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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工程一期-市政道路项目Ⅱ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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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工程一期-市政道路项目Ⅱ标段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23
招标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彬*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负责人 |
| 1 |
浙江凌升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270日历天 |
合格 |
曹钰杰 |
| 2 |
正达建设有限公司 |
23935755.00 |
270日历天 |
合格 |
方标 |
| 3 |
浙江竣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24072799.00 |
270日历天 |
合格 |
陈倍聪 |
| 4 |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3873463.00 |
270日历天 |
合格 |
谢岳球 |
| 5 |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
24097716.00 |
270日历天 |
合格 |
杨绍付 |
| 6 |
浙江长浪建设有限公司 |
23749273.00 |
270日历天 |
合格 |
吕锴乐 |
公示时间:2025年 4 月 9 日至2025年 4 月 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9 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