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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国家4A旅游景区索道设备更新项目——配套电力建设(施工)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35001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永泰县国家4A旅游景区索道设备更新项目——配套电力建设(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35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分包”内容修改为:允许依法分包,分包内容: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3.5分包条款内容修改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单位须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分包之前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三、《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2节 商务文件”中“二、投标函附录”第3项中“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修改为: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本补充通知(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一)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五、本补充通知(二)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