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梅仙镇谢坑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改造工程(土建、管道部分)澄清公告第(1)次
变更
发布时间:
2026-02-28
发布于
福建三明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002001002 dfe28adc-bf3a-4d1e-a189-cf75881bfe06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0

尤溪县梅仙镇谢坑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改造工程(土建、管道部分)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DZYZ[2026]005号

1、本项目总工期 120日历天修改为总工期 90日历天。

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承包人按实际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程量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资料后审核并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0%。工程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造价90%;经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且相关资料归档后三十日内支付至审核后结算造价的97%;余下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内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前承包方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修改为: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承包人按实际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程量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资料后审核并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0%。工程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造价90%;经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且相关资料归档后三十日内支付至审核后结算造价的97%;余下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内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前承包方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注:发包人有可能存在因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进度款延迟支付,承包人不能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或停工、窝工等情况,造成工期延误。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质检员修改为(招标文件有涉及到的地方均同步修改):质检员或质量员。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本项目入户管网较多,可能存在纠纷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5、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修改为: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一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一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期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4)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6、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7、本补充通知,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补充通知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同时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尤溪县梅仙祥隆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泽建设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