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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鹤庆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实施6个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和3个展示主体,其中蚕桑、生猪、蔬菜3个产业各实施2个科技展示场所和1个展示主体,由需求单位申报、专家组评议的程序确定实施,现将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
一、申报条件
(一)蚕桑产业
1.蚕桑科技展示场所
蚕桑科技展示场所选择桑园面积2000亩以上,蚕桑先进技术普及率高,生产效益较好,是村里的支柱产业,具有生产种茧的条件,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建设的村民委员会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主要展示内容为:一是加强桑园肥培管理、增施磷钾肥,提高桑园产量和质量,打造高产高效示范桑园;二是加强养蚕消毒和科学饲养,减少蚕病的发生,提高蚕茧产量和质量;三是加强科技指导,并组织观摩培训,带动全县蚕桑产业增产增收。每个展示场所扶持物化补助7.6万元。
2.蚕桑科技展示主体
蚕桑科技展示主体的遴选根据当前蚕桑生产发展的需要,加快鹤庆县蚕桑产业科技进步,遴选从事蚕桑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科技示范带动作用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主要展示内容为:通过高产桑园示范和科学养蚕,加强桑园肥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建设高产高效示范桑园,建立防病卫生制度,减少蚕病的发生,提高产量和质量。扶持5万元的蚕桑生产用肥料、农药等物质。
(二)生猪产业
1.生猪科技展示场所
选择县内生猪存栏3000头以上、出栏7000头以上,生猪生产效益较好,生猪养殖是本村的支柱产业,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建设的村民委员会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主要展示内容为:一是加强对生猪养殖户开展规范管理,适时发布生猪生产关健技术,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让生猪养殖逐步标准化、规模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加强圈舍消毒和科学饲养,减少疫病的发生,提高生猪产量和质量;三是加强科技指导,并组织观摩培训,带动全县生猪产业增产增收,通过集成示范带动鹤庆县生猪产业提质增效。每个展示场所扶持物化补助7.6万元。
2.生猪科技展示主体
生猪科技展示主体的遴选根据当前生猪生产发展的需要,加快鹤庆县生猪产业发展,遴选从事生猪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且有意愿、在本地注册的企业,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主要展示内容为:通过严格的消毒和科学饲养技术措施,加强生猪疫病防治工作,建立防病防疫制度,减少疫病的发生,提高生猪质量。扶持5万元的生猪生产用仔猪浓缩料、二氯异氰尿酸钠等物质。
(三)蔬菜产业
1.蔬菜科技展示场所
蔬菜科技展示场所选择县内蔬菜种植面积500亩以上,蔬菜先进技术普及率高,生产效益较好,是当地的支柱产业,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建设的村民委员会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主要展示内容为:一是蔬菜绿色生态种植技术展示,打造绿色高产高效蔬菜示范;二是先进种植模式展示,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质量;三是加强科技指导,并组织观摩培训,带动全县蔬菜产业增产增收。通过集成示范带动鹤庆县蔬菜产业提质增效。每个展示场所扶持物化补助7.6万元。
2.蔬菜科技展示主体
蔬菜科技展示主体的遴选根据当前蔬菜生产发展的需要,加快鹤庆县蔬菜产业科技进步,遴选从事蔬菜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科技示范带动作用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主要展示内容为:通过蔬菜绿色高产示范,加强蔬菜种植管理技术培训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建设绿色高产高效蔬菜生产示范,加强蔬菜绿色防控,减少蔬菜病虫害的发生,提高蔬菜产量和质量。扶持5万元的蔬菜生产所需肥料。
二、申报方法
1.科技展示场所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申报。
2.科技展示主体由企业进行申报。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1.科技展示场所负责基地建设工作,按要求分发补助物质,协助开展观摩。
2、科技展示主体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提质增效目标,协助开展观摩工作。
四、需提供的资料
1.科技展示场所:《鹤庆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展示场所申请书》一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一份。
2.科技展示主体:《鹤庆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展示主体报名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一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报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鹤庆县花园小区112号,鹤庆县茶桑果药站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杨金顺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鹤庆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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