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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吴山广场兼遗址保护城市更新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 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招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投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投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开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评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合同授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纪律和监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52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吴山广场兼遗址保护城市更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
招标条件
吴山广场兼遗址保护城市更新工程设计已由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
信息化局以25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92776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安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吴山广场兼遗址保护城市更新工
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东至吴山花鸟城,南至杭州地铁7号线吴山
广场站,西至吴山品悦,北至高银街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64757 万元。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库、遗址展示保护建筑迁回以
及公交场站、广场、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0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40100平方米
。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
计(包含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
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上述工作内容包括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业主要求的与设计有关
的其它技术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内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
计、给排水设计、人防设计、弱电、智能化、室外景观(道路、路灯)、夜景亮化设计
、室外自来水、室外市政配套、标识系统、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总图及地下室)、基
坑围护、幕墙、装修、BIM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
;日照分析(方案阶段)、节能评估、交通组织评价、西湖景观分析等分项设计等建设
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修改
单的出具与现场指导服务等。
3
2.5设计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8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初步
(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 后续服务
阶段:
项目跟踪服务至工程竣工备案后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
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且 勘察专业
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或(设计
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或(设
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且 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 且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
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
4
须包括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 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 建筑师
;
□3.6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
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对未中标人的补偿
标准:进入定标环节中的单位(除中标人外)各补偿10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补
5
偿。已补偿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使用于本项目,且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
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
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上城区
凤起东路 888号新达成大厦4楼)
开标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爵优科技大厦
16楼
联 系 人:赵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99号金色西溪C座三楼
联 系 人: 杨泉泉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年
月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爵优科技大厦16楼
联系人:赵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99号金色西溪C座三楼
联系人:杨泉泉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工程名称
吴山广场兼遗址保护城市更新工程设计
1.1.5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东至吴山花鸟城,南至杭州地铁7号线吴山广场站,西至吴山品悦,北至高银街。。
1.1.6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4914平方米(约合21.2909亩,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41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100平方米。
1.1.7
投资估算
64757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后续技术相关服务。上述工作内容包括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业主要求的与设计有关的其它技术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内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人防设计、弱电、智能化、室外景观(道路、路灯)、夜景亮化设计、室外自来水、室外市政配套、标识系统、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总图及地下室)、基坑围护、幕墙、装修、BIM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日照分析(方案阶段)、节能评估、交通组织评价、西湖景观分析等分项设计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修改单的出具与现场指导服务等。本工程主项内容:☑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8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
8
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后续服务阶段:
项目跟踪服务至工程竣工备案后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
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红线图、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杨泉泉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
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http://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
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
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同2.2.2
9
出的形式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否则资料不予认可)、②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③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300,不得少于100,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风险控制价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
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
字保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
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
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
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处理。)
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
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
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
10
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建易投标
保证金平台(https://bzj.zhaobide.com/),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
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
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帐户:33*开通会员可解锁*91642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
度》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
11
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
、投标函封面外,由
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5.其他要求:/
☑3.7.3A(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展示图板
☑无
□有
幅,大小
(如A1、A0,请严格按
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模型
☑无
□有
个;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
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
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12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多媒体演示文件刻录光盘一张或U盘一个;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
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图纸可采用加长纸,但应折叠成A3大小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 888号新达成大厦4楼)
开标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13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上城区
凤起东路 888号新达成大厦4楼)
开标室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
2、开标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杭州市上城
区凤起东路 888号新达成大厦4楼) 开标室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其他:
/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14
□其他:
/ 。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库选经济、技
术专家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员为
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
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分(0.5~1),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
15
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其他要求:
/
。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间
☑1.定标时间: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
。
☑2.定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容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等;;
☑2.企业实力: 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
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
评价等;
☑4.投标方案: 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设计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
方案; ;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
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评标报告: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及
期限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
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
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对
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进入定标环节中的单位(除中标人外)各补偿10
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补偿。
已补偿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使用于本项目,且不再另行
通知投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
16
共同所有。
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不要求。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
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由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开通会员可解锁* 。
17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
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
质除外);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
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
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
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
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
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https://bzj.zhaobide.com/)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
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打印投标担保
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
分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
(6)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
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18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
10.1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
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19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
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
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
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
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
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
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字的行为。
20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21
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
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
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
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
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
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
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
(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
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
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
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
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9. 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设计单位
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
纸中落实;
10.其他:
/
。
22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
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
如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
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
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23
二、投标人须知修改内容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
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
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24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
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
设计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25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
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
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
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
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26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
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
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
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
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
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https://bzj.zhaobide.com/),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
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
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
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27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项目
分值
1
规范标准
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的功能和指标要求。
2-5
2
总平面布局
对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布局是否合
理。
3-10
3
建筑形态
设计创意是否新颖,建筑立面造型设计简洁明快、有特色、色彩和谐,
与室外及周 围环境协调良好。
3-10
4
功能布局
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流线清晰便捷,便于管理。
3-10
5
方案专项设计
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建筑、结构、给排水、暖
通、电气、人防、消防、精装修、景观、弱电智能化、幕墙设计、节能
与建筑的适宜性、先进性、造价合理性、可拓展性。
3-10
6
交通组织
交通组织清晰,汽车泊位设置合理,与城市道路、周边环境有机结合。
2-5
7
技术指标
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等技术指标准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2-5
8
新型技术应用
服务措施
新型 技术应 用服务 措施( 如建筑 工业化 、绿色 建筑、 海绵城 市应用
等)。
2-5
9
重点难点分析
充分结合现场情况,对项目重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并 提出针对性
合理化建议。
2-5
10
投标人的服务
承诺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以及设
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
2-5
11
效益
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
现进行分析、评价。
2-5
12
投资估算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1-4
13
其他评审因素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
数),满足要求得 0.5 分,不满足为 0 分。
0-0.5
14
保障概算编制
质量措施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
0-0.5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 0.5 分,具
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 0 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 0.2 分,满足要
求得 0.2 分,不满足为 0 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
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
28
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
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本项目不设
置)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
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
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
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
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1 年 2 月 1 日以来独立
完成过新建项目(单个项目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类项目,从方案阶段
至施工图阶段)业绩,(时间及建筑面积以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每一
3
29
个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1、设计合同;2、中标通知书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直接
发包备案证明;3、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需提
供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新建
项目(项目须由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类项
目,从方案阶段至施工图阶段)业绩,(时间及建筑面积以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
报告为准)每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同时提供:1、设计合同;2、中标通知书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直接
发包备案证明;3、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需提
供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
得分】
注:1、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可重复得分。
2、业主证明不得作为证明材料。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证明材料:职称证、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
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2.拟投入本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及专业资格人员(含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文物保护等)(具体要求见人员要求
表),人员齐全得2.5分,每少一人扣0.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证明材料:执业注册证、职称证、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
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
人员要求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
建筑设计师
1 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1 人
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
给排水设计负责
人
1 人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
暖通设计负责人
1 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0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1 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7
工程造价负责人
1 人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8
园林景观设计负
责人
1 人
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9
文物保护设计负
责人
1 人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
注:《人员要求表》仅作为评审因素,不作为否决条款。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
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
台”)发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
发布的“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1月30日,则采用*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
业的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
的得 0分,无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
体牵头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
级计取,以设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
附表1.3.1中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
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
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
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1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
标基准价1%的 扣0.3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
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
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
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
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
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
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
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
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
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
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
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
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
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
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
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四、定标报告
33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
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
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吴山广场兼遗址保护城市更新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东至吴山花鸟城,南至杭州地铁
7号线吴山广场站,西至吴山品悦,北至高银街。
3.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库、遗址展示保护建筑迁回以
及公交场站、广场、景观绿化、无人机起降场地等室外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4914
平方米(约合21.2909亩,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41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1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100平方米。
4.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647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36435
万元。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
含施工及技术文件、施工图及说明书)以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建设期间的其他
后续技术相关服务。上述工作内容包括有关设计成果的汇报,业主要求的与设计有
关的其它技术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内总图设计、建筑设计、
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人防设计、弱电、智能化、室外景观(道路、路灯)、夜
景亮化设计、室外自来水、室外市政配套、标识系统、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总图
及地下室)、基坑围护、幕墙、装修、BIM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
全部工程设计内容);日照分析(方案阶段)、节能评估、交通组织评价、西湖景
观分析等分项设计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服
35
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修改单的出具与现场指导服务等。
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配
合、项目移交。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4.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
8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5日历天,初
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
后续服务阶段:
项目跟踪服务至工程竣工备案后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36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
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杭州市上城区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陆份,设计人执肆份。
发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37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
间:
年
月
日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
间:年
月
日
38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
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在全市
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
号)、询标纪要、本合同补充协议(如有) 等。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 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询标纪要及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
39
协议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本合同通用
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
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构成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
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2. 发包人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必要基础资
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2)发包人应协助设计人保护设计
人的提供的设计方案、数据计算软件、专利技术等的著作权或专利权或知识产权。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40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
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发包人授权范
围不包括可能影响发包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设计人在施工图阶段,应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未经加密的(无需授
权)、通用的CAD版本电子图纸(电子图纸应与纸质蓝图最终版一致),供施工招标
之需要(如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图纸发布等);
(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
行;
(3)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
经济性最好,从设计上控制项目成本;
(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或发表发包人
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违约
索赔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设计人在施工阶段,设计人有义务提供施工配合服务或前往施工现场提供
技术支持或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设计变更服务;
(6)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
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41
(7)在各项报批阶段,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及其他一切配合工
作。
(8)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
图纸中落实;
(9)
设计单位应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
求,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次的违
约金,该违约金可直接在当期设计费中扣除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0
元/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直接在当期设计费中扣除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应向发包
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在当期设计费中扣除
。
3.4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42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招标范围内设计人本身具备资质的工程禁止分
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招标范围内设计人自身不具备资质的专业工程(或
专项工程)设计,涉及文物相关内容的设计单位须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业务范围须包括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履
约信用情况(或分包人承诺)、相关业绩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设计人自行支付(发包人不直接支付分包的
设计费)。
3.5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
规定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 计文件深度 规定:符合《 建筑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
(2016版)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
43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
实践惯例应包括的内容,设计关键节点、重点、难点以及解决方案措施。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0天。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
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发
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答复的,不视为同意设计人请求。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设计二十份,初步设计文件二十份,施工图设计
文件二十份,地点:杭州市,时间:按发包方要求。(甲方因需要增加成果资料份
数的,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按国家标准,设
计文件电子版本一套(含CAD格式文件,电子图纸应与纸质蓝图最终版一致)。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
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审查发生的评审专家费
用须由设计人承担)。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44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按发包人要求的 时间
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格形式
本工程中标设计折扣率为
%,合同总价(暂定)为:
万元(含
税),中标设计折扣率=中标价(万元)/
822.6619
万元,本工程暂估设计收
费计费基数为36435万元,根据概算批复(经审核的概算价)的工程费进行调整设计
费,按概算批复(经审核的概算价)的工程费*中标设计折扣率进行调整。
投标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设计内容以及设计人为履行本合同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
用,在方案、初设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
型、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若因甲方、规划等原因而引起的设
计调整,设计方需无条件配合,设计费用不做调整(因概算批复(经审核的概算
价)的工程费进行设计费调整除外,其余情况均不调整设计费)。因方案、初设以
及施工设计等阶段需要举行专家论证会时,所产生的会务费、专家费等均包含在本
次招标设计费用中。设计变更涉及建设标准发生变化的内容,需经建设方审核同意
后方可实施。
(二)定金或预付款:无 。
(三)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支付至调整后
(最终)合同设
计费的30%
初步设计文本提交并取得初步设计批
复后30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支付至调整后
(最终)合同设
计费的50%
所有施工图完成并获得正式图审报告
后30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
支付至调整后
(最终)合同设
计费的60%
中间结构验收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
45
第四次付费
支付至调整后
(最终)合同设
计费的95%
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
第五次付费
支付至调整后
(最终)合同设
计费的100%
工程结算审计后全部结清设计费
注:各阶段成果未经招标人确认视作无效。若因项目需调整实施模式,设计人
应配合发包人进行模式调整,若需终止合同,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相关设计费根
据设计节点结算,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多次修改方案,
直至方案满意,如果修改多次仍不能达到要求,有权解除合同。
(四)履约担保
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的2%履约保证金,形
式同投标担保
若合同价低于风险控制价,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
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以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
保函等方式提交。作为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设计人逾期不支付的,发
包人有权在应付设计费中扣除。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
后 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发包人未在上述
期限内予以答复的,不视为认可设计人声明。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46
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给
他人或单位。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设计单位所有,其
他权利归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有权在评审结束后公布
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
计单位承担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合同或
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
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
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按通用条款。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如因设计人原因,设计人未按
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发包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合同价千分之
五的违约金。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高于合同总价的30%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外,乙方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不高于合同总价的30%。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由于设计
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
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回已收设计费用,并按本合同金额的5%
47
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或转包的违约责任:设
计人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
计人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
予以补足。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之 外 , 视 为 不 可 抗 力 的 其 他 情 形 :
/
。
16. 合同解除
1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2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48
18. 其他
1、如设计范围需要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
合同相应条款结算。如本项目遇规划条件调整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
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
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无需支付费用,设计人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参照设
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以及在该设计阶段中实际设计进度和深度(均以发包人认
定的为准),适当支付部分费用。除此之外,发包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需支付
设计人其他任何款项。前述款项在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成果、并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税金由设计人承担)原件,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3、关于设计修改:如有超出设计委托书之外的重大修改引起的设计周期、修改
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4、设计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图纸、说明书、设计、报告、文
件、电子文件和其它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包
人发现设计人提供成果有侵权可能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不侵权
的有效证明或限期予以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
全部已收款项(包括发包人已承担的各种成本费用,未发生的发包人不再承担)并
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权利人支付的各种违
约金、赔偿金、发包人应对投诉或程序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各项成本
费用)。
5、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
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6、若图纸需要二次及以上图审的,相关图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7、1)为确保项目设计安全、经济、合理,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的前提
下,设计单位必须对我司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专项深化设计阶段、精细化审图阶段的设计优化工作予以全过程的积极配合。
49
2)合同签订以及接收到地勘初步勘查报告后,设计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编制
《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电子版发送到我公司进行审核。
8、因设计原因导致设计变更从而引起工程造价增加超原中标造价 10%及以上,
按设计费总价的 15%进行处罚。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
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0
廉洁合作承诺书
甲方:
乙方:
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造良好
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保障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高效、廉洁、规范,防止违纪违
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双方承诺如下:
一、甲方承诺
(一)严格落实《民法典》有关规定,在乙方保质保量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前提
下,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金额、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提出合同规定以外的“吃、拿、卡、要”要
求;
(三)对乙方送礼、行贿、谋取不当利益等违纪违法事实,及时向有关部门检
举报告;
(四)开设投诉举报渠道,乙方如遇到甲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
为,可向集团党群纪检部举报,也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区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一
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依规处理。投诉受理电话:党群纪检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
日);党群纪检部应当自收到举报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名检举控告的核实认定和受
理告知,同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交问题线索。若未按时告知并处理可致电纪检监
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
二、乙方承诺
(一)在服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依法办
事、按程序办事,严格按合同条款履约,保证质量,不损害国家和甲方利益。
(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在合作过程中不从事违背法律
法规和公平、公正原则的活动。
51
(三)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亲属赠送礼品、礼金、回扣、好处
费、劳务费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不提供宴请、联谊、度假、旅
游以及娱乐等活动,不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住宅装修、婚丧嫁
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不提供车辆、电脑、手
机等贵重物品供其借用,或为其个人行为提供方便。
(四)若有甲方工作人员无理刁难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应及时向甲方所在集团
党群纪检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反映;若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
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区有关部门举报。
(五)若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致使甲方工作人员产生上述违规行为的,同意
将本单位列入上城区政府采购服务商黑名单;致使甲方工作人员违法的,本单位自
愿接受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作出的取消入围服务商资格、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
等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2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吴山广场兼遗址保护城市更新工程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吴山广场兼遗址保护城市更新工程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规划管理单元,包括
FG12-S41-A48 地块、FG12-G3/S2-A50、FG13-G3-A49 和 FG13-G3/S2-A51 地块地面和
地下部分。地面用地面积 1.42 万平方米,地下空间用地面积 1.57 万平方米。(以
实测为准)。
FG12-S41-A48 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FG12-G3/S2-A50 地块用地性
质为广场和轨道交通线路兼容用地(G3/S2);FG13-G3-A49 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
(G3);FG13-G3/S2-A51 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和轨道交通线路兼容用地(G3/S2);地下
设置三层,都为车库及公共服务设施(公共通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
项目地块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
项目东至吴山花鸟城,南至河坊街,北至高银街,西至吴山铭楼,地块用地面
积约 1.42 万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
2,地块控制指标
(1)FG12-S41-A48 地块:用地面积 0.19 万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 20%。
(2)FG12-G3/S2-A50 地块:用地面积 0.49 万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 50%。
(3)FG13-G3-A49 地块:用地面积 0.25 万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 50%。(4)FG13-
G3/S2-A51 地块:用地面积 0.49 万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 50%。
(5)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
3,周边规划情况及设计限定性条件
拟设计地块周边临近地铁 7 号线,需结合地铁做好衔接设计;周边临近河坊
街,需与周边整体风貌协调。同时结合周边情况避免对其有所影响(如日照、交通
等因素)。
4,项目定位
打造一个集公交站点、公共停车、便民设施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广场,规划建
53
设附属设施、补足片区集散短板、全面提升吴山广场服务效能、优化人居及旅游环
境、增强居民生活便利性,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片区和谐发展。
三、设计目标与任务
1,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套附属用房及管理用房建筑、室内装修、平战结合地
下人防及停车库和地下设备用房、室外道路、配套管线、绿地景观等。
(1)地上构筑物为地下空间开发所必须的构筑物,地面新建构筑物高度不大于
10 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1500 平方米(不含 FG12-S41-A48 地块),其中 900 平
方米为因地下空间开发而必须设置的消防疏散楼梯、电梯、开闭所等附属设施。600
平方米为 FG12-G3/S2-A50、FG13-G3-A49、FG13-G3/S2-A51 地块所配建的管理及服
务用房,600 平方米管理及服务用房建成后按成本价移交相关部门。
(2)地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4.01 万平方米。其中于地块 FG13-G3/S2-A51 东北角
设置遗址展示空间(文物遗址迁回原址)。地下室深度不大于 20 米。地下三层空间
主要功能为停车,满足周边车位需求及起到集散功能。
(3)根据《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鼓励建设地下交通、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空防灾等项目,在满足道路市政设施布置的前提
下,同时杭规委办纪要(2019)2 号文件和杭府控规调整[2019]98 号文件明确要求广
场地下空间设计和施工与地铁 7 号线“无缝衔接”,本次项目地下室南侧轮廓线与
地铁站房统一设计,无缝对接,东侧、西侧和北侧地下轮廓线可不后退用地红线。
(4)根据后续报审的公交场站地面建筑、广场景观及绿化方案由土地受让人进行
吴山公交场站和吴山广场的地面复建,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公交场站按占地面积
1807 平方米、建筑面积 150 平方米的配建规模在 FG12-S41A48 地块复建后移交给市
公交集团,其余区域移交给相关部门。
2,建筑控制要求
(1)建筑风格、造型、体量、色彩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根据《杭州市总体城市
设计(修编)》相关要求,项目重点处理建筑形态,加强与周边历史风貌环境的呼
应,体现文化性和地域性,通过建筑材料的搭配和建筑立面的处理,宜传承传统形
制,与周边历史街区及吴山景观协调过渡。
(2)地面建筑间距及后退要求:建筑间距及退让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试行)》的要求。
(3)建筑日照要求:应符合日照规范要求。
54
(4)竖向设计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
标高,场地设计标高与地铁 7 号线吴山广场站进行衔接,建设项目自用管线不得超
出建设用地范围。
(5)方案及初步设计时,地块内做好基坑围护方案,确保与周边建筑的安全,基
坑围护方案须上报有关部门审查。
3.交通组织要求
(1)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于高银街和河坊街,设置 2 进 2 出共 2 个车库出入
口,地下停车库鼓励与周边地下停车库连通。项目出入口设置于北侧高银街和南侧
河坊街。
(2)停车位及充电桩配建指标:按照杭建科[2015]110 号、杭规发[2015]37 号文
件及相关现行规范要求配建各类车位、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内外交通组织
应清晰流畅。
(3)公共自行车配建指标:按照府办简复第 B20101547 号文在地块内配置公共自
行车停放点,具体规模及位置在方案阶段予以明确,配建的公共自行车位可以按
1:3 抵减地块需配设的自行车位。
4,其他相关要求
(1)本项目还应符合住建(消防)、人防、绿化、城管、生态环境、卫健、园
文、交警、地铁集团等各部门规定。
(2)总用地范围内广场、公园绿地等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同步实施,经验收合格
后,按成本价移交相关部门。
(3)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此
条款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4)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进行设计及实施。(此条款由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5)项目地块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方案编制完
成后应当报文物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
四、提交设计文件要求
1,设计说明
1.1,总平面设计说明;
1.2,方案设计说明;
55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等专业设计简要说明;
1.5,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1.6,节能设计专篇说明;
1.7,环境保护设计专篇说明;
1.8,对本项目的理解、存在的问题、技术建议及主要对策;
1.9,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承诺(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承诺等);
1.10,设计进度计划、设计周期保证措施(含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及质
量管理措施;
1.11,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1.12,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1.13,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文件。
2,图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总平面图纸:包括区域位置图纸、场地现状地形图纸、总平面设计图纸。
图中应标明用地范围、周边道路,建筑、构造物布置、景观环境及各类场地、用地
内道路宽度等;标明主要建筑物名称、层数、出入口位置、要注重景观广场设计。
总图中应含单体首层平面中各出入口与场地的关系。
2.2,平面图纸:每层平面图各一张,要求注明功能、尺寸、面积;
2.3,主要剖面图纸:可根据设计单位需要,自行选取反映新理念、新技术运用
方面的建筑剖面;
2.4,各设计分析图(包括区位分析、功能分析、空间分析、交通分析、景观分
析、日照分析等,其中日照分析图中需体现项目周边地形及日照影响,不能使项目
周边原有建筑不满足日照要求,原来就不满足日照的建筑,不能对其产生恶化影
响);
五、中标后设计成果
1、设计内容
中标后编制扩初设计供详细完备设计文本八套,要求在方扩初设计阶段和施工
图阶段出具鸟瞰、透视效果图;相关蓝图八套;任务书要求有的所有设计文档内容
电子文件各一套。并符合建设部设计质量和深度要求和杭州市对报批要求报送的其
他相关资料。
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弱电、智能化、室外景观
56
(道路、路灯)、夜景亮化设计、室外自来水、室外市政配套、标识系统、交通设
施及标志标线(总图及地下室)、基坑围护、幕墙、装修、BIM 设计、海绵城市设
计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日照分析(方案阶段)、节能评估、
交通组织评价、西湖景观分析等分项设计;相关报建配合;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
项内容(如专业设计无资质,可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费用含在总设计报价
内)。
具体设计阶段及内容为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和工程
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2、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应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方案
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设计,直到报批方案通过为止,招标人对修改
部分不再支付费用。
设计图纸和文件资料必须清晰,完整。
本设计任务书未提及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
3、设计服务期
设计服务期为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方案设计文件编制
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详见前附表,后续服务阶段:
项目跟踪服务至工程竣工备案后
)。在设计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施工单
位密切配合确保工程质量。
六、进度安排
鉴于项目有开工任务要求,时间较为紧张,设计时间进度安排根据业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