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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采购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报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②采购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医用射线装置,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