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东峤片区内涝防治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一期)施工监理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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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7
发布于
福建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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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东峤片区内涝防治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一期)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非属依法招标,故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仟玖佰元整(3900),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件2: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统一更改为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专业、给排水专业、结构专业、机电专业、燃气专业。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统一更改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中:应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修改为应附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扫描件。

5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以此条为准:(1)河道清淤工程(清淤河段为内河A、B、C、D)。(2)滞洪区清淤工程(50亩+8亩)。(3)积水点改造工程(涵港大道与七号路交叉口、东方大道、前沁路与支一路交叉处、前沁路路口)。(4)排涝泵站工程(18m³/s立方米每秒,近期实施规模6m³/s)。(5)护岸工程(治理长度约600m,双侧护岸)。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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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峤内涝监理答疑纪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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