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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燃机仓储管理服务项目(3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进度 |
长兴燃机仓储管理服务项目(3年) |
服务期限为3年,暂定服务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实际开始服务时间推迟的,服务期限相应顺延,服务总周期不变。 |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
建设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长兴燃机仓储管理服务项目(3年) |
1批 |
长兴燃机综合楼物资仓库(总面积120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精密仪器室)、捷通#3仓库(1260平方米)、危废贮存间、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及上述区域的附 属建筑物、场地、围墙范围内设施、起重机械(电动葫芦、叉车及配套设施等)。 服务内容为区域内设备车辆(含叉车)驾驶、日常值班等基础仓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常规仓储管理、危废及固废贮存管理、地磅管理、废旧物资归集整理、 库区堆场管理、信息化管理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服务期限为3年,暂定服务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实际开始服务时间推迟的,服 务期限相应顺延,服务总周期不变。 |
浙江省长兴县画溪街道工业功能区新塘路2号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长兴燃机仓储管理服务项目(3年)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电力行业生产物资或基建物资仓储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仅供VIP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缴费升级。
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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