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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无法联系到案件被执行人,故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71;用户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陕AFD1173大众牌小型轿车。
车牌号为陕AFD1173大众牌小型轿车,本次拍卖不含车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车辆品牌大众牌,车身颜色:黑,车架号:LFV1A23C0L3306761,发动机号:N17243,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厂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使用性质:非营运,燃料种类:汽油/电,行驶里程:不祥(此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交付车辆表盘显示为准)。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不详,车辆行驶证、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下河坝西233米。车辆有停车费未缴纳,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停车费1365元,叉车费进出共400元。具体金额以提车时核算的车辆停放天数为准,停车费欠费情况请咨询停车场管理员,停车费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根据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实际调查了解到,本次拍卖标的物无钥匙,未进入车内,未知可否正常启动,无法查看表显行驶里程,配车钥匙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据询价报告记载,标的物后杠划痕,右后叶子板划痕、破裂,左后叶子板划痕、凹陷、修复,左前门划痕、钣金、更换、修复,左后门划痕、更换、钣金、修复,前杠划痕、修复,右前叶子板划痕,右前门划痕、右后门划痕,左前A柱修复,中网更换,左底大边更换、钣金,左后门饰板更换,左后视镜更换,左前保险杠更换,左前大灯更换,左前叶子板修复、更换,左前门饰板更换,疑似事故车辆;未进行路试,底盘左前钢圈更换,悬架组件更换,有划痕,条件受限底板动力电池未查验。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以上车辆情况仅供参考,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了解清楚,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4、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5、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及车辆性质的变更,应以车辆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拟新上户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6、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限购规定和过户政策,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7、意向竞买人看样,请提前一天联系盛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报备。
8、尾款缴纳后1-2天可至停车场提车,车辆办理解封后会电话通知买受人持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过户。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10500元,保证金:2100元,增价幅度:2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安排。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免费咨询、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张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或登录官网www.haoyuanpaimai.com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质量问题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七、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违章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迎宾分理处;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9);(2)京东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京东-我的拍卖支付;(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张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B区(成众上品对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1、定价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