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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办理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9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6〕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交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位于贵港市苏湾片区纬一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原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9388号、实际用地面积91516.10㎡(折合137.274亩)的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改变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补缴土地出让金366.0644万元(折合2.67万元/亩)。
二、贵港市交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须在收到此批复后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后,没有按照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
三、如贵港市交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批复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办理所批复的事项,则本批复自动失效,且五年内不再受理相同事项的申请。
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9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方案
贵港市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9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方案
| 项目建设单位(个人) |
贵港市交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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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及申请事项 |
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9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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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坐落 |
贵港市苏湾片区纬一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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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权属来源情况 |
原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面积 |
终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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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9388号 |
工业用地 |
划拨 |
91516.10㎡(折合137.27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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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面积 |
91516.10㎡(折合137.27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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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情况 |
规划审批机关 |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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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使用面积 |
91516.10㎡(折合137.27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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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地性质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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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不小于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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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密度 |
不小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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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不小于1500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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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强度 |
不小于2万吨/年·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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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详见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核发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贵自然设2026-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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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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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基准地价 |
新规划条件出让地价(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为0.6)评估价 |
现状条件下划拨地价(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1)评估价 |
按评估结果测算的补缴土地出让金 |
| 广西宏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贵港市城区五级工矿仓储用地地面地价186元/㎡(折合12.4万元/亩) |
2470.9347万元(折合18.00万元/亩) |
2104.8703万元(折合15.33万元/亩) |
366.0644万元(折合2.67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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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审批意见 |
同意贵港市交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位于贵港市苏湾片区纬一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原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9388号、实际用地面积91516.10㎡(折合137.274亩)的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改变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补缴土地出让金366.0644万元(折合2.67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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