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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京东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京东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它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拍卖成交,拍卖标的后续所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6. 本次拍卖标的为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接管到的材料缺失严重,任何有关本次拍卖的应收款项的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和法院均不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
(1)账面记录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无真实应收款项债务关系等;
(2)管理人仅以接管到的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账簿为准,不一定能完整提供合同、订单、发票、财务资料等支持性文件,对外应收款项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3)管理人自行梳理的应收款项文件中记载的应收款项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4)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以及存在因违约情形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取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应收款项文件对于应收款项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应收款项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应收款项文件可能与应收款项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9)本次拍卖不对债权人关联方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争议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10)应收款项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部分应收款可能存在联系不到债务人的情况。如无法确定债务人联系方式的,实际无法开展追收工作;
(13)应收款项可能已超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消、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4)应收账款相关材料均为电子文档,无纸质原件,竞买人应自行核实债权信息并承担全部清收风险。
8. 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 拍卖标的: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96笔应收账款逐笔分开拍卖,按现状单个拍卖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账面金额(人民币元) | 起拍价(人民币元) | 保证金(人民币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元/次) |
| 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24,940.00 | 87,458.00 | 17,491.60 | 1,000.00 |
| 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安徽建工地产阜南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325,000.00 | 227,500.00 | 45,500.00 | 1,000.00 |
| 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516,000.00 | 361,200.00 | 72,240.00 | 1,000.00 |
| 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34,700.00 | 94,290.00 | 18,858.00 | 1,000.00 |
| 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12,000.00 | 78,400.00 | 15,680.00 | 1,000.00 |
| 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汝州市汉风实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3,413,250.00 | 2,389,275.00 | 477,855.00 | 1,000.00 |
| 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60,000.00 | 42,000.00 | 8,400.00 | 1,000.00 |
| 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56,500.00 | 109,550.00 | 21,910.00 | 1,000.00 |
| 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30,000.00 | 161,000.00 | 32,200.00 | 1,000.00 |
| 1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783,560.00 | 548,492.00 | 109,698.40 | 1,000.00 |
| 1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四建工程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85,000.00 | 59,500.00 | 11,900.00 | 1,000.00 |
| 1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乡市中医院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56,000.00 | 109,200.00 | 21,840.00 | 1,000.00 |
| 1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余市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1,000.00 | 7,700.00 | 1,540.00 | 1,000.00 |
| 1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90,000.00 | 203,000.00 | 40,600.00 | 1,000.00 |
| 1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温县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580,000.00 | 3,206,000.00 | 641,200.00 | 1,000.00 |
| 1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永城国龙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73,176.00 | 51,223.20 | 10,244.64 | 1,000.00 |
| 1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商丘三商生态食品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500,000.00 | 350,000.00 | 70,000.00 | 1,000.00 |
| 1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5,000.00 | 3,500.00 | 700.00 | 1,000.00 |
| 1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60,000.00 | 42,000.00 | 8,400.00 | 1,000.00 |
| 2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市魏都区住建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46,300.00 | 172,410.00 | 34,482.00 | 1,000.00 |
| 2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扶沟县练寺卫生院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72,000.00 | 50,400.00 | 10,080.00 | 1,000.00 |
| 2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江苏师范大学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04,928.00 | 73,449.60 | 14,689.92 | 1,000.00 |
| 2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曲阜市民政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30,000.00 | 91,000.00 | 18,200.00 | 1,000.00 |
| 2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0,180.00 | 7,126.00 | 1,425.20 | 1,000.00 |
| 2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615,162.50 | 430,613.75 | 86,122.75 | 1,000.00 |
| 2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许继平安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5,465.00 | 31,825.50 | 6,365.10 | 1,000.00 |
| 2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省国龙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33,500.00 | 23,450.00 | 4,690.00 | 1,000.00 |
| 2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广西龙润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60,000.00 | 112,000.00 | 22,400.00 | 1,000.00 |
| 2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7,620.00 | 19,334.00 | 3,866.80 | 1,000.00 |
| 3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亨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6,800.00 | 32,760.00 | 6,552.00 | 1,000.00 |
| 3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46,300.00 | 172,410.00 | 34,482.00 | 1,000.00 |
| 3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郑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94,160.00 | 135,912.00 | 27,182.40 | 1,000.00 |
| 3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江苏铸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80,000.00 | 56,000.00 | 11,200.00 | 1,000.00 |
| 3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徐州万汇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1,210.00 | 7,847.00 | 1,569.40 | 1,000.00 |
| 3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郑市正弘华胥实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3,500.00 | 16,450.00 | 3,290.00 | 1,000.00 |
| 3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长葛市董村镇人民政府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85,000.00 | 59,500.00 | 11,900.00 | 1,000.00 |
| 3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港投物流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350,000.00 | 245,000.00 | 49,000.00 | 1,000.00 |
| 3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漯河沙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95,000.00 | 66,500.00 | 13,300.00 | 1,000.00 |
| 3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南乐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45,000.00 | 171,500.00 | 34,300.00 | 1,000.00 |
| 4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公司破产财产-沈丘县住建局、沈丘县规划办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3,907,200.00 | 2,735,040.00 | 547,008.00 | 1,000.00 |
| 4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沈丘县教育体育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95,000.00 | 346,500.00 | 69,300.00 | 1,000.00 |
| 4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沈丘县万顺达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76,773.70 | 53,741.59 | 10,748.32 | 1,000.00 |
| 4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郑市奥马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3,500.00 | 9,450.00 | 1,890.00 | 1,000.00 |
| 4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5,705.00 | 31,993.50 | 6,398.70 | 1,000.00 |
| 4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郑市成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0,000.00 | 14,000.00 | 2,800.00 | 1,000.00 |
| 4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30,411.64 | 21,288.15 | 4,257.63 | 1,000.00 |
| 4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万丰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0,500.00 | 7,350.00 | 1,470.00 | 1,000.00 |
| 4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濮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00,000.00 | 70,000.00 | 14,000.00 | 1,000.00 |
| 4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中房联合集团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00,000.00 | 280,000.00 | 56,000.00 | 1,000.00 |
| 5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登封禅意嵩泉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00,000.00 | 70,000.00 | 14,000.00 | 1,000.00 |
| 5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轩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6,008.00 | 18,205.60 | 3,641.12 | 1,000.00 |
| 5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民安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00,000.00 | 70,000.00 | 14,000.00 | 1,000.00 |
| 5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0,000.00 | 14,000.00 | 2,800.00 | 1,000.00 |
| 5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霸州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596,250.00 | 417,375.00 | 83,475.00 | 1,000.00 |
| 5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26,624.00 | 88,636.80 | 17,727.36 | 1,000.00 |
| 5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来安裕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877,952.00 | 614,566.40 | 122,913.28 | 1,000.00 |
| 5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秦皇岛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25,000.00 | 157,500.00 | 31,500.00 | 1,000.00 |
| 5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郑州康港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4,208.00 | 30,945.60 | 6,189.12 | 1,000.00 |
| 5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锡盟金三角化工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90,000.00 | 133,000.00 | 26,600.00 | 1,000.00 |
| 6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720,000.00 | 504,000.00 | 100,800.00 | 1,000.00 |
| 6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淮滨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539,000.00 | 377,300.00 | 75,460.00 | 1,000.00 |
| 6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湖北武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6,000.00 | 4,200.00 | 840.00 | 1,000.00 |
| 6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江苏兴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6,800.00 | 11,760.00 | 2,352.00 | 1,000.00 |
| 6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市市投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63,000.00 | 114,100.00 | 22,820.00 | 1,000.00 |
| 6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息县龙湖街道办事处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81,200.00 | 56,840.00 | 11,368.00 | 1,000.00 |
| 6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港投航程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93,226.00 | 135,258.20 | 27,051.64 | 1,000.00 |
| 6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76,000.00 | 53,200.00 | 10,640.00 | 1,000.00 |
| 6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宝丰县宝新实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01,400.00 | 280,980.00 | 56,196.00 | 1,000.00 |
| 6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宝丰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200,000.00 | 1,540,000.00 | 308,000.00 | 1,000.00 |
| 7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扶沟县固城卫生院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0,000.00 | 14,000.00 | 2,800.00 | 1,000.00 |
| 7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贵州都柳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810,800.00 | 567,560.00 | 113,512.00 | 1,000.00 |
| 7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淮滨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08,220.00 | 145,754.00 | 29,150.80 | 1,000.00 |
| 7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辉县市城关街道办事处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5,000.00 | 17,500.00 | 3,500.00 | 1,000.00 |
| 7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江苏艾德两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2,500.00 | 15,750.00 | 3,150.00 | 1,000.00 |
| 7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郏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27,680.00 | 299,376.00 | 59,875.20 | 1,000.00 |
| 7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11,800.00 | 148,260.00 | 29,652.00 | 1,000.00 |
| 7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平舆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83,000.00 | 128,100.00 | 25,620.00 | 1,000.00 |
| 7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83,000.00 | 128,100.00 | 25,620.00 | 1,000.00 |
| 7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襄城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580,800.00 | 406,560.00 | 81,312.00 | 1,000.00 |
| 8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安县石井镇王家沟村村民委员会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0,000.00 | 7,000.00 | 1,400.00 | 1,000.00 |
| 8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60,000.00 | 42,000.00 | 8,400.00 | 1,000.00 |
| 8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技术经济学校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656,500.00 | 459,550.00 | 91,910.00 | 1,000.00 |
| 8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区分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328,000.00 | 229,600.00 | 45,920.00 | 1,000.00 |
| 8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万盛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4,100.00 | 9,870.00 | 1,974.00 | 1,000.00 |
| 8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38,600.00 | 27,020.00 | 5,404.00 | 1,000.00 |
| 8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乡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500.00 | 1,750.00 | 350.00 | 1,000.00 |
| 87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50,000.00 | 35,000.00 | 7,000.00 | 1,000.00 |
| 88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郑州东伟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24,000.00 | 16,800.00 | 3,360.00 | 1,000.00 |
| 89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许昌幸福建安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500,000.00 | 350,000.00 | 70,000.00 | 1,000.00 |
| 90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30,000.00 | 91,000.00 | 18,200.00 | 1,000.00 |
| 91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130,000.00 | 2,891,000.00 | 578,200.00 | 1,000.00 |
| 92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温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900,000.00 | 1,330,000.00 | 266,000.00 | 1,000.00 |
| 93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河南省留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854,300.00 | 1,298,010.00 | 259,602.00 | 1,000.00 |
| 94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320,000.00 | 924,000.00 | 184,800.00 | 1,000.00 |
| 95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郑州市沃土千年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135,520.00 | 94,864.00 | 18,972.80 | 1,000.00 |
| 96 |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郑州奥德实业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按现状拍卖 | 42,000.00 | 29,400.00 | 5,880.00 | 1,000.00 |
其他特别提示:
(1) 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2)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应收款项转让事项,管理人可予以必要的配合。可能存在通知不到债务人的风险,该些风险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相关风险由竟买人承担;
(3)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标的债权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4)受限于破产企业身份限制,成交后无法开具发票。
(5)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贬值等风险。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已在网拍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或潜在的责任和风险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许瑶,*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 咨询与调查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人:朱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2楼。
2. 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款项,不安排看样。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四、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别提示: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2楼)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提交至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拍卖机构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收费比例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收费比例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为25万元),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
(2) 软件服务费由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7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之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支行;
账号:931*开通会员可解锁*555。
3. 本次破产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视同买受人违约,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违约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仍需支付本次拍卖的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管理人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该拍卖标的之后的拍卖,且再次拍卖的拍卖成交价或者变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补足差额部分责任。
十、拍品交付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2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管理人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所有成交价款当日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拍卖标的所涉及到相关的瑕疵、损失、义务、责任以及拍卖标的因任何事由而减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自交割之日起,拍卖标的相关款项和权益均归买受人所有。交割日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追索、执行、求偿及申报应收款项义务,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就与标的有关事项以任何理由向管理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应收款项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 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 拍卖成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即视为知晓并接受拍卖标的所有现状,同时承诺:
(1)在交接期间内,当管理人将标的文件交付给买受人时(如有),买受人应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文件清单上签字。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标的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买受人无权再就标的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管理人提出任何主张。
(2)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的所有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管理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拍卖标的自拍卖公告日起至拍卖标的相关权利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拍卖标的的变化而请求管理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买受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十二、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场拍卖会提供的信息或数据采集于关联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管理人和拍卖公司不保证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的完整、准确及所披露的债权数额一定能全额收回,也不为此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特作如下声明:
1.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均是对可能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其中披露的任何数据、信息等所有内容,均不构成任何法律或其他专业建议或意见,也不构成任何承诺或意思表示;
2.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或数据,仅限于可能收集到的标的公司的重大信息或数据,并不代表标的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信息或数据;
3.本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信息、数据等所有内容,仅作为本次拍卖参考之用,竞买人或其他任何人自行承担根据本拍卖文件直接或间接作出的任何承诺或行为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和风险;
4.所有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明确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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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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