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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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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3004 744d60d7-3374-4675-8dd8-5bb38f3b05e9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59.0
一、项目编号:HDZB(TP)2025035
二、项目名称:长乐区综治中心项目(办公家具及墙面物料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腾耀家具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东屿村东路168号3#车间一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货物类
| 标的名称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长乐区综治中心项目(办公家具及墙面物料采购) |
前台办公 桌、办公椅、雨披顶字体等 |
腾耀、辉腾 |
TY-001、TY-002、HT-01等 |
1批 |
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志钢(组长)、韩方颖、林淑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①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按中标金额所对应的收费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计取,若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2806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评审,福建省高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最终报价环节未按要求提供分项报价表,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领取通知书及发票办理事宜请发送邮箱hdzb2018@126.com。
(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其他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标文件。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纸质文件3份,电子版一份。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有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
联系人:艾工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B幢401单元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长乐区招标采购统一服务平台,网址https://clqzbcg.etrading.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上述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长乐区招标采购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