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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界声屏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建设规模:项目拟规划建设6台压水堆核电机组(2×CAP1000机组+4×CAP1400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计划建设2×CAP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
本工程采用带海水冷却塔的循环供水冷却方式,一机一塔,冷却塔型式为超大型高位集水海水冷却塔(简称“高位塔”)。海水冷却塔补给水取自龙头沙渔港东部海域。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元) |
1 |
ZBW-DL-2026- 0036 |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界声屏障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厂界声屏障方案设计以及屏障板的设计、供货、运输及安装指导、性能试验配合(含环保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移交、质保期服务等所有工作,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分批交付货物,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 |
2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界声屏障 |
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或者核电项目的声屏障2个及以上项目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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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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