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7日拟对浙江中宁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20吨/年甲基硅烷和20吨/年三甲基硅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7
发布于
浙江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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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增120吨/年甲基硅烷和20吨/年三甲基硅烷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高新企业技术园区华荫北路27号

建设单位:浙江中宁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拟投资7547.61万元,利用厂区内原有土地,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且利用原有已建厂房、仓库,新增设备,建成年产120吨甲基硅烷和20吨三甲基硅烷装置。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利用已建厂房、仓库,新增设备形成年产60吨甲基硅烷和10吨三甲基硅烷;二期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且新增设备形成新增年产60吨甲基硅烷和10吨三甲基硅烷。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承诺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生产工艺废气经碱洗塔+冷凝(-15℃)+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依托原192t/d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振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固废: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分子筛、成品精馏残液、废滤膜、溶液精馏残液、干燥废盐、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上述危险废物需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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