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供应商征集公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卫星项目集中采购设备等)
发布时间:
2026-08-04
发布于
北京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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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递交资料,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提交资料

项目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提交资料:营业执照;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征信情况(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总体集成);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含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或为上述经营者持股不少于 51% 的控股公司。以控股公司名义参与的,须同时提供:1)持股母公司《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母公司公章);2)母公司就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加盖母公司公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三年内没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项目二:卫星项目集中采购设备

提交资料:营业执照;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征信情况(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应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之条件(提供承诺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三年内没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项目三:卫星项目项目管理

提交资料:营业执照;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征信情况(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咨询、工程监理)甲级证书;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之条件(提供承诺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三年内没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项目四:卫星项目工程监理

提交资料:营业执照;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征信情况(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程监理)甲级证书;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三年内没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以上项目提交的资料需要装订成册(盖公章),一式二份。(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格式自拟>)

二、邀请程序

根据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料,我办将择优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后续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3116905,*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有效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料提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11:30,14:30~17:00。)

资料提交地点: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南楼203室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