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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四期A区(施工)已由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 闽发改备[2025]A140074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上街镇新洲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6421.6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3333.63㎡,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103087.99㎡)。其中1#楼楼地上21层,建筑高度99.35米,地上建筑面积41645.77㎡;2#楼地上21层,建筑高度99.35米,地上建筑面积41379.38㎡;3#楼地上4层,建筑高度22.82米,地上建筑面积18763.31㎡;3#-1楼地上4层,建筑高度22.82米,地上建筑面积1299.53㎡。项目估算总投资90111万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四期A区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范围内前期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含预制构件)、建筑装饰装修、公共装修、幕墙门窗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夜景工程、室外总平工程、室外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含智能化专网、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巡更系统、背景音乐(室外)系统、UPS配电系统、电梯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信息发布系统、LED屏幕系统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榕建筑〔2020〕35号),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本项目2#楼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41379.38平方米;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为起算点,21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土方、支护工程施工,30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出正负零),360日历天内完成裙楼结构封顶,57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封顶),790日历天内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外墙装饰,94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及交付;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并依据《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通过施工阶段评价为装配式建筑。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区域范围以内(含各县、市),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各批次《福建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350183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1楼109室,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张工、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 6 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