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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年新增6000吨玻璃微珠及1500万㎡反光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新城兴业大道7号
建设单位: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企业在原审批的“年新增6000吨玻璃微珠及1500万㎡反光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项目已审批的球化炉生产的产品性能不稳定,对筛粉要求较高,暂时无法满足生产要求。为保证产品质量,企业决定优化缩小单台球化炉规格尺寸,提高产品品质(减少析晶及不圆珠比例),球化炉设备数量由审批的24台变更为62台,本项目因球化炉设备增加,原废气处理设施无法满足要求,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处理球化废气,对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洗净机流水线变更为小型洗净机,产品生产规模保持年产6000吨玻璃微珠及1500万㎡反光材料不变。。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污染因子 |
收集方式 |
治理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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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 |
配料粉尘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 |
配料粉尘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处理,本项目原料比重较大,易于沉降,企业在开拆、计量环节周边和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6)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原料称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排放限值 |
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管道收集 |
设有单独的粉碎车间,粉碎粉尘设备设置管道进行收集,收集率按100%考虑,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后引至室外15m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7)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原料称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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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 |
颗粒物、SO2、NOX |
集气罩收集 |
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 |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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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球化线球化废气 |
颗粒物、SO2、NOX |
管道收集 |
通过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除尘,然后与燃气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玻璃熔窑标准的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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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球化线球化废气 |
颗粒物、SO2、NOX |
管道收集 |
通过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旋风+布袋除尘装置除尘,然后与燃气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玻璃熔窑标准的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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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膜配胶、涂布、烘干废气 |
乙酸乙酯、其他(VOCs)、颗粒物、SO2、NOX |
车间内微负压收集 |
整个配胶工序在密封的配胶室进行,因此该部分废气全部以有组织方式进行排放;涂布在密闭隔间内操作且微负压集气,集气效率达99%以上,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焚烧处理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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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布配胶、涂布、烘干废气 |
乙酸乙酯、丙酮、颗粒物、SO2、NOX |
车间内微负压收集 |
整个配胶工序在密封的配胶室进行,因此该部分废气全部以有组织方式进行排放;涂布在密闭隔间内操作且微负压集气,集气效率达99%以上,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焚烧处理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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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水 |
生活污水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 |
/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厂区排口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入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其它企业”标准要求 |
初期雨水 |
化学需氧量、SS |
/ |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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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噪声 |
/ |
厂房隔声、优化平面布置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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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 |
/ |
采用现有一般固体废物仓库,面积为1240m2,位于厂区西北角,定期外卖物资公司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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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 |
采用扩建后的危废仓库,面积为300m2,位于厂区西北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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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措施治 |
/ |
(1)对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采取相应的防腐蚀、防渗漏等措施 (2)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3)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池和配备其它应急物资,风险事故状态下风险物质可及时转移至事故应急池等 |
对周围地下水、土壤不构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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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事故应急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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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设置一个事故池,事故池容积1000m3,主要收容事故状态下雨水量、消防废水、企业污水处理站废水量,以满足企业应急需要。 事故应急池加装截止阀门,同时和污水池相通,保证事故废水和消防水安全处置,不泄漏至附近水系而污染内河 |
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厂区内,减少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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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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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物资、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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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