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梅岭工区10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07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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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 ——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梅岭工区10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甬发改审批〔 2026〕2 号(25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32885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和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宁波市;工程等别:本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本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是引调水,新建蒋家池头至韩岭引水工程管道起点位置引(输)水线路。设计引水规模为 60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蒋家池头至韩岭引水工程管道起点引(输)水管线,其中主管线长约 17.38千米。输水线路由蒋家池头调节站出发,以顶管(1#管道,长约0.97千米)依次下穿金溪、莼湖快速路后,在张家堪村南侧山体接入1#隧洞(长约3.83千米)穿越金娥山,在车岭水库南侧山体出洞,再次以顶管(2#管道,长约0.89千米)下穿下潘村、金峨溪后,转入2#隧洞(长约10.53千米)穿越横岭山、梅溪、地铁 12 号线,在东山村南侧山体出洞,通过 3#管道(长约 1.16千米)穿越盛宁线、甬莞高速、亭溪,接入韩岭引水工程管道,并预留二期接口。(2)在芝山村西侧新建梅岭支洞,兼做调压井,长约1.14千米。(3)在梅溪水库上游新建象峰支洞,兼做梅溪水库联通洞,长约1.13千米。(4)在2#管道、象峰支洞口、3#管道末端新建调节站。项目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约为101962.15万元。

2.2 招标范围: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梅岭工区10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1、10kV银山106线梅福村4号支线17号新立电杆1基,新放导线一档沟通,新敷设电缆一回(直埋)至金山支线69号杆,金山支线68号杆带电直线杆开耐张安装开关一台,金山支线76-78号杆之间新做明沟沟通,新敷设电缆一回,金山支线76号杆新装开关一台。2、拆除10kV银山106线金山支线76-78号杆之间导线,77号杆拔杆1基及其铁附件拆除等施工。(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控制价:166.3226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包括通电时间)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作业并检验通过后办结所有通电手续且交付使用。实际开工时间均以项目部书面指令为准。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或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且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 ;或具备上述 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具有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 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或三级( 10千伏以下)及以上(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且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 ,并承担施工任务 。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3.3.1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4 其他要求:

3.4.1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证(土建类)或C3证(综合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本项目仅允许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 。

3.4.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2026 年 8 月 10 日 9:00 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 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 平台 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 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 采购代理 机构或 采购人 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1 8 日 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3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 投标 文件, 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

7.2 投标人 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 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7.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 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 156号

联 系 人: 陈 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 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1楼业务四部

联 系 人:汤幸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毛军华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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