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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乌中旗10个分站房光伏逆变器通讯管理及通风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元) |
D07-02国电投(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乌中旗10个分站房光伏逆变器通讯管理及通风系统改造项目 |
乌中旗光伏10个分站房逆变器通讯管理机(一主一备共20个)及交换机更换及通风系统改造。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的设备采购、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负责协调相关联设备厂家配合调试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工作,质保期2年。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D07-02国电投(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乌中旗10个分站房光伏逆变器通讯管理及通风系统改造项目 |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为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不少于2个光伏区设备改造或施工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需体现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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