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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社会福利院养老公寓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社会福利院养老公寓改造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4]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社会福利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投入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社会福利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街道人民东路128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主要品种为LED屏、电视机、空调、护理床、床头柜、衣柜、办公桌、茶几、沙发、厨具等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设施设备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通知分批次进行供货。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或投标人自行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垫江县社会福利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嘉利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垫江县桂溪街道人民东路128号 | 地 址: | 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腾龙大道27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罗锦涛 | 项目负责人: | 黄思嘉 |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cqz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