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城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管网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运营)补充通知(二)[第(2)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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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24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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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城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管网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运营)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周宁县城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管网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运营)(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3),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3预付款 17.3.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发包人于下述事项完成后14日内支付预付款:①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②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履约担保、等额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具体要求同履约担保);③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本合同(含《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补充协议》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④若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预付款金额超出项目工程计划或实际开工量对应比例的预付款金额,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开立银行共管账户,预付款支付至共管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存放、支付本项目工程预付款,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本工程材料采购、设备进场、临时工程等合同约定用途,严禁挪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其他项目开支。”

本补充通知(二)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周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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