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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先锋镇、李市镇、西湖镇等7个镇街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先锋镇、李市镇、西湖镇等7个镇街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5〕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供水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供水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圣泉街道、石门镇、白沙镇、先锋镇、李市镇、西湖镇、珞璜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共更换管网3438km,新建加压泵站(智慧集成泵站)设备11套,新建高位水池4座及其他附属设施改建。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288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 919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6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的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成果根据招标人书面要求提交。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前。
5.3招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津区供水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体育路1号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兴隆路22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廖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钱坤 |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通会员可解锁*3002010201].CQZ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