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投集团柏山陈西区块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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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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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工投集团柏山陈西区块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6200121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6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投集团柏山陈西区块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工投集团柏山陈西区块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1

-33*开通会员可解锁*-90665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工投集团柏山陈西区块项目勘察设计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98000 万元。

2.3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地上300000平方米,建筑限高24米,生产车

间单体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仓库功能跨度要求大于12米。。

2.4招标范围: 满足使用功能且正常投入使用所涵盖的方案(含深化和估算编制)

、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等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工

程、结构工程(基础部分设计深度达到满足基坑围护设计要求)、基坑围护(含专家

论证)、公共部位(电梯厅、公共走道、楼梯间、地下室等)精装修设计、室外景观

工程(达到工程量清单编制深度设计要求)、节能工程、海绵城市、山体破除及资源

利用设计、绿色建筑、防雷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弱电智能化(

室内、室外)、室外综合管线、建筑工业化、勘察等,所有专业均需满足工程总承包

(EPC)招标控制价编制深度要求(含概算编制及调整)、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

及规划报批必须的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三方编制单位委托,

满足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供水、供电、燃气、华数、通讯

运营商等外部接入配套单位不予进行任何阶段设计的工程内容的相关初步设计)。

2.5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60日历天(不含审核时间以及设计调整时间);其中:方

案设计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交深化方案);初步(深化)设

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0日历天(自甲方方案确认之日起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全套文件)。勘

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4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

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专业

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

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甲级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

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 自

日 以 来 □ 承 接 过 / □ 完 成 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②以具备有效的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或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5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

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7.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造 价 平 台

( 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 、 杭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年__月__日__时

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

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

6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3号楼16层

联 系 人:田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址: 杭州市萧山区空间结构科技产业园3号楼317室

联 系 人:李姣姣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萧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

618号科创中心3号楼16层

联系人:田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970809490@qq.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空间结构科技产业园3号楼317室联系人:李姣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1030970561@qq.com

1.1.4

项目名称

工投集团柏山陈西区块项目勘察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

1.1.6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地上300000平方米,建筑限高24米,生产车间单体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仓库功能跨度要求大于12米。

1.1.7

总投资

980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国有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BIM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其他:勘察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满足使用功能且正常投入使用所涵盖的方案(含深化和估算编制)、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等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基础部分设计深度达到满足基坑围护设计要求)、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公共部位(电梯厅、公共走道、楼梯间、地下室等)精装修设计、室外景观工程(达到工程量清单编制深度设计要求)、节能工程、海绵城市、山体破除及资源利用设计、绿色建筑、防雷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室外综合管线、建筑工业化、勘察等,所有专业均需满足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编制深度要求(含概算编制及调整)、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及规划报批必须的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三方编制单位委托,满足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供水、供电、燃气、华数、通讯运营商等外部接入配套单位不予进行任何阶段设计的工程内容的相关初步设计)。本工程主项内容:□勘察□设计;

1.3.2

设计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60日历天(不含审核时间以及设计调整时间);

其中:方案设计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交深化方案);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0日历天(自甲方方案确认之日起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全套文件);勘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具体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 偏差内容:

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于

时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

-“招投标项目信息”-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联系方式:

联系人: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

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

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

息,自动下载。

□书面(☐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 □其他)☑3.1.1.3业绩证明材料(若有);☑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1.5 其他投标资料: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300,不得少于100,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3.1.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3.1.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530.31万元。

☑风险控制价424.248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 %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担保形式同履约担保。

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3.2.7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530.31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431.97万元;勘察费最高限价98.34万元。投标人需在投标函附表中分别写明费用组成。合同形式及结算方式:(1)设计部分:单方设计费报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单方设计费=设计部分投标报价/约300000平方米。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总建筑面积×合同的单方设计费进行结算;(2)勘察部分:单方勘察费报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单方勘察费=勘察部分投标报价/预估孔位450个。勘察费的最终结算:按最终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勘察孔位数量×单方勘察费进行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1.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不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保函、保险、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的,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1)交纳要求(转账):账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行政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15☑(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网址:http://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注册并打印“缴存确认表”;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须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1楼建设银行窗口打印“缴存确认”。境内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因投标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以系统显示结果为准。☑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其他要求: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

索赔。

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A(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

、投标函封面外,由

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5.其他要求: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

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展示图板

☑无

□有

幅,大小

(如A1、A0,请严格按

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 ;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模型

☑无

□有

个;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

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

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

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

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

bs1st

”),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

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多媒体演示文件刻录光盘一张或U盘一个;

☑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伍 份,并同时提

供电子版u盘一份。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

依据

□其他

3.7.5(A)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3、其他:

☑4.1.1(A)

投标文件外包装

和密封要求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多媒体演示文件(如有)和技术标副本一起密封,光盘或U盘封装不作要求,但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

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其他:

☑4.1.2(A)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00 秒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其他:

☑4.2.5(A)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其他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

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

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

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

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

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待定2.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杭州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

议。

☑5.2(A)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其他:

;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其他:

5.4

特殊情况处置

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

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

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

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

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资信标分值:

10

商务标分值:

10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

□1.不采用评定分离:

个(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

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定标前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

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其他要求: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

☑1.定标时间:

待定

☑2.定标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

☑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

☑1.价格因素(10%):主要包括投标人的商务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等;☑2.企业实力(20%):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20%):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4.投标方案(30%):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标情况,设计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15%):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5%):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评标专家的意见建议等。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直接票决法二;

□直接票决法三。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

□逐轮票决法二。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

7.2.9

中标人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

中标人

其他情形: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

☑7.4

技术成果

经济补偿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被评标委员会推荐进入定标程序

的中标候选人,补偿费为(含税)人民币5000元/家,且所有投标文件

及设计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

技术标文件(光盘或U盘)一份,中标单位及其他投标单位均不予补

偿,如无效标或放弃中标的及废标的,均不予补偿。

7.5.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

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5

异议与投诉

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

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

2. 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

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

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

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

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2)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

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

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

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

证金无效的处理。)

(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

分工)的;

(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6)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

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

(7)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

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重新招标。

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

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

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

其投标。)

3.初步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

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

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否决其投标。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

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3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

4.陈述和答辩时间:

;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招标人

填写)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

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真实、准确的传真号

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按照杭

州市信用管理办法,对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

施信用扣分,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

10.4

解释权与说明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

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

知识产权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

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

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

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

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

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10.6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

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

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

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

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

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

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

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

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

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

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

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

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

职人员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

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的。

(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

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

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

意一致的除外)。

(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

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

效期内)。

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

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

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

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

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

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

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

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

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

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

束。

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

(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

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

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

☑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

(杭综法(2025)32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

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

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

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

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9. 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

施:

;设计单位应根

据发包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

10.其他: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

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

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

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

如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

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

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各投标人务必重视。

……

……

24

二、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三、投标函及四、投标函附录”修改如下:

投标函

(建设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

计:

日历天,深化设计:

日历天,勘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

作。

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

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

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

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

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

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

6、□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单位地址为:

邮编:

电话:

日期:

25

投标函附表

费用组成

所需费用

备注

设计费

单项最高限价431.97万元,单方设计费报价一次

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单方设计费=设计部分投标报价/约300000平方米。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总建筑面积X合同的单方设计费进行结算;

勘察费

单项最高限价98.34万元,单方勘察费报价一次

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单方勘察费=勘察部分投标报价/预估孔位450个。勘察费的最终结算:按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勘察孔位数量X单方勘察费进行结算。

合计

元(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

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

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

(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

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

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

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

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

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

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

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网址:http://bzj.zhaobide.com/user/login.aspx)自行注

册并打印“缴存确认表”,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27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

(五)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

审查中的“(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

(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

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

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一般

较好

1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

综合评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

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0-4.9

5.0-9.9 10.0-15

2

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

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

0-3.3

3.4-6.7 6.8-10

3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

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

0-3.3

3.4-6.7 6.8-10

4

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

0-3.3

3.4-6.7 6.8-10

5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0-1.6

1.7-3.3 3.4-5

6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

比较、分析;

0-4.9

5.0-9.9 10.0-15

7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

0-1.3

1.4-2.7 2.8-4.0

28

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8

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

价;(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

况设置)

0-0.1

0.2-0.3 0.4-0.5

9

对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是否明确质量通病防治有关说明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0-1.6

1.7-3.3 3.4-5

10

对提供的节点详图进行比较、评价;

0-1.6

1.7-3.3 3.4-5

11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

0-0.5

备注:

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

(最高 0.5 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 0 分;(如某项目招

标人设该项分值为 0.2 分,满足要求得 0.2 分,不满足为 0 分)。

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

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

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

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

定地点得0分。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

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

准),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29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

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

留一位小数 。

评 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以来(即*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非住宅类(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或方案深化设计)及初步设计等设计工作: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7万(含)平方米以上的,每一个得3分;②总建筑面积在12-17万(不含)平方米的,每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且最多只计2个项目。【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等相关评审要素的,需另提供业主证明或图审合格书或相关批复文件,否则不予得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近5年以来(即*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

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非住宅设计业绩(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或方案深化设 计)及初步设计等

设计工作: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7万(含)平方米

以上的,每一个得2分;②总建筑面积在12-17万(不含)平方米的,每一

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且最多只计2个项目。【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

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等相关评审要素的,需

另提供 业主证明或图审合格书或相关批复文件,否则不予得分】(2分)

2

信 用

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团队配置

1、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具体要求见人员要求表),人员配备齐全得0.5分。2、满足人员要求表的前提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证明材料:相关职称证书)

3、满足人员要求表的前提下,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55周岁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

4、满足人员要求表的前提下,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年限≥10年得0.5分,5年≤注册年限<10年得0.2分,本项最高得0.5分。(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证书及当前有限期内注册证书)5、满足人员要求表的前提下,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加0.2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设计人员相应证书及在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不同专业设计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3

人员要求表: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0

2

建筑设计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1

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1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

暖通设计负责人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

调),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1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在

投标人单位

7

勘察负责人

1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在投标人单位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采用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发

布的数据为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周的周一由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

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例如:某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则采用

*开通会员可解锁*省信用平台发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以杭州市信用监管平台按规定获取的省信用平台上企业

的信用等级为依据,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1.5 分,信用

等级为 C 级的得1.0 分,信用等级为 D 级的得0.5分,信用等级为 E 级的得 0分,无

有效信用等级记录或无法获取到信用等级的得0分。

勘察、设计单独招标或勘察设计合并招标: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按联合体牵头

人信用等级计取;非联合体方式的,以勘察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勘察信用等级计取,以设

计为主的项目按投标人设计信用等级计取。主要工作项由招标人在前附表1.3.1中视项目

具体情况选择。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

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

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

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1分;每低于评标基

31

准价1%的 扣0.3~0.5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

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

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

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

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

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

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

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

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

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

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

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

33

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

抽签抽取中标

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

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

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

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

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

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

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

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

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

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

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

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

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

票的,则采用□

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

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四、定标报告

34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35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

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

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

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

36

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

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

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

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

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

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

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

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

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

37

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

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

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

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

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

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

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

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

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

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

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

38

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

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

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

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

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

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39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

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

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90分钟。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

辩,记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

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5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

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

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

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照留

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

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

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招标人(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

书面答辩,

分钟(15~30分钟,一般不超过30分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答辩结

束指令发出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若答辩

为暗标,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0分。答

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0分处理。答辩人答辩期间不准吸烟、

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

规则的情形。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

场。

5、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40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招标人(招标代理)先以群发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短信

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人的

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

辩,记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

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

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

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

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当场拍

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

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设

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在答辩等候室落座。招标人(招标

代理)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次抽取答辩序号,按序号顺序依次由工作

人员带领至答辩室答辩。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关闭话筒,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拟

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工作人员归还其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自行离场。

6、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开始后先说明抽取序号,不得透

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若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

答辩环节计 0 分。7、具体要求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为准。

41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 述 和 答 辩 操 作 指 引

一、提前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 标文件中事先明确陈述和

答辩开展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答 辩的时间(可暂定)、地点(可暂定)、形式、具体分

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二、 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评标场所安排时提前向市、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答辩

场所。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评标系统生成

的陈述和答辩入围名单,联系所有需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参

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三、 明确答辩开始时间

陈述和答辩的通知时间及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通知内容为准(未收到

短信通知或未及时回复短信的以电话通知为准),从通知每一位入围陈述和答辩环节投标

人的时间到答辩开始的时长应相同,一般不少于 90 分钟。其中,桐庐、淳安、建德等偏

远地区可适当延长,晚高峰、临近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适当延长。招标人(招标代理)应

先群发出短信通知,投标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发出短信通

知后 5 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采用交易中心录音电话对该部分投标人进

行电话通知。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根据通

知情况及时制作《陈述和答辩通知、应签到时间记录表》(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

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

答辩开始时间即为答辩签到截止时间,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

逾期未签到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计 0 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

置。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

需对所有成员单位按相应的主体信用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责令改正书和拟扣分告知书

42

需送达所有成员单位。施工专业工程及监理等尚不具备信用扣分条件的,按责令改正处

理。

四、 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1.答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提前在答辩等候室准备,打印好《拟派项目负责人签

到及顺序表》(附件 5),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暗标项目,需准备号码抽取

箱(或摇号机,如采用摇号机则需准备足量带序号的乒乓球);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对接

交易中心调试好相关设备,配足工作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原件和支付宝电子身份证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根据到达时间的顺序进行签到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达时间以进入答辩室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手持上述证件由招标

人(招标代理)当场拍照留存(与签到表一并作为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资料存档)。拟派

项目负责人应按现场工作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允许迟到人员

进入。首先宣读答辩注意事项,之后宣布开始抽取答辩序号。答辩序号在所有投标单位拟

派项目负责人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见证下进行随机抽取,按先到先抽的规则抽取完成

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各自抽取到的序号填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内,

并签名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身携带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答辩为暗标时,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签到及顺序表》在填写完成后应装入信封保存,由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专人保管。

五、 拟定答辩题目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将答辩题目提前带入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标

文件的相关规定当场拟定(1~2 题为宜)。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前 10~20 分钟,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从评标委员会获取密封的答辩试题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六、 答辩纪律要求

答辩开始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陈述和答辩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发“陈述和答

辩单”,上述工作完成后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辩时长(15~30 分钟,一般不超过 30 分

43

钟)截止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收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如答辩为暗

标,应核对是否有违反暗标答辩的情形,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

评标委员会认定答辩有违反暗标情形的,该投标人的陈述和答辩环节计 0 分。答辩期间,

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离场,否则按 0 分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齐答辩单并宣

布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方可离开座位并离场。答辩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现

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送至评标区域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答辩为暗标的,待评标

委员会完成陈述和答辩评审,在计分环节,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拟派项目负责人

答辩签到及顺序表》(附件 5)送进评标室。

七、语音答辩工作要求

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抽取的序号顺序从答辩等候室

引导至答辩室。在答辩室内,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话筒在答辩前处于关闭状态;

(2)收取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的抽取序号(或带序号的乒乓球);

(3)开启话筒,与评标委员会沟通,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序号;

(4)宣布“开始答辩”后,交由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5)答辩完成后关闭话筒,拟派项目负责人离开答辩室。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引导至休息室。在所有答辩

完成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归还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离场。招

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答辩顺序表》交给评标委员会(若为远程

异地项目,由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协助将答辩单上传至远程评标系统)。

八、附则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的通

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2〕36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书面答辩适用打分制项目)》(杭建招造〔2023〕26 号)同时废

止。

44

附件1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入答辩室后,需听从指令,将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通讯

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按指定座位落座,遵守考试规

则,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得中途离开答辩室,否则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按0

分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期间,不准吸烟、发生交头接耳、起身随意走动、抄袭或

者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或者交换答卷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

答辩单。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

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

0209/0210)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

46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项目地点:

3.规划占地面积:

4.建筑功能:

5.投资估算: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2.工程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2.签约合同价为(含税):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47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杭州市萧山区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副本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1份、副本4

份,设计人执正本1份、副本2份。

48

发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49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50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规范、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无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或询标纪要;(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

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51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1、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

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发包人应为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协助工作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本合同履

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

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4、关于设计款项结算、变更、支付、设

计验收等文件材料,均应经发包人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书面通知送达后,即视为

发包人已更换了代表。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 备案手续。

52

(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

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

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包括深化图复核)。

(2)设计人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

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设计周期延长时,

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行;

(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经济性

最好,从设计上控制项目成本。项目施工预算须控制在项目批复对应概算范围内,如超出

批复概算导致发包人无法招标、实施的,由设计人无条件进行方案及图纸优化调整;造成

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根据损失情况扣留履约金;

3、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

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

赔;

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

支持;

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

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

7.室内装修及室外景观设计时需各提供甲方所需数量的方案供发包人选择,发包人对

各方案进行讨论修改,设计单位最终方可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工作。

8.发包人若提出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的,设计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满足要

求。

9.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

发包人确认。

10.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

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

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

53

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

计费用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费用不作调整,设计周期由双方协商处理。

11.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

能、环保等要求。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设计人的特别授权代表,代表设计人负责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全部事项,授权期限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止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

意。设计人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更换一次处以2万元违约金。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执业

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承担4万元/次违约金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

对于发包人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

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更换的项目负责

人,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承担4万元/次违约金。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

内 。

3.3.2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承担 1万元/次违约金。

3.3.3 人员配置要求

54

序号

专业

人数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注册在投标

人单位

2

建筑设计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

结构设计负责人

1

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

给排水设计负责人

1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 位

5

暖通设计负责人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注册在投标

人单位

6

电气设计负责人

1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在 投标人单位

7

勘察负责人

1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任职在投标人单位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

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发包人禁止分

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将专项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设计需经过发包人书面盖章确认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由设计人支付,已包含在设计合同总价中 。

3.5 联合体

3.5.1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若发包人有需求的,按发包人需求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述规定

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55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

施。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

有效的相关规定。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

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

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

计。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总服务期60日历天(不含审核时间以及设计调整时间);其中:方案设计编制时间为20

日历天(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交深化方案);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0

日历天(自甲方方案确认之日起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全套文件);勘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20日历天。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10天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

该情形后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因设计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错误或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或违反国家、地方规范

或不能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或图纸设计深度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或违反发包

人内部标准)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延期的情况除外),设计人

应当按 0.1 万元/天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延误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剩

余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

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

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56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按国家标准,设计文件

电子版本一套(含CAD格式文件) 。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

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最终成果6份,估算书6份,概算书6份,地勘报告书

6份。其中若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需调整文本,调整后的修订文本数量需

满足发包人需求。

发包人将组织第三方专家对方案设计、设计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的专家费由设计人

支付,具体专家费参照相关行业标准。

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时间按发包方要求。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

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本项目设计费单方报价

元/平方米,暂定合同设计费(含税)为:¥

元(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总价¥

元,税金¥

元,税率为

%。如合同实施期间国家颁布的

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的,按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结算,且未开票部分的税率随之调

整。

本项目勘察费单方报价

元/孔,暂定合同勘察费(含税)为:¥

元(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总价¥

元,税金¥

元,税率为

%。如合同实施期间国家颁布的

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的,按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结算,且未开票部分的税率随之调

整。

57

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报价固定不变,不得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

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要求发包人调整。

(2)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总建筑面积×合同的单方报价进行

结算;

(3)勘察费的最终结算费用:以最终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勘察孔位数量×合同的单方报价进

行结算。

上述费用包含所有包含设计内容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基础部分设计深度达到满足基坑围护设计要

求)、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公共部位(电梯厅、公共走道、楼梯间、地下室等)精

装修设计、室外景观工程(达到工程量清单编制深度设计要求)、节能工程、海绵城市、

山体破除及资源利用设计、绿色建筑、防雷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弱

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室外综合管线、建筑工业化、勘察等,所有专业均需满足工程

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编制深度要求(含概算编制及调整)、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

作,及规划报批必须的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三方编制单位委托,

满足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供水、供电、燃气、华数、通讯运营

商等外部接入配套单位不予进行任何阶段设计的工程内容的相关初步设计)】,并提供全

套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估算、概算、勘察报告及全部基础资料等),以及后续配套服务

等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资料费、交通费、利

润、税金、保险费、风险费、专家评审费、成果展示费等以及其他相关的工程方案设计

(含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及后续服务等。(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深

化设计最终成果6份,估算书6份,概算书6份,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最终成果6

份、勘察报告书6份。时间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设计过程中如向发包人汇报、外部报批、展示等所涉及到的纸质设计文件、展板及其

他文件资料等,设计人需按发包人要求认真准备,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内)。设计人对设

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

使用。同时设计人应当在施工中承担发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咨询、完善及变更与补充设计

的责任,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58

(3)其他价格形式: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10.4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付费

设计部分合同签约价 2%

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

同;

第二次付费

支付至设计部分合同结算价(工规证

注明的面积*中标单方设计费)的 30%

配合招标人取得工规证;

第三次付费

支付至设计部分合同结算价(工规证

注明的面积*中标单方设计费)的 80%

初步设计完成且所有成果已提交并

经发包人最终确认;

第四次付费

支付至设计部分合同结算价(工规证

注明的面积*中标单方设计费)的 95%

配合施工图设计并且主要专业取得

施工图图审报告。

第五次付费

支付至设计部分合同结算价(工规证

注明的面积*中标单方设计费)的 100%

项目竣工备案通过

勘察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付费

勘察部分合同签约价的 50%

工作完成并提交成果资料后

第二次付费

支付至核准后勘察部分费用的 80%

勘察工程量(数量、质量及进度)及勘

察结算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第三次付费

支付至核准后勘察部分费用的 100%

项目竣工备案通过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形式:转账、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保函格式须按发包人要

求提供,格式详见附件1);

(2)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

(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须于合同协议书订立时间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提供),如未按时提供

59

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或由发包人从最近一期应付设计费中扣除

1000元/天的违约金;如为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或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履约担保其他约定:承包人因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减少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设计费或勘察费来补足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

函的,担保期限自提交之日起+合同工期+90日历天,若工程延期,承包人应及时办理保函

延期手续,费用自理;

(4)退还时间:项目竣工备案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违约条款的情形及责任:

承包人有如下违约情形,应当在发包人给定的期限内重新开具和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

协议约定的发票,并按暂定合同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给定

的期限内重新开具和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发票,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次

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承包人人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向发包人开具和交付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

符的发票;

(2)向发包人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所导致的发票作

废。。

7、发包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单方面调整工作内容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支付相应设计

费。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

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对于固定价形式的合同,除合同约定情况外,不作调整。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

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发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予

以答复的,视为不认可设计人声明。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60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给他人或

单位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

作、勘察工作的,发包人无需支付费用。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参照设计人已完成

的实际工作量以及在该设计阶段中实际设计进度和深度(均以发包人认定的为准),适当

支付部分费用。除此之外,发包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需支付设计人其他任何款项(包

括损失赔偿等在内)。前述款项在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成果、并开具发票

(所涉税金由设计人承担)原件,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设计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发

包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因设计人员导致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金额1000元违约

金;逾期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剩余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设计人

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不高于暂估合同总价的10%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

设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5万元至

上限合同价10%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发包人全部经济损

失 。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

计人应承担暂估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

以补足 。

61

14.2.6 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

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图纸不全,节点不明,导致提供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资料

及文件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根据影响情况处以2-5万元违约金,具体金额

由发包人确定,直至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14.2.7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服务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承

担违约金,根据影响情况处以2-5万元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杭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杭州市萧山区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如发包人需对设计方案、布局等相关内容进行上会讨论、审查,

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并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价格不予调整。

62

2、发包人或其授权的代建单位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内审,设计人需无条件配合内审工

作。

3、设计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图纸、说明书、设计、报告、文件、电

子文件和其它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包人发现设计人

提供成果有侵权可能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不侵权的有效证明或限期予

以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包括发包人

已承担的各种成本费用,未发生的发包人不再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权利人支付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发包人应对投诉或程序所

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各项成本费用)。

4、若设计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设计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若设计人失误,导致设计变更,发包人有权扣罚变更费用5%的设计费。

6、设计人必须按约定时间,提供全部设计图纸,因图纸不全,节点不明,导致预算无

法正常开展,影响工程施工招标进展,每延期一天,扣罚2000元设计费。

7、承包人需严格按照概算要求做好整个项目投资控制,若因为设计图纸对应造价超过

建安概算投资,导致后续招标工作滞后的,扣罚暂定设计费合同价5%的设计费,由设计单

位无偿整改至满足招标要求为止,并承担项目滞后的所有责任。

8、本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

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本项目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施工图审查备案、修改等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

63

附件:1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设计人名称)(以下

称“设计人”)于

日就

(工程名称)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

同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

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

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方均可向 项目所

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64

附件:2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6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工投集团柏山陈西区块项目

1.2 建设地址:项目位于萧山区临浦镇柏山陈区块内,东至规划临浦快速路,南至山

体,西至山体,北至现状义大线。

1.3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约420.5亩(面积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00000

平方米。

1.4 项目定位:本项目立足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优质地块,聚焦智能制造装备领

域,以高端智能装备、智能物联为核心产业,以工业信息赋能发展,通过传统产业升级和

龙头企业招引,吸引人才入驻,推动技术创新和智能制造,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产城融

合,建设一个数字化、绿色化、集约化的国内领先精密智造产业高地,打造成为全省“专

精特新”示范产业园。

1.5 用地性质:根据最新控规调整,用地性质为M1/M2/W1。

二. 规划要求

指标

数值

用地面积

420.5亩(面积以实测为准)

用地性质

M1/M2/W1用地

容积率

不大于2.2

建筑密度

不大于65%

绿地率

不低于10%

规划控制高度

24米

备注:最终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三. 设计依据

1.经确认的道路规划文件、实测地形图、项目用地周边市政管线资料等。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国家及各行业设计规范、规程、行业条例;其

他相关的地方政府文件、政策法规和国家规范。

3.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给定的技术条件和意见要求。

4.设计任务书(本文件)。

66

5.项目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委托人)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

四. 地块设计要求

1、总体布置

1.1 本项目整体设计,科学划分生产仓储、办公生活及配套功能,优先保证运输效

率,实现园区运作效率最大化,设置独立出入口与流线,并合理规划充足的货车与小型车

停车位。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临浦当地及项目引入产业特点,阐明设计方案在建筑形态、

结构形式,消防等级、管线配套等方面与产业的匹配性。

1.2 项目周边存在运河情况,项目设计需满足城市滨水景观设计相关要求,并通过规

划审批;紧密结合现场地形,合理确定场地设计标高,妥善处理土方平衡、排水及边坡治

理。办公、研发及宿舍等配套生活设施规模适中,集中布置于相对独立区域,与生产区域

有效隔离。

1.3 项目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运营阶段的需求和可能的问题,避免建成后的改造浪

费,实现“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

2、交通组织

在交通组织模式上,本项目实行人货分流,通过分流以创造安全、宁静、方便、和谐

的交通方式。园区出入口位于用地东侧及北侧,由设计单位综合考虑。实现货运、办公车

流、人流有效分离。车行系统与景观环境有机融合,统筹规划。

同时,消防通道和登高面结合园区空间设置,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同时与景观环境有机

融为一体,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车辆对园区生活环境的干扰,保证环境的完整性和安定

性,易于创造和谐、融洽的生产、生活与文化。投标单位关于市政出入口设计必须与相关

规划部门进行咨询,保证其方案可行性。

3、成本控制

本项目应充分考虑建设成本,投标方案中,应充分阐明方案在材料选择、工程做法、

结构形式等方面的成本控制措施。

五. 建筑方案设计要求

1、地上方案

采用“双首层”设计理念,通过大型坡道使二层具备与首层同等的货车直达装卸条

件,实现高效“工业上楼”。楼面荷载严格根据密集货架存储与生产设备需求确定,保证

使用安全并支持未来功能的多样化。

67

(1)采用大跨度柱网结构,确保空间开阔,方便布置生产设备;

(2)生产厂房层高均不低于11米,宜为1-2层,首层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

(3)仓库功能跨度要求大于12米。(4)本项目生产车间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

2、地下室建设方案

地下室(如需):地下室主要考虑解决场地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问题和设备用房

等,建议设置一层地下室。同时,应考虑地质状况、周边道路及相应管线情况,合理利用

地下空间,强调地下室的经济性、实用性。

项目所在区域控规如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或者实际获取土地面积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以最新控规与实际获取土地范围为准,投标人因此导致的重新设计、方案调整等设计工作

的内容,不另外增加设计等费用。

六. 其他要求

1、实地考察地块并综合分析,对项目的现状用地、交通情况、周边地块属性等进行系

统研究,提出现状存在的问题与设计思路。

2、结合项目规划目标定位、业态动静流线、地块交通等因素,合理布局地块整体规

划,尽可能减少建筑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根据规划指标和业态功能等做好集约设计,合理调配建筑单体分布,拓展立体化开

发用地所需要的空间,有效提升地块的利用率,优化经济成本。

4、融入创新理念,既结合制造类企业大部分工艺的需求,满足实用性,又兼顾经济因

素,提高整体项目定位水平。

5、按照《总图制图标准》编制总平面图。在表示拟建情况的同时,总平图应正确反映

用地内及周围50米范围的现状及规划地形地貌;正确反映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城市公共

服务设施的规划情况;正确反映相邻地块的规划设计情况。

6、满足城管、住建、国土、环保、消防、卫生、公安、交警、人防、供电、供水、气

象、文物、民政等各部门规定。

7、根据萧山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按照海绵城市专项

规划等规定进行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设计,并编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专篇。

8、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设计、施工中落实建筑节

能。

9、按《萧山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进行建筑设计。

68

10、做好交通分析,处理好停车场内部各功能区之间、地上地下空间转化以及相临周

边地块进入停车场路径的组织;处理好与城市道路的交通关系,保证交通安全、顺畅。

11、绘制管线综合图,合理确定竖向标高,处理好自用管线与市政衔接问题,自用管

线不得超出用地红线。

12、各阶段设计成果深度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和杭州市现行设计标准的设计要求实施。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工

程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建设部84号文规定是根据国家建设部[2001]建设

技函字051号文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

13、设计阶段:从方案设计开始至规划方案批复完成,直至满足发包人下阶段招标前

的所有设计工作。

14、投资估算编制必须详细准确、切实合理,要求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实际。工程投

资估算表中分别列出各单位建筑工程的投资估算额,投资估算额须分别列出建筑、结构、

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空调、智能化、室外等各专业造价,汇总成建设项目的总投

资。投资估算、需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发包人使用要求编制。

15、其他事项:配合日照分析、交通评价、环境评估、节能评估等报批工作(若

有),与各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报审及组织专家审查论证等,协助及配合发包人开展方案

评审会并汇报方案,协助及配合发包人进行下阶段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

术要求,与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衔接与配合、为发包人提供咨询意见,配合建筑效果材料

选样和验收等工作。

16、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能详尽描述的设计工作,除非招标人确认不在中标人设计范

围,原则上属于中标人本次承接范围。中标人对设计文件中的漏项及新发生的项目,需书

面形式提请招标人,如未能及时提醒招标人而影响项目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对产生的影响

做出评估,并适当扣除部分设计费用(具体费用为不包含项目的设计合同费用)。

七.限额设计

设计人需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提交的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对应的建安指标(可

研报告投资估算表中工程费用(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除以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发包人要求(暂定2300元/m2)。若超出投资限额要求的,设计人须优化设计,直到满足条

件为止,不另需增加设计费用。

69

八.设计周期

1、总服务期60日历天(不含审核时间以及设计调整时间);

其中:方案设计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交深化方案);初

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0日历天(自甲方方案确认之日起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全

套文件)。勘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

九.设计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

求。

1.方案设计成果

合同签订后,设计人进行方案设计,深度应符合杭州市方案审查深度要求。方案深化

设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

电气、暖通、智能化、人防、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节能、无障碍等)、各专项设计说

明(海绵城市专项说明及绿色建筑专项说明等);

2)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彩色总平面图;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

要建筑单体透视图、景观透视图等至少各一张);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

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景观、交通、消防等分析图;各专

业所有初步设计深度图纸;

3)设计方案日照分析;

4)技术经济指标;

5)投资估算;

6)其他:建筑面积计算书(含对应的计取依据)、其他为清晰表达设计意图的相关图

纸及其他发包人要求提供的成果。

2.初步设计成果

1)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建筑、结构、

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人防、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节能、无障碍等)、

各专项设计说明(海绵城市专项说明及绿色建筑专项说明等);

2)初步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使用功能且正常投入使用所涵盖的方案(含

深化和估算编制)、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和调整)等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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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若有)、结构工程(基础部分设计深度达到满足基坑围护

设计要求)、基坑围护(含专家论证)、公共部位(电梯厅、公共走道、楼梯间、地下

室、宿舍、办公室等)精装修设计、室外景观工程(达到工程量清单编制深度设计要

求)、节能工程、海绵城市、山体破除及资源利用设计、绿色建筑、防雷设计、给排水、

暖通、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室外综合管线、建筑工业化等,所有专

业均需满足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编制深度要求(含概算编制及调整)、专项设计

审核协调等工作,及规划报批必须的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三方编

制单位委托,满足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供水、供电、燃气、华

数、通讯运营商等外部接入配套单位不予进行任何阶段设计的工程内容的相关初步设

计)。

3)投资概算;

4)其他发包人要求提供的成果

3.成果要求

3.1文本

成果文本、效果图模型、结构计算模型及计算书、CAD图纸装订整洁,且所有纸质文本

及蓝图均需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出图章及该专业负责人执业印章、并同时附有所有人员签

名,文本内容与排版应简明精炼,避免出现与设计意图无关的内容;估算最终纸质成果需

同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与资质证章,及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资格证章。同时

需提供相应格式电子版:CAD图、PDF格式(编制软件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3.2多媒体动画

初设完成后需提供多媒体动画,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其中动画时间不少于45秒,要求

中文普通话配音,分辨率不低于1080P,帧率30帧/秒。具体要求及提供时间以甲方通知为

准。

3.3数量要求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最终成果6份,估算书6份,初步设计最终成果6份,

概算书6份,勘察报告书6份,初设蓝图2份。时间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设计过程中如向

发包人汇报、外部报批、展示等所涉及到的纸质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等,设计人需按

发包人要求认真准备,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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