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永磁直驱系统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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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永磁直驱系统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永磁直驱系统采购,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名称

容量

单位

数量

永磁直驱系统

400KW

4

永磁直驱系统

500KW

2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永磁直驱系统的生产制造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声明;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持有所投永磁直驱系统中一体机和控制箱相应且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须提供所投永磁直驱系统中一体机、控制箱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扫描件;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所投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体现标的物名称、规格等信息页;

3.5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可以补充澄清(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补充澄清);投标人拒不补充澄清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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