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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钢球采购招标公告
1.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项目名称:钢球采购
1.2招标编号:YTDL-2026-WZ-01-张沙-021
1.3招标范围: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锻造钢球100吨。
不同规格分别预估用量:Φ25mm(1吨)、Φ30mm(1吨)、Φ40mm(1吨)、Φ50mm(2吨)、Φ60mm(20吨)、Φ70mm(75吨)。
本项目为年度框架采购项目,清单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需求数量根据现场设备运行、检修更换情况确定。
实际交货时间及需求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
1.4交货日期或合同期限:本项目交货周期为合同生效后1年内。
投标方按招标方的实际需要分批交货,每次交货的品种、数量和交货时间以招标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方应承诺交货时间可按实际需求调整,最终以招标方的通知为准。
1.5交货地点: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1.6评标方法:本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7特别说明:无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签订的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锻造钢球供货合同业绩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投标文件须递交查询报告;
2.4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7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8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北京时间)。
本项目仅供VIP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缴费升级。
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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