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
33
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
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后续服务便利;
(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9)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应结合现场面试及7.2.7条的定标要素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可采用
下列方法: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
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
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
告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
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34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
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
果经济补偿费。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
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
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35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
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
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
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6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
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
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
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
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专用条款)》中2 发包人中明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附表: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
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5.1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
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
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
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
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
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
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
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
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
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
39
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
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
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
按资格审查中的“(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
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
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评审因素
分值
设计方案
评审因素
对全域未来社区相关政策解读、本项目社区现状基本情况分析等
内容进行评审;
0-10
对本项目的设计理念认识到位,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包含项目设
计主题、设计理念、设计目标及设计定位等内容的详细阐述;
0-10
建筑设计方案需因地制宜,确保与城市环境协调,凸显古荡全域
未来社区特色亮点。
0-15
景观设计方案需形成浓郁地方特色的绿色景观体系,强化城市界
面与绿地空间的交融与渗透。
0-15
40
方案设计应全面符合全域未来社区创建的各项要求,结合项目实
际场景与核心诉求,制定针对性强、可落地的设计措施,保障设
计方案的合规性与适配性;
0-10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0-7
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是否准确到位进行比较、分析;
0-8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
0-4.5
其他评审因素(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
内)等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认为需增加的)
0-0.5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
(最高 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 0 分;(如某项目
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 0.2 分,满足要求得 0.2 分,不满足为 0 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
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
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
达指定地点得0分。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
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
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1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
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
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费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类(不
含工业类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的设计业绩的,每个得
1.5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上述要求内
容,合同无法体现的,需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否
则不得分。】
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可重复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
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费80万元及以上
的房屋建筑改造类(不含工业类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项目)
的设计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上述要求内
容,合同无法体现的,需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否
则不得分。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项目规模、
属性,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否则不予得分。】
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可重复得分。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专业资格(具体要求见人员要求表),
3
42
所有专业齐全且满足要求的得3分,每少1个专业扣0.5分。
【证明材料:执业注册证、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
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
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员不得兼任。】。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
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
台”)发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
发布的“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1月30日,则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
企业的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
体牵头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
级计取,以设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
附表1.3.1中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
附表:本项目设计人员要求表:
序号
本项目承担职务及专业
人员要求
人数
1
项目负责人(建筑)
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2
建筑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3
装修专业负责人
具有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4
电气负责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
1
5
给排水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1
43
6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1
7
园林景观负责人
具有园林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8
造价负责人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1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
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
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
≤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
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
标基准价1%的 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
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
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
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
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
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
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44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
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
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
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
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
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
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
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
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
45
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
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
4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 包 人 (全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 则,双方 就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项目设计及
有 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项目设计
2.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
3.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6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莲花社区、文华社
区、古东社区、古南社区、古北社区5个未来社区,重点做好环境综合提升、九大场景
和数字化建设,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景观工程、周边公园绿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等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
算编制和调整、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及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设计内容具体包括莲花社区、文华社区、古东社区、古南社区、古北社区 5 个未来
社区,重点做好环境综合提升、九大场景和数字化建设,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景观工
程、周边公园绿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2. 本工程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各个
阶段。
3.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各阶段设计内容,协助各类报批报
审并做相应的设计调整直至报批报审通过,提供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供设
计技术交底等服务。
4. 双方特别约定: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对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和/或服务内容进行单方增减、调整、变更。
三 、 工 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48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2.签约合同价为: 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不含
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为
%。。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
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杭州市西湖区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9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盖章并在设计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发包 人执
份,设计人执
份。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50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
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
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
知》(杭建工(2025)118号)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按通用条款约定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设计人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投标书、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补充文件、招标答疑纪要);
(6)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51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10)其他:
/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
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按发包人指定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按发包人指定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属于保密范围的资料的保密期限为【永久】 。
2. 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
人的要求实施。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52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代表发包人对设计质量、进度等进行监
督,设计存在质量问题或设计进度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设计单位采取整改措施;
(2)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所有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盖发包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仅有本人签字未盖章的,经发包人追认,则对发包人有效;未经发包人追认的,对
发包人不具有效力)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3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10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因设计人原因
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设计周期延
长,由设计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和设计周期延长责任。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3.1.3.1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
计图纸中落实;
3.1.3.2
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
求,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
3.1.3.3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
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3.1.3.4其他:
(1)因政府项目的特殊性,设计人不得以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全而拒绝配合项目
推进。但因资料不全导致后续返工修改的,需双方另行协商。
(2)发包人对已完成的该阶段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后,设计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
设计。但发包人要求或同意设计人提前启动下一阶段设计的除外。
(3)设计人组成经发包人认可的为本项目工作的专门的设计项目团队,设计项目
团队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设计任务
书完成设计工作。
53
(4)指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设计人主要人员在设计各阶段到发包人所在地向发包
人汇报,指派设计人各专业人员参加项目设计意图介绍、设计交底等会议,配合发包
人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项目设计审查会,介绍项目设计或项目推介等。
(5)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报批报建工作,确保设计的成果文件获得批准通过;及
时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参加主要阶段验收;协助发包人为本项目选择材料、设
备,协助发包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图纸审核。
(6)设计人对发包人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在提交发包人
的设计修改通知中应注明修改原因及修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若设计人未知会发包人
而擅自修改设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7)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报建工
作,提供准确的图纸及说明。
(8)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设计人不得向本合同缔约方外的任何一方扩散、转让
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索赔。
(10)设计人对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所有义务,负有全部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同
时,设计人的全部技术责任和义务,并不因发包人的任何审核、批准而获得免除。
(11)设计人对发包人选择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设计单位提供专业的技术支
持。
(12)设计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的每一阶段设计成果均应以该阶段设计负责人和
总设计负责人的签字版本为准。
(13)如设计人对分项设计进行分包,需事先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项目管
理方书面同意。
(14)专项设计成果不满足发包人评审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满足项
目品质成果要求的设计团队。
(15)竣工时设计人需根据发包人确认的项目变更情况,完成工程竣工图审
核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54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代表设计人全面履行对发包人的合同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继任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更换前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管
理经验,且更换前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
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人员到位履约保证金的50%作为违约
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均由设计人予以赔
偿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2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
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应在接到
发包人通知后2日内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工作,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与
发包人共同协商解决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随投标文件提供(公开
招投标项目)或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其它方式招标项目)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设
计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的人员,设计人应在接到发
包人通知后2日内督促人员按要求完成工作,如需更换人员,设计人与发包人共同协商
解决。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设计、关键性工作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
设计、设计调整以及相应的配合工作、设计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55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除禁止分包设计内容外,由设计人另行委托的单
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发包人书面认可及备案,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分包的专
业配套工程设计成果由设计人承担连带责任。专项设计成果不满足发包人评审要求,
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满足项目品质成果要求的专项设计团队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
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分
包人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复印件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由设计人自行支付,如因设计人逾期支付分
包工程设计费导致设计进度延迟的,设计人应按设计周期延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发包人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本合
同项下的全部设计费,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联合体成员自行协商本合同项下设计费的
支付方式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1)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应当符合国
家有关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并确保该设计成果文件能一次性通过审查,否
则设计人应按审查机构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修改并直至通过审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修改费用、图审费用以及对发包人损失的赔偿等)均由设计人
承担,还需承担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违约责任,即每逾期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的违约金。
(2)设计人依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如修改文件需要再
次报送审查的,设计人应确保修改文件一次性通过审查,否则设计人应按审查机构和
发包人的要求继续修改直至通过审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修改
费用、图审费用以及对发包人损失的赔偿等)均由设计人自行承担,造成成果提交逾
期的,即每逾期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的违约金。
(3)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资料有问题,设计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并
经发包人确认,因设计人未及时通知导致设计延误或设计返工等责任由设计人承
56
担。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
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
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
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
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
的,另行协商确定 。在合同签订后,有新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实施,对强制
性的规定或标准设计人应遵照执行,就同一事项有不同标准、规范的,以较高规定者
执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
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最
高要求执行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按发包人要求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工程设计总进度计划及各
个阶段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及阶段性设计成果提交日期等,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
人员保证措施等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发包人一般
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若发包人未在上述
期限内完成审核或批准或修改意见,不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过程设计进
度计划。若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迟延而修订设计进度计划的,即使发包人
确认了修订后的设计进度计划的,也不能免除设计人按合同约定的原设计期限承担违
约责任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57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
在发生该情形后
3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5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无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光盘、CAD格式及
PDF格式等形式的设计文件电子版 。报建、评审会、汇报会、专题会议所需图纸、资
料等由设计人根据需要提供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20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20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
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由发包人确定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
务。
9.3设计人派专人长期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且上述发生
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9.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
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
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各项中间结构及竣工验收。
9.5设计人必须做好现场服务,及时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
时到现场处理紧急事件,若设计人未按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每次扣除合同价万分之
二的设计费作为违约金。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58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次中标价为合同价,为总价合同,最终设计费用按最终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结算,并参考控制价相关费率,乘以优惠率,按实结算调整设
计费用。设计费控制价取费基数按*开通会员可解锁*0万元。最终设计费结算价=【按“最终施工招标
控制价为基数”计算的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1.0)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x附加调整系数(1.0)】x折扣率(80%)x优惠率(优惠率=中标价/最高投标限
价)。
本合同价包括本工程设计内容的全部费用,若因发包人、规划等原因而引起的设
计调整,设计方需无条件配合,非重大颠覆性调整,设计费用不做调整。在方案阶段
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
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设计各阶段需要举行专家论证会时,所产生的会务费、专家费
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设计变更涉及建设标准发生变化的内容,需经发包
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合同价中包括设计人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且不
限于交通组织评价、节能评估、环境可行性研究影响初步分析等。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支付的本合同价款已经包括设计人在项目设计至审批通
过整个过程以及施工配合等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下各项费用:
(1) 乙方的设计报酬;
(2) 在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乙方为履行其职责,参加项目设计审查会议、提供
招标采购技术支持等的全部费用;
(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应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的全部相关税费;
(4) 合同规定份数内项目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纸张费、印刷费和晒图费等;
(5) 有关影印、购买文件、资料、记录的费用及各种通讯费用等;
(6) 乙方和其他协作单位设计配合、协调报批和咨询等全部工作的费用;
(7) 相关保险费用;
59
(8) 在未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的设计费用及其他费
用;
(9) 相关专家评审费用;
(10) 乙方为履行合同职责而发生的其它费用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一切风险费用均已计入签约合同价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
(3)其他价格形式:
/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或预付款的比例
合同价的30%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
始设计日期
/
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3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3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20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乙方根据本合同须无偿负责修改项目设计文件中存在的一切缺陷或其他缺点,
并应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或有关副本后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修改。如果存在
重大缺陷,则需赔偿所需要的损失,具体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但不得影响设计计划。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设计行业责任保险并报甲方备案,以及对设计成果负
瑕疵担保责任,无偿负责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若由于乙
方设计错误、不满足规范及其他因不及时、不完全、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工程
在报审、施工或使用中出现质量等问题引起投诉、赔偿时,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外,乙方承诺无偿负责采取补救措施。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
失,具体由双方协商。
60
设计人需对设计质量引起高度重视,因设计失误造成的工程成本增加、工期延误
且情节严重的,设计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
确定。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
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
发包人所有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为
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擅自转给第三人
或擅自使用的,每发现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
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将文件提供给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第三方单位无偿使
用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设计人承担
。
其他:(1)设计人在与发包人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发包人的信息,
包括项目信息、技术图纸、资料、经营信息、人力资源、本合同所涉及的设计/研究内
容、设计/研究成果等等所有未公开之信息为发包人的商业秘密,设计人应予以严守。
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设计人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
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
(2)设计人应保证其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图纸及文件(包括阶段性
和最终性成果)及设计人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
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否则,若因设计人原因所产生
任何纠纷、争议的,由设计人承担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发包人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
均由设计人赔偿,同时,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在限定时
间内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替代设计成果。
(3)对于设计人为履行本合同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设计成果,以
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在发包人支付了相应的设计费用后,双方同
61
意其所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申请专利权和专利权等权利属于双方共同
所有,但非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不得用于除本项目及本合同外的其他事项。在本合
同因设计人的过错解除或终止后,发包人在支付完成相应设计费后,有权自行或委托
他人为任何方式之使用、修改和处分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但设计人对发包人修改
后的设计成果不承担责任。
(4)在该项目终止或经发包人作为权利人之一许可的情况下,设计人可在其宣
传和专业材料中使用本项目的设计成果。
(
5)甲方有权对设计单位、设计师,以及其过往业绩进行无偿宣传。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设计人原因,发包
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返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
始发包人书面通知设计人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合同
口径计算,均以发包人认定的为准)按不高于实际发生工作量的90%给予设计人相应设
计费,设计人承诺不再向发包人主张任何费用或经济赔偿。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除返
回发包人已付的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
经济损失的,由设计人承担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千
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合同总金额
(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赔
偿。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设计费的10%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1、设计人若在设计成果中
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变更的,如出现一般变更,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处以违约金
(违约金=联系单预算金额*设计费费率),且不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如出现较大变更,发包
人有权对设计人处以违约金(违约金=联系单预算金额*设计费费率*1.2),且不低
62
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如出现重大变更,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处以违约金(违约金=联系单预算
金额*设计费费率*2),且不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上述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设计费的10%。
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设计人需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提交变更后的设计
文件。设计联系单应符合发包方联系单管理制度。所有设计修改,需经发包人确认后
方可实施。经发包方确认的内容,若设计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
书面告知发包方,经发包人认可后及时完成。且设计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完成重新审
批工作。因设计修改造成(非设计人原因除外)的工程损失由设计人承担相应责任。
3、因工程建设需要对设计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进行一般设计调整的(例如总图、
户型变更等)或因国家有关规范变更调整导致设计调整的,设计费不做调整;确为重大
调整的(非设计人原因)、设计成果经发包人确认或设计人已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发包
人要求变更设计的,双方另行约定补充协议。
4、若发包人通知设计人进行设计更改,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设计
修改,并出具合格的设计联系单。所有设计联系单位应由设计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审定
后签名、加盖注册章,并由设计单位盖技术专用章,注册日期、编号后经发包方确认
后方为有效
。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方案设
计和施工图设计中,设计人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特别是各项技术指标的计算必须认
真负责,每发现一项错误设计人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
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设计人需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不论合同是否解除,设计人均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14.2.6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应在发包人要求的
时间内修改并再次提交发包人。
14.2.7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由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等仅限于设计人在本项
目的服务中使用。在本项目结束或合同终止时,设计人应将上述资料及其电子文本、
复印件、数据摘要等全部归还发包人。设计人及其人员无论是在服务期间或服务结束
后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向第三方透露。
14.2.8设计人如果发现有泄密事件,应尽快通知发包人,并协助发包人做好调查
和处理工作,以减少损失。
14.2.9如本设计合同解除的,设计人应自接到解除通知之日起(10 )日内返还发
63
包人提供的全部资料,设计人逾期返还或返还的资料不完整的,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
同设计费总额(5)%的违约金。
14.2.10无论因何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经发包人确认并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
设计人已提交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均属于发包人。
14.2.11设计人应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设计
人的尾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14.2.12本项目需派驻设计人员驻现场服务。
14.2.13本项目派驻驻点设计人员要求:应配备各施工阶段相应专业设计工程师,
要求有足够相关工作经验,前期参与本项目设计工作,对本项目有足够了解,并因具
有相关专业资质,发包人(监理单位)应对驻点设计人员资质进行核查。
14.2.14设计驻点人员应在驻点期间对于施工现场与图纸内容进行审核,发现施工
现场与图纸内容不相符或者施工做法不到位等情况因书面报告发包人或监理单位。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3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64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8.1 设计人按合同约定的形式、数量、质量和期限向发包方提交规定的设计
文件,并对所提交的设计文件负最终和全部责任,详见合同附件三。发包人有权要求
设计人对其提交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进行合理修改,设计人应接受并无偿实施。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造成设计人设计返
工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就设计人返工所需工作量及返工费进行约定。因
设计人原因导致设计资料需返工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不得要求发包人另行
支付返工费用或延长设计期限。
18.2 因发包方要求召开的设计例会,设计人应按发包方要求及时参加,上门服
务,该等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中。双方在会议中讨论确认的结果需以会议备忘
录等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完善设计的依据。未按要求执行发包方例会制度的,发包
方酌情扣除设计费。每次缺席扣除设计费原则不超过设计费的0.2%。
18.3 设计人应配合发包方办理设计文件审批手续,如设计文件不符合要求导致审
批不能通过的,由设计人与主管部门沟通,按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查,设计人
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18.4 设计人应在发包方指定的期限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18.5 如施工现场需设计人员到场服务的,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方通知后24小时内
安排人员到施工现场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问题;并按发包方通知参加各项验
收,签署验收资料,配合发包方竣工验收备案。此部分发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于合同
价款内。
18.6 非设计人合同范围内的专业设计文件或施工深化设计,设计人作为设计总负
责单位应无偿承担有关专业设计文件或施工深化设计的审核确认工作。
18.7 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侵犯第三人权利的,由设计人承担一切责任。
18.8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询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设计人设计过程进行监
督、检查,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设计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对设计
文件的检查或修改意见或确认不能免除设计人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
承担责任。
65
18.9设计人应协助发包人进行样板选材及定版,并出具书面建议。本工程项目中
所涉的建筑材料、设备须单独组织加工定货的,设计人须无偿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服
务、咨询和相关分项工程的二次设计需求。
18.10因设计人提交的图纸资料有误,导致预算编制产生错误,施工中造成重大工
程变更的,设计人有责任对图纸进行重新校核修改,同时承担变更金额2%的违约金,
直接在设计费中扣除。
66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以古荡街道全域进行未来社区项目设计,包含莲花社区、文
华社区、古东社区、古南社区、古北社区
5个未来社区,重点做好环境综合提升、九
大场景和数字化建设,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具
体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报批配
合、施工配合及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及相关出图标准要求,并应
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
有)和初步设计审查。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本工程设计
服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报批配
合、施工配合及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
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
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
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
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
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7)发包人通知设计人开展的有关该阶段的其它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67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景观、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
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及发包人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
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
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设计人应配备造价师,完成各类设计指标、成本指标、设计概算文件的编
制,报发包人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完善。
(4)发包人通知设计人开展的有关该阶段的其它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
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
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
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
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
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
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
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68
附 件 2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各
1
方案开始
3天前
2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
1
方案开始
3天前
3
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各
1
方案开始
3天前
4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1
方案开始
3天前
5
工程勘察报告
方案设计开始前
3天提供初步
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开始
3天
前提供详细勘察报告
6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1
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
3天前提
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
7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
1
初步设计开始
3天前
8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
1/*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版及
区域位置图
1
初步设计开始
3天前
9
市政条件
1
方案设计开始
3天前
10
其它设计资料
1
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
3天前
11
提供主管部门或存档部门出具的所有外立面改造、室内设计相关的完整建筑竣工图
1
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
3天前
12
竣工验收报告
1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5天内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69
附件 3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文件
10份及以上
自本合同签订后(
20)天
发包人如果有需
要,提供各阶段
电子文件(包括
DWG格式文件、
天正软件转换成
T3格式);
报批阶段一些阶段性图纸不算在总份数内。
2
初步设计文件
10份及以上
自方案设计文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通过且发出开展初步设计文件工作通知后(
40)
天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10份及以上
自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财政预算审核通过后(
20)天
4
电子
U盘
8份及以上
自初步设计文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通过后(
30)天
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如有)、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上述文件份数不包含过程沟通、报批、报审稿的文本(但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中),正式成果超出上述约定文件份数的,双方另行约定费用。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
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
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70
附 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
71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72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总价:
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或费率 /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无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无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
每次不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本次中标价为合同价,为总价合同,最终设计费用按最终施工招标控制价
为基数结算,并参考控制价相关费率,乘以优惠率,按实结算调整设计费用。设计费
控制价取费基数按*开通会员可解锁*0万元。最终设计费结算价=【按“最终施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
计算的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1.0)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x附加调整系数
(1.0)】x折扣率(80%)x优惠率(优惠率=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
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
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他:
/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最终设计费结算价=【按“最终施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计算的设计收费基价x专
业调整系数(1.0)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x附加调整系数(1.0)】x折扣率(80%)
x优惠率(优惠率=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73
五、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款
预付合同设计费的30%
(预付款抵作设计费)
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支付合同设计费的20%
方案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且完成方案
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
累计支付至调整后合同总价的80%
施工图设计完成且经甲方认可后,图纸交付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费
累计支付至调整后合同总价的100%
竣工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备案
之前)支付,付清合同余款。
(1)发包人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设计人未
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原件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上述设计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税费、通信通讯、快递、
设计加班费用、赶工费、长期驻现场的设计代表和现场服务费、制图出图晒图(合同约定的数
量)、管理费、差旅费用等相关费用(含后期其他单位深化图纸的审核工作费用)。
(3)参与施工过程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工作不另计费用、发包人需要设计人
派代表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时,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不另计费用。
发包人的开票主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设计人的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税率【6】%);□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
【
】%)。
开票错误的责任承担:如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开票错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如发包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合抵扣联,则设计人应当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
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承包
人逾期提供造成发包人不能抵扣或者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当予以足额赔偿。
7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项目设计2、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开通会员可解锁*0 万元;
建设规模 :
包含莲花社区、文华社区、古东社区、古南社区、古北社区
5个未来
社区,重点做好环境综合提升、九大场景和数字化建设,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景观
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建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
。
3、招标范围:以古荡街道全域未来社区设计,包含莲花社区、文华社区、古东社
区、古南社区、古北社区
5个未来社区,重点做好环境综合提升、九大场景和数字化建
设,建设内容为室内装饰、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具体包括方案设计(
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及验
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4、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总设计周期6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15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
为
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
二、设计要求
1、全域未来社区建筑及室内设计
(
1)建筑设计:按全域未来社区创建要求,完成重要建筑的改造设计以及核心道路
的外立面设计方案,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按全域未来社区创建要求,完成重要建筑(包括但不限于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设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规范完成,设计内容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3)无障碍设计:按全域未来社区创建要求,完善全域未来社区的无障碍设计,包
含但不限于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以及无障碍坡道等。
2、全域未来社区景观设计
(1)公园广场:按全域未来社区创建要求,完成全域范围内有代表性的公园广场景
75
观方案设计,设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规范完成,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等。
(
2)市政景观:完成全域范围内核心道路的市政景观设计,打造特色绿地空间。
(
3)导视标识:设计完成特色的导视标识,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
3、其他要求
(
1)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最新版本)。
(
2)方案设计应符合全域未来社区创建要求。
(
3)建筑设计方案需因地制宜,确保与城市环境协调,凸显古荡全域未来社区特色
亮点。
(
4)景观设计应形成浓郁地方特色的绿色景观体系,强化城市界面与绿地空间的交
融与渗透。
三、设计成果
1、方案设计阶段成果要求: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包含设计说明、效果图以及相
关技术图纸,提交招标人审查,文件深度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2、初步设计阶段成果要求: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以及方案设计完成初步
设计,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内容。
3、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要求:负责完成并制作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据项目
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
计文件。
四、其他要求
1、设计深度
设计深度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及甲方、审批部门的要。
2、设计成果
(1)提供电子版设计成果,最终成果中文本文件采用 doc 格式文件、效果图采用
76
JPG 格式文件、 图形文件采用 DWG 格式文件,刻录光盘提供甲方。
(2)提供纸质版设计成果,包括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最终成果。该
成果不包括前期汇报、审批过程中打印的过程稿,前期汇报、审批中需要的过程稿视甲
方及审批部门要求打印纸质文本,且纸质文本无数量限制要求。
本设计任务书中未尽事宜或本设计任务书中内容与相关现行工程规范、规程、技术
标准有矛盾的均以相关现行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为准。
7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78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9
目录
一、投标函封面;
二、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三、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
为评审依据
四、投标保证金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六、投标承诺书七、联合体协议书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80
投 标 函 封 面(设计)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____
_
项目名称:____
_
拟派 项目负责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
□独立投标: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盖章或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盖章或签字)
81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82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
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
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83
投标担保
投标保函 (参考格式)
保函编号: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本保函申请人
(即“投标人”)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
______ 的
项目的投标。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担保。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
具此投标保函,以担保申请人按照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需承担的投标人义务和责任。本保函金额为人
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
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
日内无条件支付付款通知中要求支付的
款项,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需招标人提交任何证据。
付款通知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发出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法律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
(4)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 不论招标人是否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
期后自动消灭。
六、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84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85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
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
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
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承诺投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浙江省
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⑵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保证保险);
⑶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
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
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
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我单位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86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7.承诺我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
8.承诺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承诺我单位承诺在估算工程费用目标金额或限额设计目标范围内开展初设及施工图
设计,确保项目概算不超项目估算或限额设计目标。
10.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
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12.承诺并确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陈述和答辩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的信用扣分等处置,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责令整改及信用扣分相
关通知材料送达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本单位”指联合体各方)。本单位传真号
码:
,电子邮箱: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87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
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
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88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9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90
目
录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表 2)
三、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表 3)
四、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表 4)(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近年财务状况表等)。
91
表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 标 人 全 称
主 要 业 务 范 围
法 定 代 表 人 名 称
职
务
投 标 人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成 立 日 期
现 有 职工 人 数
等 级 资 质 证 书
等 级 :
证 书 号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证 书
等 级 :
证 书 号 :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设计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投标人:
( 盖 章 )
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或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92
表2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投标人:
( 盖 章 )
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或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3
表3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
( 盖 章 )
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或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4
表4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
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企业业绩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工
程等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
等
例如:X 年 X
月X 日完成,长
度或深度 X 米
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
文件第 X 页
1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95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96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投标函附录五、原创设计声明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9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
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8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
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
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
以承认
。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9
投标函
(建设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
计:
日历天,深化设计: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
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
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
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
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
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
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
6、□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单位地址为:
邮编: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00
投标函附表
各设计阶段
所需费用
备注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配合
BIM技术服务费
其他
合计
¥
元(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
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01
原创设计声明
致(招标人):
本投标人
(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成果,
是本投标人独立创作设计所取得的原创成果。
本投标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方案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