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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电厂厂用电提效光伏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
招标信息服 务费(元) |
D8-02景德镇电厂 厂用电提效光伏项 目电气设备安装工 程 |
装机容量为1.0044MW光伏项目工程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区域内组件安装工程、支架安装工程、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安装工程、电缆安装工程、防火封堵、车棚支架、光伏场区通信安装工程、土建施工等。 |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发包人具体通知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令签署后45日历天内完成)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D8-02景德镇电厂厂用电提 效光伏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工 程 |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1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安装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或包含服务范围的其他有效证明(业主出具的证明、发票复印件等),还需提供包含业绩完成时间的相关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竣工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以上);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方的正式在职人员,以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为准;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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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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