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阿勒泰地区润登新能源园区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吉木乃40万千瓦风电项目通信设备采购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5-07
发布于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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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阿勒泰地区润登新能源园区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吉木乃40万千瓦风电项目

通信设备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批准:游平平

编制:揭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五月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监督机构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1、竞争性谈判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3.2 资格审查资料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4.2 谈判步骤

4.3 谈判记录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5.3 合同的签订

5.4 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三:廉政责任书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 报价表

五、响应人信息

六、 类似业绩资料

七、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八、商务偏差表

九、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技术偏差表

十一、交货计划表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十三、响应人应根据设备技术规范填写技术响应文件,对技术规范逐条回应。

十四、技术规范书

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项目

受阿勒泰地区润登新能源园区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阿勒泰地区润登新能源园区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所需的通信设备,现公开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及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润登新能源园区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

(2)项目概况:本期220kV主变2×240MVA;220kV双母线接线,本期建设线路1回;110kV双母线接线,本期建设线路1回;35kV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18回出线;35kV站用变2回;35kV无功补偿装置主变低压侧4套。

(3)采购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通信设备

见技术规范

1

(4)交货时间:最晚交货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需要明确最短交期,技术协议盖章后确认多少天交付),生产及发货数量都要以项目部函件为准。商务技术文件的交货计划表需要明确,不能模糊交货计划,延迟交货应支付违约金,具体见合同模板。

通信技术规范见下文,远动继保规范见附件压缩包。

(5) 交货数量:项目部可调整交货数量,但增减幅度不得超过合同数量的±10%;超出部分应重新议价并签署补充协议。

(6)交货地点:阿勒泰项目升压站现场。

(7)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在收到项目部排产通知单后及时签订采购人所需要的技术协议。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有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

3)技术协议签订后1周内,供货商应提供认可图纸;

4)工程师应在收到认可图纸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核并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5)供货商收到经确认的图纸1周内提出最终图 。

6)明确供应商须提供:• 出厂试验报告(含录波文件) • 第三方型式试验报告(CMA/CNAS资质机构) • P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 软件版本说明及网络安全检测报告。

(8)质保期:2年,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9)最高限价:无

(10)价格调整机制条款:“如主要原材料(铜、钢、芯片)价格在合同签订后上涨超过±15%,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价格,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价格指数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允许具备原厂授权的代理商参与,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

2、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新能源工程的供货业绩(本次招标标的技术规范等同或以上),未提供或提供业绩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后续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3、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3年未被列入国网/电建集采平台等黑名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不接受设备外协参与。

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7、响应人应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若响应人尚未成为中国电建集团合格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向招标人提交供应商入库申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视为具备本项目响应资格。

8、响应人应具备有相应设备等级型式试验报告, PCCC认证证书等。

9、技术规范提出的相关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投标的响应人,请以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上报名时间为准,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报名是否参与本次谈判,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以阳光采购网(bid.powerchina.cn)上时间为准,响应人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签字盖章版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及时时间内上传阳光采购网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投标采购的响应人。

3、谈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阳光采购网(bid.powerchina.cn)上时间为准。

谈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联 系 人:揭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纪委办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5月7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2

响应人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以阳光采购网(bid.powerchina.cn)上时间为准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以阳光采购网(bid.powerchina.cn)上时间为准

3.3

报价

补充详细要求

3.4.1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90天

3.5.1

竞争性谈判担保

1.形式:通过平台上传(参考格式见附件)

2.金额 7万元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阳光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3、保证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

3.6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版(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1、响应人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提供,在响应文件名显示“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并标明厂家。

2、报价文件应单独上传一册.并标明厂家

4

竞争性谈判人员要求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和相关技术人员

5

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7天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1、竞争性谈判费用

不论竞争性谈判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自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章号

名称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合同条款及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

技术文件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进行修改。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应包括下列部分:

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首次报价表

5)响应人信息

6)类似业绩资料

7)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8)商务偏差表

9)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10)技术偏差

11)交货计划表

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其他技术资料

13)需外购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14)附表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

(1)“响应人信息”应附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响应人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竞争性谈判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2)响应人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或美元、欧元(国外)。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3.4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4.2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竞谈的,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谈。

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响应人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谈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人竞争性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证明材料及服务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人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响应人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响应人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

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响应人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响应人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开关柜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响应人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竞争性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

参加竞争性谈判人员必须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采购招标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成员在中电建采购中心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股份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招标人组成工作小组,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工作小组承担保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发放评标资料、投标文件摘录汇总、基础数据对比、评分核对及会议服务。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无)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超5家投标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报价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50%,商务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15%,技术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35%。

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50%+商务部分得分×15%+技术部分得分×35%

3.3.2报价部分评审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报价得分计算细则:以评标价为基准(100分),高于评标价1%扣2分,低于评标价10%之内每低1%加1分,低于评标价10%之外,每低1%扣1分。

3.3.3商务部分评审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商务部分评分细则:商务部分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值)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完整性

30

根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企业的财务状况

25

近三年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对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价,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最优得15分,最低得1分;提供未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最优得10分,最低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投标人供货经验与业绩

25

对投标人供货经验与业绩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未提供的得0分。

报价完整性与合理性

20

对投标报价的完整性与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3.3.4技术部分评审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技术部分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值)。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和对产品的质量承诺

30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投标人提供产品性能的技术参数;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科学的质量管控方案、提供产品性能的技术参数,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供应保障手段及交货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3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面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能力,供应保障手段及交货进度保障措施,组织供应方案、协调配合等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技术性能主要参数

10

主要参数(容量、效率、功率曲线等)和性能保证值、质量保证期限等,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20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技术服务措施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国家、行业有关报价产品的生产质检标准、报价产品检验报告

10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同类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完整提供投标产品所有规格且全部合格的得10分;不能完整提供所有规格产品的,每提供一份对应投标货物规格的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废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4.3 谈判记录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响应人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开关柜/最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响应人:

(1)响应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5.4 履约保函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

(1)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争性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性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阿勒泰地区润登新能源园区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吉木乃40万千瓦风电项目

通信设备

采购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货方:

采购方(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邹胜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629401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产品采购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

1.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备注: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产地为【 】,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

1.2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1.3本合同计价本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1.5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本体基础就位,其余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产品标准要求

2.1符合甲方如下特定要求:【本合同条款】;

2.2符合本合同附件甲方的技术要求:按图加工(详细设计图纸以甲方邮件发送为准);

2.3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详见国标号【如有】;

2.4符合补充协议:详见附件【如有】;

2.5如产品变更时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此变更要求执行产品变更;

2.6与双方签字封样的样品一致,封样样品由甲方保存;

2.7符合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产品规格书或说明书:详见附件【如有】;

2.8上述七项约定互为补充。如本条各款之间存在冲突,则适用标准较高的条款。

2.9 本合同项下货物标准(含配件、辅件等)合同双方同意按附件技术协议及图纸所约定标准执行;乙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要求为本合同产品同批次同质量等级产品.

2.10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保期(保修期)【 2 】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产品设计使用寿命【 30 】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 】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两者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工艺、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品在其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72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6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2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7 未经甲方监造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转交(委托)国内工厂(含联营厂)外的OEM或第三方生产制造。

3.8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使用并维护好《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使用协助。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做好二维码制作及张贴工作,并在设备出厂前及时将二维码信息上传给甲方便于甲方对于设备的随时跟踪,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二维码制作协助。

4货款支付

4.1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1年内)等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名称、住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如下:

乙方名称:

乙方统一社会代码:

乙方住所: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乙方联系电话:

4.2 预付款

合同总价的10%作为合同设备的预付款,根据供货设备计划情况(排产函)分阶段支付。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每次排产函内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A.由买方认可的银行作为保证人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正本1份;

B.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1份;。

4.3到货及验收款

4.3.1到货验收付款: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收到合同全额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后180天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70%。

4.4全部机组通过预验收后,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该单位合同价格的15%作为预验收款。

A. 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预验收证书正本1份、副本4份;

B. 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5%财务收据1份;

4.5合同实际总价的5%作为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项目实际竣工验收满两年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设备质保金支付前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审批。

4.6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6.1开票前乙方需与甲方联系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4.6.2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税务登记证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629401

甲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甲方账号:36*开通会员可解锁*502359

甲方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7本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寄送的发票甲方未及时收到或者遗失、灭失或毁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下电子版资料需和发票同时发送甲方,文件提交延迟:按5000元/项/天处罚。)

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

图纸

厂家技术资料(说明书)

发货单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

联系电话:【 】

5到货时间及地点

5.1到货时间为: 。备品及专用工具必须随第一批货物同时发至收货地。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5.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方式 方式一 (方式一:一次性/方式二: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到货地点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5.3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48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因甲方要求或特殊情况交货延期的,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具备交货或安装条件时可延迟交货;如果甲方付款延迟,乙方交货期相应延迟。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5.6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5.7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8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9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通知甲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货物达到地点及联系人:

收货单位及地址: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6包装

6.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且由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6.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物流二维码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箱件清单导入文件》、《装箱清单导入文件》要求,导入相关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并粘贴至货物包装面。

7检验与验收

7.1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可以在产品生产或交付前进行驻厂检验及监造,乙方需配合甲方检验监造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提供场所、仪器设备供甲方驻厂人员使用。甲方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甲方检验监造规范确定),发现产品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重新生产,交货时间不顺延。待发货物经甲方驻厂代表检验确认合格或甲方邮件认可后方可发货。乙方无故拒绝或不配合甲方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对乙方产品不予认可。

7.2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办理货物交接并签署《货物签收单》。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货物签收单》不代表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确认。如存在数量不足、雨淋、破损、货物瑕疵或缺陷等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补足、维修、更换等处理措施。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上述《货物签收单》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货物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

7.3开箱检验。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30日内,乙方、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乙方提供的装箱单或合同设备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的日期。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7.4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详细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退回货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未修理、更换或补足,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9.1款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5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修理完毕、更换或补发的货物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甲方负担。

7.6在共同检验中,甲乙双方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7本条所述检验或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并不使甲方丧失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乙方对于货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或瑕疵所负有的相应质量保证责任。

7.8 乙方应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上传相关数据,在设备验收中如相关数据缺失,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补充。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8.1乙方保证对设备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且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对设备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若乙方设备发生知识产权或其他类型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类型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8.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9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人交付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部分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自然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就乙方逾期交付部分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除外):

9.1.1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交付货物、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履行费用外,还应按照逾期货值的千分之五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至乙方交付完毕甲方要求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货物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付部分合同总金额的20%);

9.1.2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外,还需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费用,并按照逾期交货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愿意使用乙方已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的合同款项;甲方愿意使用乙方已交付货物的,由甲乙双方确定已交付部分货物的货款。

9.2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乙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参数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的,如产品不能满足技术协议、第三人主张产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更换、退货、折价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及赔偿在此期间甲方的损失。

乙方未采取或未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方怠于履行质保、保证义务的,按照本款约定执行。

9.3因乙方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产品瑕疵和缺陷)、存在权利瑕疵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自身损失,相关设备的毁损、返修材料费或报废损失,处理人员工资,发电量损失,水电费,运输费,鉴定费,赔偿用户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用户)因产品质量问题向甲方的索赔。乙方并且需要免费更换设备,承担测试费用和赔偿停机损失。

9.4乙方存在上述第9.1-9.3款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且有权优先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相应损失;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损失范围按照本条第9.3款执行。乙方对上述违约情形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逾期未予回复,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9.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此处的“正当理由”是指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乙方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9.6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合同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同意,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守约方依据本合同实现权利救济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复印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10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1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国家法律的定义相同。

1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1.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0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2通知与送达

12.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通知(发出的同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8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

12.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的,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次日为送达之日。凡从该邮箱中送达给对方的文件均视为发送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2.3 特别约定事项:双方确认以电子邮件作为日常信息的传递。

12.4通知条款

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上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本合同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4)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12.5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电 话:

邮政编码:330001

电子邮箱:jiepeng-jxdj@powerchina.cn

如致乙方: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13 争议解决

13.1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国内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4保密

14.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14.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5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法律告知函;

(2)本合同;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6)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其他合同文件效力按照上述序号依次递减。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本合同应在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6.2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6.5合同签订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

16.6附件:一、二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

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支行

开户行:

日期:2025年 月 日

日期:2025年 月 日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相关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价(大写) (¥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1

附件三: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响应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致: (采购人全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响应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其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四、报价表

1、竞谈报价汇总表 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总计

金额填入报价函中

税率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报价说明(由响应人自行编写):

1、

2、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分项材料价格组成表 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重量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6

其他

报价说明(由响应人自行编写):

1、

2、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各厂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名称栏进行增减,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五、响应人信息

响应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企业网址

注册资本金

(万元)

实收资金

(万元)

成立年月

年生产能力

员工总数(人)

其中管理人员(人)

邮编

企业电话

传真

主要人员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业务联系人

企业资质等级

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

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

其他:

主要服务范围

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

基本开户账户号

开户银行

类别

证书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截至

营业执照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项资质证书

1:

2: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2:

3:

信用证书

1:

2: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1

六、类似业绩资料

需提供业绩总表,含项目名称,对应项目方联系人,金额等。业绩资料提供关键页,包括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等。

七、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致: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响应人特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

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八、商务偏差表

商务

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九、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交货计划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竞谈说明及技术资料

十三、响应人应根据设备技术规范填写技术响应文件,对技术规范逐条回应。

十四、技术规范见附件

阿勒泰地区润登新能源园区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吉木乃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

通信设备技术规范书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乌鲁木齐

目录

1 总则

2 工程概况

3 技术规范要求

3.1 SDH光端机技术要求

3.2 PCM接入设备技术要求

3.3 综合配线柜技术要求

3.4 48V通信电源技术要求

3.5 数字录音系统技术要求

3.6 通信综合监控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3.7 光缆技术要求

3.8 光缆施工要求

4 供货范围

5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6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本工程升压站通信设备的技术要求,它提出了设备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包括系统功能、技术要求、硬件参考配置、软件功能要求、试验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采购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方若对本技术规范某条款有特别的建议、方案、技术特点或差异,可在该条款下加以描述和说明。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招标方则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 投标方应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投标方应按本规范的要求,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供招标方确认。

1.5 如果本技术规范的描述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或技术规范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在供货范围的描述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或投标方所提供的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执行原则。

1.6 投标方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资格、具有同类型工程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设备质量问题。

1.7 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及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8 投标方负责本技术规范文件中所要求的整套供货、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入网测试、并网验收等相关工作,供货范围包含需要与其他系统连接的线缆及附件。

1.9 投标产品须满足新疆电网关于品牌、型号、版本、通信及相关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新疆电网要求的相关评估,对评估出现的问题进行无条件整改,确保通过电网公司验收,若出现未满足情况,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所产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10 投标方或通信设备的供货厂(商)(包括分包厂商)必须具备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并应具有设计、制造和提供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或规模更大,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的通信设备的业绩。

1.11 本技术规范中通信系统部分提出的是以ITU-T、IEC和IEEE为基础最基本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ITU-T、IEC和IEEE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技术规范要求的成熟系统和优质产品,并保证该产品在几年内不会停产,或者更新后的产品完全可与所供的现产品相兼容。若投标方的设备包含有自己专用标准,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1.12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2 工程概况

阿勒泰地区润登新能源园区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新建1座吉木乃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

2.1 调度关系

吉木乃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由新疆省调、阿勒泰地调两级调管。

2.2 系统通信方案

(1)光缆建设方案

根据系统一次方案,本工程新建1座吉木乃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拟随单回220kV送出线路架设2条30km/回长的24芯OPGW光缆至吉木乃220kV变。

(2)系统通信设备配置

吉木乃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配置3套10G平台光传输设备分别接入省网一干、省网二干和阿勒泰地调。

吉木乃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配置1套E1接入网关设备用于阿勒泰地调。

吉木乃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配置1套通信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监控信息送往有人值班场所。

(3)通信电源配置

吉木乃润宇220kV升压汇集站配置2套-48V/4×50A开关电源及2组-48V/300Ah免维护蓄电池,组成不间断电源为光纤通信等设备供电。

3 技术规范要求

3.1 SDH光端机技术要求

3.1.1 供电电源

SDH光通信设备应具备两路(主备用)电源接入的能力。

投标方应说明所提供的各种设备对电源的要求,给出各站各种设备的单板功耗和单站设备总功耗。

投标方应说明机架对各模块的供电方式是集中供电还是分散供电。

3.1.2 设备机械结构

光通信设备的机架符合国家相关电力通信、光电转换等屏柜设计和加工制造标准,具体规格要求由业主与中标方协商。投标方应给出各站机架及模块布置图。

所有的部件均应安装在机架内,机架的顶部和底部均有供固定用的构件,投标方应提供所投标设备的机械结构图(缆线连接图、测试端子及指示信号仪表的布置)。

各种插板、模块应是嵌入式的,不装设备的架层应提供装饰性盖板,各插板应能带电插拔并不影响其他已建立的业务。

3.1.3 设备保护及人身安全

每一个供电单元必须由一个切断电路部件给予足够的保护,当发生故障时,断路器给出一个可见的指示,设备对瞬时过电压应有保护措施,投标方应说明所供设备的保护措施。

设备本身应有接地端子,投标方应说明所供设备的接地要求。

投标方应说明设备保护及人身安全的措施。

3.1.4 设备的表面处理

设备应有良好的表面处理以长期抗腐蚀、防生锈。表面处理层应牢固,易锈、易氧化的部件应进行特殊表面处理。

投标方应供给相当数量的原先使用过的漆,以便安装完毕时现场补漆之用。

3.1.5 设备的使用寿命和 MTBF

投标方应明确所供设备及单元的 MTBF 值及计算方法。

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20年。

3.1.6 设备的维护管理

投标方所提供设备应满足无人值守的要求,投标方应说明设备告警输入、输出接口的数量和接线方法。

3.1.7 系统技术特性

系统技术特性满足业主方及新疆电力公司要求。

3.1.8 通路要求

项目中通信业务有调度自动化、视频监控信号、电力调度电话、数据信息、电力生产管理电话、视频会议等。

3.1.9 STM-4 分插复用设备(622Mbit/s ADM)。

该设备可提供无需分接和终结STM-4信号而直接接入STM-4信号内的任何STM-1、 140Mbit/s、34Mbit/s、2Mbit/s 支路信号的能力。

该设备群路侧为STM-4的光接口,支路侧为 2Mbit/s接口、140Mbit/s接口,STM-1的光接口或电接口。

该设备应具有高阶VC和低阶VC交叉连接功能,即HPC功能和LPC功能。交叉连接方向应不少于群路到支路、支路到群路、群路到群路、支路到支路。连接类型为单向、双向、广播式。

该设备应提供配置成终端复用设备的能力,当线路侧仅有一个方向的光接口工作时,支路侧应能将STM-4 信号内的全部支路以 STM-1 信号和 G.703 接口方式终结。

支路接口应能进行任意配置,在增加和改变支路口时不应对其他支路的业务产生任何影响。

设备的公共模块应支持 1+1 配置。

2M接口板应具有 N:1 保护功能。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还应具备子网连接保护(SNCP)、复用段保护功能。

设备应具有 10M/100M 自适应以太网接口板,应具有透传、二层交换两种方式。

3.1.10 性能要求

3.1.10.1 SDH 设备的抖动和漂移规范

STM-N 接口

输入抖动和漂移容限应满足本规范书的规定。在输入无抖动的情况下,以 60秒时间间隔观察 STM-N 输出接口的固有抖动,其值应不大于下表所示的范围。

表 3.1-1 STM-N 输出抖动

接口

测量滤波器

峰-峰值

STM-1

500Hz~1.3MHz

0.50UI

65kHz~1.3MHz

0.10UI

STM-4

1000Hz~5MHz

0.50UI

250kHz~5MHz

0.10UI

STM-16

5000Hz~20MHz

0.50UI

1MHz~20MHz

0.10UI

STM-1: 1UI=6.43ns STM-4: 1UI=1.61ns STM-16: 1UI=0.4ns

PDH支路接口

输入抖动和漂移容限

2048kbps系列信号的输入抖动和漂移容限应满足规范的规定。

抖动和漂移的产生

来自支路映射的抖动和漂移:A.来自2048kbps且没有输入抖动和指针调整时,应不超过0.35UIPP值,测量方法按G.785建议,来自140Mbps且没有输入抖动和指针调整时的支路映射抖动和漂移由投标方提供。B.来自指针调整的抖动和漂移指标由投标方提供。C.来自支路映射和指针调整的结合抖动和漂移:

在提供通道的所有网络单元保持在同步状态下,支路映射和指针调整的结合抖动和漂移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表 3.1-2 映射抖动和结合抖动规范表

G.703 接

比特率容限

滤波器特性

最大峰-峰抖动

f1

f2

f3

映射抖动(UI)

结合抖动(UI)

高通

高通

低通

f1~f4

f3~f4

f1~f4

f3~f4

2048kbps

50PPm

20Hz

18kHz

100kHz

*

0.075

0.4

0.075

*由投标方提供具体值。

SDH 中继器的抖动传递函数

SDH 中继器的抖动传递函数参数值如下表所示。

表 3.1-3 抖动传递特性参数值

STM 等级

Fc(kHz)

P(dB)

STM-1(A)

130

0.1

STM-1(B)

30

0.1

STM-4(A)

500

0.1

STM-4(B)

30

0.1

STM-16(A)

2000

0.1

STM-16(B)

30

0.1

3.1.10.2 设备的误码性能

单个设备在规定条件范围内工作时,自环连续测试 24 小时应无误码。

3.1.10.3 关键参数检验准则

信号丢失(LOS)、帧丢失(LOF)、指针丢失(LOP)及帧失步(OOF)状态的检测准则,由投标方提供。

3.1.11 设备的告警功能

3.1.11.1 设备的告警功能至少应符合 ITU-T 建议 G.782、G.783、G.784 的要求。

3.1.11.2 设备应至少具有 6 个外部告警接入点。投标方应说明外部告警接口的电气性能。

3.1.12 同步时钟要求

1)分插复用设备(ADM)时钟的定时要求应不劣于 ITU-T 建议 G.813 的要求。

2)频率准确度SDH 设备时钟自由振荡时的输出频率准确度应优于4.6ppm(测试时间不少于1 个月),投标方应说明投标产品自由振荡时输出频率的准确度。

3)SDH 设备时钟应具有保持工作方式,其性能应符合ITU-T G.813 建议的要求。

4)SDH 设备时钟带宽应处于 1~10Hz 范围。

5)最小频率牵引范围和失步范围均为4.6ppm。

6)SDH 设备的定时基准可以从三种类型的输入中获得:

①2048kbps 和 2048kHz 外同步时钟输入。

②从 STM-N 信号中恢复定时,并根据NE 的配置情况,采用“线路定时”或“环路定时” 的同步工作方式。

③2048kbps 的帧结构和同步状态信息(SSM)格式应符合最新版的 ITU-T G.704。SDH ADM 设备应至少分别提供两个 2048kbps 同步时钟输入、一个 2048kbps 输出接口,各接口特性应符合ITU-T 建议 G.703。SDH 设备的外同步输入口用于设备内部时钟接收外同步信号,其外同步输出口供出的同步信号应是不经过设备内部时钟而直接从 STM-N 线路码导出。

7)中继器的定时要求

正常工作时中继器可以从接收的信号中恢复定时,并同步输出信号。当上游方向发生故障,中继器发送再生段告警(RS-AIS)时,其内部振荡器为输出 STM-N 信号提供定时。内部振荡器在自由运行方式下的长期频率稳定度不得劣于±20ppm。

8)SDH 定时基准的转换

当 SDH 网络单元所选定的定时基准丢失后,SDH 设备应能自动地转换到另一定时基准输入。判断转换的准则采用基准设备失效准则,即定时基准接口信号丢失或定时接口出现 AIS 后直至 10 秒内。SDH 设备应具备定时基准的自动恢复能力或手动恢复能力。在有效定时的情况下,自动恢复应在10~20秒范围内切回。投标方应说明定时基准转换的切换时间和时钟切换对所传业务的影响。

3.1.13 保护倒换功能要求

SDH 传输系统应具备 MSP、SNCP、DNI 及承载业务的相关硬件的保护功能。

3.1.13.1 线路保护方式

光缆线路系统具备保护倒换功能,对链路型能提供 1+1 线路保护及复用段保护方式。

1+1 线路保护方式的保护系统和工作系统在发送端两路信号是永久相连的,接收端则对收到的两路信号择优选取。

保护倒换的工作方式有双向倒换、单向倒换及恢复方式和非恢复方式。

投标方应当在标书中提出本工程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式的建议并详细说明所投标设备在建议保护方式下的工作原理。

3.1.13.2 保护倒换准则

光缆线路系统的保护倒换准则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倒换

信号丢失(LOS)

帧丢失(LOF)

告警指示信号(AIS)

超过门限的误码缺陷

指针丢失(LOP)

3.1.13.3 保护倒换时间

保护倒换的检测时间如下表所示。一旦检测到符合开始倒换的条件后,保护倒换应在 50ms 内完成。完成倒换动作后应向同步设备管理功能报告倒换事件。

表 3.1-3 检测时间

比特差错率(BER)

检测时间

10-3

10ms

10-4

100ms

10-5

1s

10-6

10s

在恢复方式下,当失效工作系统已经从故障状态恢复时,必须至少等待 5~12 分钟才能重新使用。

投标方应提供准确的倒换时间和检测时间。

3.1.14 MSTP(多业务传输平台)功能特性要求

本规范所描述的光传输设备应满足 MSTP 设备的特性要求。MSTP 是基于 SDH 的多业务传输节点, 投标方应详细阐述其产品的多业务接入、处理、交换、封装、映射和传输功能与保护机制,能否提供统一网管的多业务节点。

1)MSTP 基本功能要求

帧结构、VC 映射应满足 ITU-T G.707 中的要求。

提供低阶通道 VC-12、VC-3 级别的虚级联或相临级联功能,并提供级联条件下的 VC通道的交叉连接能力。

提供高阶通道 VC-4 级别的相临级联或虚级联功能,并提供级联条件下的 VC 通道的交叉连接能力。

提供相邻级联和虚级联转换及LCAS 功能

2)支持以太网业务功能要求

①支持以太网透传功能

以太网业务透传功能指以太网接口的数据帧不经过二层交换,直接进行协议封装和速率适配后,映射到SDH 的虚容器 VC 中,然后通过 SDH 节点进行传输。

②以太网二层交换功能

MSTP 支持以太网二层交换功能是指在一个或多个用户侧以太网物理接口与一个或多个独立的系统侧的 VC 通道之间,实现基于以太网链路层的数据包交换。

③以太网接口映射到 SDH 虚容器的要求

对于 MSTP 设备,以太网接口映射到 SDH 虚容器应符合如下表所示要求,投标方应说明其设备以太网接口映射到 SDH 虚容器所采用的映射方式。

表 3.1-4 以太网映射到 SDH 虚容器对应关系

以太网接口带宽

SDH 映射单位

10/100Mbit/s 自适应接口

VC-12-Xc/v

VC-3

VC-3-2c/v

VC-4

1000Mbit/s 接口

VC-4-Xc/v

其它宽带网络接口

VC-4- Xc

设备应具有将 FE 接口映射到VC12-Xc/v(X=1-48)、VC-3、VC3-2c/v 虚容器中和将 GE接口映射到 VC-4-Xc/v(X= 4、16...)虚容器中的功能。

3.1.15 系统接口及再生段距离计算

3.1.15.1 光接口的线路码型为加扰 NRZ 码,应符合ITU-T 建议 G.707。

3.1.15.2 各级光接口的参数范围应不劣于ITU-T建议G.957的要求。

3.1.15.3 投标方应将所投标设备的所有光卡的光接口性能。

3.1.15.4 衰减限制的再生段距离计算

再生段距离计算采用 ITU-T 建议 G.957 的最坏值计算法,投标方应根据所供设备的性能。

3.1.15.5 色度色散限制的再生段距离计算

投标方应根据所供设备的光接口性能,给出622M速率下色散限制的再生段距离计算的公式和实例。

对于光传输设备的最大色散值不满足通道总色散值时,投标方应提供色散补偿的解决方案。

3.1.15.6 投标方应根据所供设备的发送机,提供其激光器性能,要求:使用寿命≥30 万小时。

3.1.15.7 光发送器应具有激光器寿命预告警功能,投标方应说明激光器寿命预告警的工作原理。

3.1.16 电接口参数

2048kbps和 STM-1的电接口参数应符合ITU-T建议 G.703中的各项要求。2048kbps 电接口应具有75不平衡和120平衡两种阻抗供选择。

3.1.17 公务通道

每个系统使用RSOH的E1字节提供一条中继段公务联络信道,供中继器间或中继器与终端间通话。使用MSOH的E2字节提供一条终端间通话的复用段公务联络通道。

终端设备应有中继段公务联络、复用段公务联络和使用者通道三个接口。

3.1.18 开销通道接口

开销(辅助)通道接口应不少于两种,每种不少于两路。投标方应对投标设备的辅助通道接口的规格特性进行详细描述。

3.1.19 TMN(电信管理网)接口

SDH 光缆线路系统至少在每一端提供符合 ITU-T 建议 M.3010 及 G.773 要求的 Q 接口,以便与 TMN 相连。

SDH 光缆线路系统与站内网络单元系统之间的Q 接口,采用ITU-T 建议Q.811和Q.812

规定的CLNS1无连接模式协议栈,与远端网络单元管理系统之间的Q接口,采用 CLNS2

无连接模式协议栈。这两种协议栈的规定如图 4.6.5.1 所示。网络单元管理系统与上级网络管理系统的接口采用 CORBA 接口或 Q 接口,投标方必须提供相应软硬件,分项报价, 并计入投标总价。

3.1.20 设备接入网管要求

本工程不新上网管系统,新上设备接入现有当地网管系统中,承担本工程电路的管理工作。

3.1.21 辅助设备要求

1)公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述 3 种呼叫方式:

选址呼叫方式,被选局站数不少于 99 个;

群址呼叫方式;

广播呼叫方式。

2)公务联络系统应具有跨数字段通话能力,即进行数字段之间的公务联络。

3)投标方应详细说明所供公务联络系统的技术性能和功能。

4)应具有多方向互通功能。

5) E1 和 E2 公务电话的切换应简单、可靠和灵活。

3.1.22 对设备的一般要求

3.1.22.1 使用时温度:

a) 保证性能: +5℃~+40℃ (-5℃~+40℃)

b) 保证工作: 0℃~+45℃ (-10℃~+45℃)

(注:括号内数值用于无人中继站)

3.1.22.2 相对湿度:

a) 保证性能指标: 10%~90%(+35℃)

b) 保证工作:5%~95% (+35℃)

3.1.22.3 运输和储存时温度:-25℃~+60℃

3.1.22.4 海拔高度: ≤1500米

3.1.23 温度循环试验

所供设备经下述温度循环试验应不影响性能指标。

时间:≥24 小时

范围:-10℃~+50℃。

温度变化速度:0.5℃/分钟。循环次数不小于 2 次。

温度循环试验时,相对湿度为 90%(+35℃)。

3.1.24 振动测试要求

所供设备经下述振动试验应不影响性能指标。

振幅: ≥0.6mm。

加速度:≥15m/s2(X、Y、Z 三方向)。

时间: ≥3h。

3.1.25 设备应具备相应的抗电磁⼲扰能力

设备本身在 0.01-10000MHz 频率范围内受到电场强度为 140dBuV/m 的外界电磁波⼲扰时, 应不出现故障和性能的下降。

3.1.26 网络保护

本工程线路采用自动线路保护倒换,即采用 1+1 线路保护方式。同时具备 SNCP 保护,投标方应根据其设备性能及该传输系统配置。

3.1.27 网管系统

本工程电路纳入现有网管系统,如现有网管是否需要扩容或升级,将相关费用列入工程总价。

3.1.28 同步系统

网同步的关键是要有一个精确的时钟源。本工程光通信电路的网同步应与现运行电路统一考虑,不再设置其它时钟源。但本工程所采用的光传输设备本身必须具备一旦外部时钟丧失利用其设备内部时钟维持系统运行不少于24小时的能力

3.2 E1接入网关设备技术要求

3.2.1 标准技术参数要求

1、E1接入网关设备为远端设备,安装于变电站/电厂等远端站点机房中。

2、标准机架式设备,高度不超过1U。

3、设备电源应为可插拔式设计,支持双电源冗余供电,支持双交流、双直流、一交一直等供电方式。

4、★应能兼容局端的E1放号设备,保证调度电话业务的正常。

5、★支持E1放号板、IP放号板、软交换、IMS等放号板件或设备。

6、上行应具备E1接口,直接通过E1接口接入局端E1放号设备。

7、★下行应支持模拟终端及IP终端的接入,应能提供不少于4路模拟终端接口及不少于4路IP终端接口。

8、★支持通过E1链路自动下载局端E1放号设备中配置好的设备数据,实现快速自动化配置。

9、支持与局端E1放号设备进行信令交互。

10、支持检测接口告警状态和控制告警指示。

11、支持对电路通道、IP通道的使能控制。

12、支持FXS接口环回功能。

13、★支持通过E1链路接入局端网管实现集中管理。

14、支持本地及远端两种维护方式。

15、支持主叫发起呼叫业务、主叫摘机拨打忙用户、被叫接收呼叫、主叫释放呼叫、被叫释放呼叫、通话结束一方不挂机等基本语音呼叫功能。

16、支持无条件呼叫前转、遇忙呼叫前转、无应答呼叫前转、呼叫保持、呼叫转移、主叫号码显示、立即热线、主叫转换、被叫转换等补充业务功能。

17、★支持调度台强插放号分机、调度台强拆放号分机、放号分机拨打调度组号、调度台群答放号分机的呼叫、调度台保持放号分机、调度台开会议加入放号分机、调度台呼叫转移、调度台到分机录音、分机到调度台录音等调度业务功能。

18、支持链路与模块的自检测及异常告警。

19、支持网管便捷化配置、—键式升级及图形化监测等功能。

20、支持G.723.1、G.729A/B、G.711A/U等语音编解码方式。

21、E1放号系统应具备通过E1传输进行远程调度放号的能力,并且不需要对E1传输链路进行任何改造。

22、★E1放号系统应能兼容程控交换、软交换、IMS等不同系统平台的放号。

23、E1放号系统应支持远端站点各种类型终端的接入,包括模拟话机、IP话机、专用调度终端等终端设备。

24、★E1放号系统应具备统一网管系统,网管系统应支持对E1放号系统中的各种设备进行集中管理。

25、★E1放号系统应具备有效的由国网电科院颁发的电力自动化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6、★E1放号系统应具备有效的由国网电科院颁发的检验报告,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2 投标方资格及中标后工作要求

1、投标方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正规原厂投标授权书。

2、投标方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文件及证书。

3、中标方负责设备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布放位置的确定,并提供电力电缆,并保证设备能够按需、按期完成所有调试工作,能够积极配合甲方及其他厂家完成相应的对接工作、竣工验收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新疆有常驻的服务机构或办事处,提供本地售后服务机构地址、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6、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具备相关检测报告。

7、投标人负责填写供货范围清单,包括机盘名称、代码、规格、数量、生产地。

8、设备型号由投标人根据在运设备及软件版本确定,确保其所供设备的品牌、制式与新疆电力调度交换网在用设备广州哈里斯完全兼容,接入统一网管,便于统一控制和管理,避免设备不兼容导致部分功能不能实现。

9、通信设备软件、硬件技术维护支持

通信设备硬件设备的质保期:原厂3年7*24小时服务。所有软件的质保期为出厂后5年。

10、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

1) 投标人应提出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维护计划,包括系统维护、故障诊断、板件更换、故障处理等。

2) 在质保期内,如果系统出现故障,投标人应提供服务,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将系统恢复到正常运行。在系统或设备本身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担。系统维护的方式、费用、联系方法、响应时间、人员要求如下:

 维护方式为热线技术支持电话、远程诊断和现场维护。

 提供支持要求:提供7*24的热线电话支持服务。系统发生异常情况,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疑难。如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经用户方认为可能会影响系统将来的稳定运行的,系统或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系统或设备重新投运后的6个月。

 质保期内所有维护费用均为免费。

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软件升级版本及服务。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参与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详细人员配备情况。

3)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应包括:

 紧急故障响应,由于环境的变化或其他各种原因出现系统的故障,投标人技术人员能够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处理。

 技术咨询及交流,根据招标人的需求,通过各种形式(如电子邮件、电话、座谈会、研讨会等)就系统运行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进行技术交流。

 投标人应最大限度地提供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持范围和程度,包括可提供的系统支援设备的详情。在系统设备运行期间根据需要,投标人有责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维护工作。

 如果系统在一个特定部分发生重复性故障时,投标人应同意对这个部分重新计算质保期(软件和硬件同样适用)。如果重复故障使整个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整个系统的质保期应重新开始计算。

3.3 综合配线柜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参数要求

光纤配线设备

1

光纤配线机柜

尺寸为2260*600*600,颜色待签订协议时确定。

安装标准:19英寸安装。材料要求:材料全部要求为Q235以上优质冷轧钢板,顶底框,立柱材料厚度1.5mm以上。

进线方式:能同时满足上下进线。

表面处理:机架整体采用静电喷塑处理。

整体结构:机架整体为拼装式结构,全正面操作。

机架引入光缆弯曲半径不小于光缆直径的15倍

机架应有完备的标识记录。

机架里的绕纤装置深度应不小于140mm。

机架底部应配有储纤单元箱。

机架可以并列安装,并且有合理的走纤通道。

机架接地:机柜应保证电气导通,有完善的接地系统

2

单元箱体

单元箱门板锁扣能确保自由开启500次不损坏。单元箱所用模块应能兼容SC,FC,LC适配器。

3

12芯熔、配一体化模块

单元箱所用模块应能兼容SC,FC,LC适配器

数字配线设备

1

单元体(每单元21×2M)

同轴连接器接触电阻:外导体不大于2.5mΩ,经机械耐久性试验后其增值不大于2.5mΩ;内导体不大于10mΩ,经机械耐久性试验后其增值不大于10mΩ。

绝缘电阻同轴连接器内外导体之间、内导体与单元板金属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0MΩ,测量回路的直流电压为500V±50V。

同轴连接器内外导体之间、内导体与单元板金属件之间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为1000V的交流电压1min的作用而无击穿、无飞弧。

对同轴式连接器不大于0.3dB(50kHz~233MHz);

对同轴式连接器不小于70dB(50kHz~233MHz);

对同轴式连接器不小于18dB(50kHz~233MHz);

同轴连接器与电缆连接后抗电缆拉伸能力应大于50N。

同轴连接器直接插拔式在无锁定状态下为2.2N~10N;带有弹性自锁装置的为2.2N~45N。

在10Hz~50Hz、50m/s2的条件下连续振动1.5h应不出现误码。

同轴连接器插拔500次后,接触面应仍有电镀层,不得露出基底材料。

卡接式平衡连接器每个端子卡接100次,簧片间插拔200次;绕接式平衡连接器每个端子绕接10次,平衡式多芯插头座插拔100次后,应符合a) 卡接式、绕接式成端处应不大于3mΩ,经机械耐久性、盐雾试验后增值应不大于2mΩ。

卡接式簧片间接触电阻应不大于7mΩ,经机械耐久性、盐雾试验后增值应不大于3mΩ。

120Ω平衡式多芯插头座接触电阻应不大于10mΩ,经机械耐久性、盐雾试验后增值应不大于10mΩ。

数字配线架所有非金属材料结构件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T5169.7-1985标准中试验A的要求。

数字配线架所有零件采用的材料应具有防腐性能,导体弹性材料应采用铍青铜或锡青铜。

同轴连接器内外导体接触区域,应先镀一中间层(过渡时期),后再镀厚度不小于1.27μm(暂定)的金钴合金。

音频配线设备

1

配线柜

安装标准:19英寸安装。材料要求:材料全部要求为Q235以上优质冷轧钢板,顶底框,立柱材料厚度1.5mm以上。

进线方式:能同时满足上下进线。

表面处理:机架整体采用静电喷塑处理。

整体结构:机架整体为拼装式结构,全正面操作。机架接地:机柜应保证电气导通,有完善的接地系统

2

内线模块100回线、外线模块128回线

任意互不相连的两接线端子之间以及任一接线端子和金属固定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0mΩ。

任意互不相连的两接线端子之间以及任一接线端子和金属固定件之间应能承受45~60Hz、波形近似正弦波、有效值为1000V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两相接触的接线端子间的接触电阻不大于7mΩ,连接插塞(测试插塞)插拔200次后,接触电阻增值不大于3mΩ。

导线与接线端子的成端接触电阻不大于3mΩ,导线接续试验后,接触电阻增值不大于2mΩ。

导线与卡缝应双面接触并形成气密区,每面气密区应占该面接触区域面积的50%以上。

单根导线沿槽口垂直方向的拉脱力应不小于25N。

单股塑料绝缘铜导线,外线和内线芯线直径为0.5mm。跳线芯线直径为0.5mm。

跳线端子应能连接两条跳线,并保证在连接第二条跳线时和撤除第一条跳线时不会中断正常通信。

接线排使用的塑料材料必须采用自熄性材料。

保安排地线电流在5A(1回)、60min的情况下应无塑料软化、接头损坏及脱落等现象。

保安排在未插入保安单元时,内外线间应呈断开状态,测试接线排应具有对内外线测试的接口。

3

保安单元

保安单元插接端子与保安接线排的插箱端子(插座)接触时,应保证在a、b线未形成回路前,地线端子先接地。

保安单元的绝缘电阻、接触电阻、过电压、过电流保护特性与接线排相同。

a、b线的常温电阻应不大于22Ω;a、b线间阻值差应不大于2Ω。

保安单元的冲击恢复时间应不大于150ms。

3.4 48V通信电源技术要求

3.4.1 环境条件

3.4.1.1 海拔高度

≤2000 m (如有特殊要求,由项目单位在专用规范中提出)。

3.4.1.2 环境温度及湿度

1、使用时温度:

(1)保证性能: 0℃~+40℃

(2)保证工作: -5℃~+45℃

2、相对湿度:

(1)保证性能指标:10%~90%(+35℃)

(2)保证工作:5%~95%(+35℃)

3、运输和储存时温度:-40℃~+70℃

3.4.1.3 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

3.4.2 设备功能与技术条件

3.4.2.1 通信专用直流电源系统组成

通信专用直流电源系统应是一个不停电的高频开关电源系统,它由交流配电装置,稳压稳流高频开关电源,48V全密封蓄电池组和直流分配屏组成。

输入的市电经过交流配电装置分路进入整流模块,经各整流模块整流得到的-48V直流电通过汇接送到直流分配屏,由直流分配屏向通信设备提供多路-48V直流电源。

在正常情况下,系统运行在并联浮充状态,即整流模块、负载、蓄电池并联工作。整流模块除了给通信设备供电外,还为蓄电池提供浮充电流。当市电断电时,整流模块停止工作,由蓄电池向通信设备供电,维持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市电恢复后,整流模块重新启动工作,向通信设备供电,并对蓄电池进行充电,补充消耗的电量。

3.4.2.2 系统总的功能要求

(1)整流设备采用模块式结构,模块单元采用插箱式安装方式,便于灵活扩容;

(2)具有高功率因数补偿;

(3)在较宽的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内,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4)整流模块采用软启动;

(5)整流模块具有较高的均流功能;

(6)具有完善的电池管理功能,能实现温度补偿、自动调压、无级限流、电池容量计算、在线电池测试等功能;

(7)整流模块和监控模块采用热插拔方式,即插即用;

(8)提供多种通信接口(如:RS232、RS485/422、Modem、干接点),可实现远程监控,无人值守;

(9)具有完善的交、直流侧防雷保护;

(10)具有完备的故障保护、故障告警功能;

(11)电磁兼容:整流模块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983《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对传导和辐射干扰的要求;

3.4.2.3 交流配电设备

(1)交流输入不少于2路;

(2)交流输入电压:一般采用380V三相四线或三相五线制。根据单项工程选择;

(3)额定输入相电压:220 V;

(4)输入电压范围: 380±15% V;

(5)输入交流电压频率:45~65 Hz;

(6)功率因数:≥0.99%;

(7)输入电源切换:可手动和自动切换;

(8)系统运行方式:并联运行、分裂运行、单独运行等多种运行方式;

(9)具有断电、缺相、短路、过流、过/欠压等故障告警功能,过/欠压保护功能:

(10)具备安全可靠的防雷保护功能;

3.4.2.4 高频开关电源设备

(1)整流模块

1)整流模块配置:N+1,N―工作模块,1―备用模块;

2)输出直流额定电压:-48 V;

3)输出直流电压波动范围:42.2~57.6,连续可调,调整精度为±0.1V;

4)稳压精度:≤1%;

5)稳流精度:≤±0.5%;

6)纹波系数:≤±0.01%;

7)效率:≥90%;

8)动态响应时间:≤200μs,超调量≤5%;

9)输出负载动态响应:≤5%;

10)负载调整率:±0.5%;

11)温度系数:≤0.02%/℃;

12)均流性能:≤3%;

13)抗高频干扰性能:满足GB6162标准;

14)设备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000 hr;

15)峰峰值杂音电压: ≤200 mV,(0~20MHz);

16)电话衡重杂音电压:≤2 mV,(300~3400Hz);

17)宽频杂音电压:≤100 mV(3.4kHz~150kHz);

≤30mV(150 kHz~30MHz);

18)离散杂音:≤5 mV,(3.4kHz~150kHz);

≤3 mV,(150kHz~200kHz);

≤2 mV,(200 kHz~500kHz);

≤1 mV,(0.5MHz~30MHz);

19)直流输出过、欠压保护告警及恢复点可设置:

20)负载下电动作点:可通过监控模块可设置;

21)电池保护动作点: 可通过监控模块可设置;

22)可提供次要负载脱离功能;

23)具备集中监控性能;

(2)监控模块

直流电源系统监控模块能显示电源系统的各项运行参数、运行状态、告警状态、设置参数及控制参数。其主要功能如下。

1)交流屏(或交流配电单元)

遥测: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输入频率。

遥信:开关状态,故障告警。

2)整流器

遥测:整流器输出总电压,输出总电流,单个整流模块输出电流。

遥信:每个整流模块工作状态(开/关机,均充/浮充/测试,限流/不限流),故障/正常,监控模块故障。

遥调:均充/浮充电压设置,限流设置。

3)直流屏(或直流配电单元)

遥测:直流输出总电压,总电流,主要分路电流,蓄电池充、放电电流。

遥信:直流输出电压过/欠压,蓄电池熔丝状态,主要分路熔丝/开关故障。

4)蓄电池组

遥测:蓄电池组总电压,总电流,蓄电池单体电压,可监测蓄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各种曲线及参数统计。

遥信:蓄电池组总电压高/低,单体蓄电池电压高/低。

3.4.2.5 蓄电池

(1)蓄电池组额定电压:48 V;

(2)单体电池额定电压:2 V;

(3)同一组蓄电池单体间的开路电压最高和最低差值:≤30 mV;

(4)全密封反映率:95%;

(5)气体复合效率: 99%;

(6)工作方式:采用浮充供电方式;

(7)浮充运行寿命:≥10年;

(8)自放电率(25C条件下):≤4%/月;

(9)电池间的连接电压降: ≤10 mV;

(10)重量偏差:≤ 5%;

(11)外壳材料:聚丙烯塑料、ABS;

(12)密封工艺:双重热溶封装;

(13)蓄电池开、闭阀压力:开阀,10-39 kPa;

闭阀,1-10 kPa;

(14)具备深度放电保护功能;

(15)电具备池状态检测功能;

(16)具备电池放电实时监测及显示功能;

(17)投标人应提供具有防腐蚀性能的蓄电池安装材料及附件。

(18)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防爆性。

(19)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应有明显标志

(20)电池组间互连接线应绝缘,终端电池应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屏的接线排。

(21)蓄电池组应宜考虑装设蓄电池管理单元的位置。

3.4.2.6 直流分配屏

1、应有不少于两路直流-48V输入,分别接入两个不同的高频开关电源或蓄电池(需

要时)。

输出电压:-48V,正端接地。

输出回路数:满足工程要求。

直流分配屏采用硬质(单)双母线输出。

输出回路要带开关和相应容量的熔断器。

可对直流输出电压、总电流、电池电流、各分路电流以及熔断器状态等进行远程监控,并显示在液晶显示屏上。

2、直流分配屏可独立对故障进行告警,并发出声光告警,包括:

各熔断器熔断告警

充电电流过大告警

电池过充过放报警

过、欠压告警

与网管系统通信功能

3.4.2.7 电源系统故障保护

(1)输入过/欠压保护

当交流输入电压低于或高于允许的波动范围,应具备输入过/欠压保护功能,并发出声光告警,模块将停止工作、无输出。当输入电压恢复到允许波动范围以内,整流模块自动恢复为正常工作。

过、欠压保护及输入电压恢复点应可以设置。

过、欠压保护事件发生时模块会上报监控模块。

(2)输出过压保护

整流模块有输出过压硬件保护和输出过压软件保护,硬件过压保护后需要人工干预才可以开机。

硬件过压保护点及软件保护点应可以设置。

软件保护点及压保护模式可以通过监控模块设置:

1)一次过压锁死模式

当整流模块发生软件过压保护,整流模块关机并保持,需要人工干预方可恢复;

2)二次过压锁死模式

整流模块软件保护后,关机5秒钟内重新开机,如果在设定时间内发生第二次过压,整流模块则关机并保持,需要人工干预方可开机。人工干预方法:可以通过监控模块复位整流模块,也可以通过从电源系统上脱离整流模块来复位。

过压故障发生时,模块上报故障信号给监控模块进行相应处理。

(3)过温保护

在模块的内部温度超过允许值,模块面板的保护指示灯燃亮,发出过温告警,模块将停止工

作、无输出。当异常条件清除,模块内部的温度恢复正常后,模块将自动恢复为工作,过温告警消失。

过温保护发生时,模块上报告警信号给监控模块进行相应处理。

(4)风扇故障保护

当风扇发生故障时,模块将产生风扇故障告警, 模块关机、无电压输出。故障消除后,可自动恢复为正常工作。

故障事件发生时,模块上报告警信号给监控模块进行相应处理。

(5)短路保护

整流模块采用恒流保护模式,在输出短路的情况下,模块输出电流保持恒定,有效地保护自身和外部设备;当短路故障消失后,模块自动恢复工作。

(6)输出电流不平衡

1)当多个整流模块在系统并联使用时,均流误差大的模块能自动识别;

2)如果模块输出电流发生严重不平衡,且无输出的模块能自动识别时,发出模块输出电流不平衡告警;

3)故障消除后,可自动恢复为正常工作;

4)故障事件发生时,模块上报告警信号给监控模块进行相应处理。

(7)后台通讯中断

模块发生通讯中断后,模块面板的保护指示灯亮;当模块通讯恢复后,模块面板的保护指示灯恢复正常。当模块通讯正常后,模块自动恢复工作。

为了保护蓄电池,当模块通讯故障后,发出告警。

(8)防雷及浪涌保护

系统具有完善的交、直流防雷措施,在交流市电引入电源系统前加装I/B级防雷器,电源系统内部配置有交流侧防雷器(II/C级)和直流侧防雷器。交流输入侧能承受模拟雷电冲击电压波形为10/700μs,幅值为5kV的正负极性冲击各5次;模拟雷电冲击电流波形为8/20μs,幅值为20kA的正负极性冲击各5次,并可承受8/20μs模拟雷电冲击电流40kA、1次。每次检验冲击间隔时间不小于1min。直流侧能承受模拟雷电冲击电流波形为8/20μs,幅值为10kA的冲击一次。

(详细技术规定满足通信行业标准YD/T5098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9)接地

通信电源系统应具备保护接地、防雷接地、直流电源接地的接地端子或汇流铜排,接地方式采用联合接地。

3.5 数字录音系统技术要求

1、采用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应用软件采用全中文画面,友好、直观、操作简捷,提供终身的软件免费升级;

2、录音通道数≥64路,多通道同时录音,分别存储,且不影响通话双方正常通话;

3、采用PCI接口的即插即用录音卡;

4、具有监听功能,可实时监听每一条线路的通话内容,并可实时调节音量,录音、监听对通话双方没有任何影响;

5、可以根据任意给定的条件(按通道、时间、电话号码、值班员等或按多种条件的综合查询)对录音、备份资料进行快速、简洁的回放查听,录、放音同时进行互不影响;

6、提供有语音提示的远端电话查询功能;

7、可单独播放语音文件也可连续播放,放音时显示放音时间、进度、记录号,可通过进度条调节放音进度,并可调节放音音量;

8、任一录音通道可选自动、非自动录音两种方式;

9、可进行网络查询放音,局域网上的任一台客户端经过授权后,都可通过IE浏览器进行查询、维护和播放;

10、所有录音内容直接存为WAVE格式,可以在任意WINDOWS电脑中播放;

11、可以设置任意多个盘(可以是硬盘、分区或网络映射盘)自动循环录音;

12、录音启动方式灵活,具有压控、键控、声控等多种启动方式;

13、提供多种压缩率,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80G的硬盘最多可以保存3000小时的录音记录;

14、当系统的硬盘将满时,系统将自动清除最先录音的资料或自动切换至另一硬盘录音,以保证系统可以常年不间断运行;

15、系统可设置多级操作员权限管理功能;

16、系统具有完整的操作日志,可详细记录数据转存、删除的时间、记录号等;

17、可以设置免录音号码,对不必录音的电话进行屏蔽;

18、具有自启动功能,操作系统启动后会自动运行程序。

3.6 通信综合监控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3.6.1 环境条件

1、海拔高度:小于2000m,高海拔地区可考虑小于3000m

2、环境温度 :-5℃-45℃

3、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

4、相对湿度:5%-95%

3.6.2 装置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5℃-45℃保证工作,0℃-40℃保证指标

2、相对湿度:5%-95%保证工作,10%-90%保证指标

3、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海拔高度:小于2000m

3.6.3 工作条件

工作电源:交流220V,50Hz

直流-48V,正极接地

3.6.4 基本技术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产品,必须能在环境、抗干扰等方面满足在强电磁场干扰环境下使用的要求,产品资质文件应提交招标方审核。

3.6.5 技术性能要求

3.6.5.1 基本要求、监视范围及监视对象

3.6.5.1.1 基本要求

通信综合监控终端设备主要考虑对通信站机房环境、动力设备等进行全天候的监视,以满足电力通信系统安全运行所需的监视动力环境和动力设备关键信息的要求。

3.6.5.1.2 监视范围及监视对象

通信综合监控终端设备监视范围如下,但不限于此:

1、实现对通信机房内场景情况的远程监视。

2、能监视通信机房内环境(温度、湿度、水浸、烟感等)的情况。

3、能监视通信站内动力设备(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等)的运行状态。

4、对通信机房内进行防火、防盗自动监控,可进行室内、门禁的报警安全布控。

5、动力环境相关信息可供安监、保卫等其它部门利用。

6、信息应能经通信网络实时上传上级调度和管理部门。

3.6.5.2 系统概述

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中的各项要求及招标文件所附系统规模、结构及通信机房平面图等资料完成动力环境系统(含监控中心、数据采集站)的总体设计,并在投标书中提出相应的系统图,投标书中的供货清册应包括本动力环境系统(含监控中心、数据采集站)所需的所有软、硬件及安装材料。

动力环境系统应包括监视上述范围及对象的通信监控系统的全套设备,主要有:数据服务器、工作站、网络交换机、图像监视控制设备、摄像头、协议转换器、数据采集器、变送器等设备以及相应的辅助设备、材料(包括全部连接缆线)等。

3.6.5.3 系统主要功能要求

通信综合监控终端设备包括电源监控、环境监控和视频监视,应具备以下各项功能,但不限于此:

3.6.5.3.1 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1、对电源设备进行远方测量,采集模拟量信息并存盘记录,主要包括关键点位的电平、电源电压和机房温湿度等。

2、实现通信站的远端图像监视。

3、经协议转换将各子系统接入通信综合监控终端设备进行集中的告警和实时信息管理。

4、系统的硬件设备通用性强,软件系统采用国际流行的视窗操作系统,数据、图表、视频等的文件格式和存储格式应采用通用的标准格式。

5、系统应具备自诊断功能,能反映系统自身的运行情况,故障时要及时告警。能够监视、查询、诊断各级主机、网络设备、采集设备及数据通道的工作状态,并可对设备参数进行远程设置。

6、监控系统不能影响站内通信设备运行。

7、系统具备远程维护功能。可在主站对各级子站进行数据库数据修改,配置参数。

3.6.5.3.2 系统监控功能要求

1、遥测、遥信功能

采集各种通信电源及通信机房的主要电平、电压和温度等信号(模拟量);采集通信电源的告警信号及机房烟雾、温湿度、防盗等告警信号(状态量);通过遥测获取某指定设备及时的状态量、模拟量数据;操作窗口调阅相应的遥测曲线;在同一张画面上显示被监测站电源全部模拟量曲线。

2、遥控、遥视功能

对站内风机、空调、照明等辅助设备及图像监测系统的启闭等进行遥控操作(控制量);提供图像化遥控界面,将同一端站或同一方向的遥控量放在同一界面;将遥控操作的时间、控制对象、确认时间、操作人员信息存入工作日志。

通过图像监视,直接、综合观察通信设备、电源的工作情况和机房的环境、安全情况,并可实现报警录像联动。可根据报警信号位置切换指定摄像头画面,操作指定设备(照明、警铃等),并指定相应摄像机进行自动录像(录像时间可设),实现报警联动;可以通过远程软件或者WEB浏览器同时对图像进行浏览、录像、回放和管理。

3、电源监控功能

将通信站的动力电源和蓄电池的运行状态和电压、电流等指标接入信号采集器,如果是智能电源则需进行规约破译,获取设备运行的状态信息,并统一转换到监控系统中。

4、告警实时处理功能

实时接收和处理被监测设备的状态量、模拟量、监测系统本身故障的告警数据,并根据告警等级发出声、光、图告警指示;

告警显示和监测通信设备的运行状态可在显示器上实时显示;对告警、越限的发生、消除、确认操作等信息进行记录、分析、归类后存入历史数据库,需要时可通过打印机输出;

对被监测设备的投运和退出应有相关的状态指示,具有告警屏蔽功能可对告警量、告警设备进行屏蔽。

5、历史数据处理功能

具有历史数据库存储全网的告警事件、模拟量数据及系统操作记录,历史数据库为标准数据库格式以便其他系统访问。历史数据可保可定时删除,可远端维护。

6、网络安全功能

系统应具有防止非法入侵、攻击及病毒侵扰的功能。

3.6.5.3.3 系统管理功能要求

1、故障管理

故障管理功能包括告警配置管理、告警的监视和告警信息处理等功能。由用户自定义告警级别、类别及告警的显示方式等,完成告警监视(分析、过滤、关联、定位、测试),进行故障定位并进行处理,并将有关信息存入相关数据库。

告警级别及类型管理

系统应提供多样化的告警配置、定义,由用户自定义告警级别、类别、告警级别所呈现的颜色及告警的显示方式等。

告警事件的自动通知

用户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针对各种类型的告警分别定义其通知规则,系统自动按照预定义的规则自动执行。建立短信发送平台,通过调用内部或外部命令的方式实现对告警事件的自动响应,自动发送手机短信、执行声音或闪烁命令、及时将告警信息通知到相关的管理员。

告警浏览

网络维护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浏览通信网上的告警,并进行告警的定位。系统既提供在拓扑图上浏览告警的功能,也提供列表查询告警的功能。

告警确认

告警发生时在维护管理中心终端上应有操作人员对告警信息予以确认,确认操作后,其告警分类上有明显标志并停止告警音,同时对操作进行记录。

告警查询与打印

对于实时告警信息,系统应能提供方便的查看方式,可获取包括局名或站名,设备名,监控设备地址,告警发生的日期和时间,告警等级等全部信息,并可选中某一告警信息打印。

对于历史告警信息,只要输入相关厂站名、设备名、信号种类以及告警发生的时段等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的组合,便可方便查询。

可实现故障即时打印。

告警删除

对于用户不需要的告警,有权限的用户可以进行删除操作。告警的删除既可以逐条删除,也可以批量选中后删除。

告警屏蔽和过滤

对于某些不需要的告警,可以人工设置屏蔽,并以某种颜色显示。告警控制台同时提供灵活的分类过滤工具,可依据告警中的任一信息进行匹配分类。用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灵活地定义自己的告警过滤器,系统会自动根据当前过滤器对已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告警进行过虑,以便用户集中精力于重要的告警事件。

重复告警合并压缩

对于同一监控点某一时段内的持续告警,系统自动将其进行合并处理,即将后发的告警时间等信息记录后做计数处理,以免逐条显示的同一告警信息淹没其它告警,造成操作上的不便。如用户在告警监视界面上看到的将是某一条告警信息及其发生的总数,展开后可以查看历次告警发生的时间。

告警定位

系统提供将各种告警信号定位到具体单元的功能。

2、性能管理

性能管理主要是对被管理的对象进行运行性能的监测,实现性能门限管理,发送预警和告警事件,提示管理员对该设备状态进行检查,改善运行条件,进行性能数据存储管理,实现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系统的日常维护提供依据,具体功能包括:

实时曲线图显示设备运行模拟量数据。

系统故障分类统计报告,可分别按年、月、日以及选定的日期和时间以及站点、告警类型、等参数进行统计。

系统运行状态统计报告。自动生成日报、月报、年报表,提供运行数据并可打印输出。

3、运行维护管理

配置管理功能用于监控对象、系统自身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的管理。配置管理要求操作简单、方便、扩容性好,可进行在线配置,不中断系统正常运行。

系统应具有远程监控管理功能,可在中心或远程进行现场参数的配置及修改。

配置信息呈现是从全网的角度反应整个网络的拓扑结构,为用户进行日常的操作维护(如告警监视)提供基础。配置信息采用图形和文本相结合的手段。拓扑视图允许用户根据管理需要灵活定义和修改。

4、安全管理

系统应具有系统操作权限的划分和配置功能,系统管理员可对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设定。当操作人员取得相应权限时,可进行相应操作。

系统应有操作记录,操作记录包括操作人员工号、被操作设备名称、操作内容、操作时间等。

系统应具有容错能力,不能因为用户误操作等原因使系统出错、退出或死机;具有对本身硬件故障、各监控级间的通信故障、软件运行故障自诊断功能,并给出告警提示。

系统应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系统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3.6.5.4 系统监控内容

系统监控内容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1、整流配电设备

交流屏(或交流配电单元)

遥测: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输入频率。

遥信:开关状态,故障告警。

整流器

遥测:整流器输出总电压,输出总电流,单个整流模块输出电流。

遥信:每个整流模块工作状态(开/关机,均充/浮充/测试,限流/不限流),故障/正常,监控模块故障。

直流屏(或直流配电单元)

遥测:直流输出总电压,总电流,主要分路电流,蓄电池充、放电电流。

遥信:直流输出电压过/欠压,蓄电池熔丝状态,主要分路熔丝/开关故障。

当直流屏不自带监控功能时,招标方需要时,应由监控厂家提供接入。

2、蓄电池组

遥测:蓄电池组总电压,总电流,蓄电池单体电压,可监测蓄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各种曲线及参数统计。

遥信:蓄电池组总电压高/低,单体蓄电池电压高/低。

当蓄电池组不自带监控功能时,招标方需要时,应由监控厂家提供接入。

3、环境量

遥测:温湿度。

遥信:烟感,水浸,门窗开闭,移动侦测。

遥控:空调、灯光、图像监视的开闭。

4、遥视点

站内通信机房遥视点根据需要设置。

3.6.5.5 系统性能指标要求

监控系统的测量精度为:直流电压测量误差<0.5%;蓄电池组单体电池测量电压误差<5mv;其它电量测量误差<2%;非电量测量误差<5%;开关量要求100%准确。

系统响应时间:监控画面显示与实际事件发生时间差<0.5秒;事件报警到系统自动记录相应画面时间差<1秒;各报警探头报警到后台信息显示时间差<1秒;控制切换至图像响应时间<1秒。

故障告警准确率>99.9%。

具备同步时间接口。

数据采集站的传输带宽≥2Mbps。

监控中心监控视频数据存储时间≥240小时,其他原始数据存储时间≥1年。

系统应提供单播、组播、服务器组播功能,多点监视一点、一点监视多点功能。

监控中心重要数据能够实现自动备份。

监控中心能够永久存贮数据、采集站原始资料、数据采集站重大告警、障碍历史等重要数据。

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50000小时。

烟感灵敏度,符合UL的217号标准。

视频监控

同时监控不同远端的用户数:不限(网络带宽允许)。

图像格式:CIF格式(≥15帧/秒)。

图像分辨率:≥352×288。

视频信号制式:PAL或NTSC。

网络协议:TCP/IP。

监控画面显示与实际事件发生时间差:小于0.5秒

视频服务器(编解码)

视频输入:根据现场实际监视需要配置,并留有一定的冗余度。

控制接口:控制接口类型不小于两个,接口类型为RS-485、RS-232或IP接口。

LAN接口端:10M/100M自适应接口。

视频压缩编码:保证在1.5Mbps的速率下达到CIF格式和每秒25帧的图像质量。

传输延迟:小于0.5秒。

视频采集单元:

标准视频输入(VIDEO信号PAL、NTSC)。

图像采集显示分辨率:≥768*576。

采样位数:黑白方式8bit,彩色方式RGB各8bit。

亮度,对比度,色度,饱和度,画面大小比例均软件可调节。

3.6.5.6 系统设备先进性和可靠性要求

3.6.5.6.1 系统设备先进性要求

系统组成设备应选用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出示国际认证和国内检验机构的合格证书,系统应充分考虑可升级性。

3.6.5.6.2 系统设备可靠性要求

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系统设备必须具备如下可靠性保证:

(1)系统的使用不能影响被监测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2)系统的局部故障不能影响整个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

(3)系统不能存在瓶颈问题。

(4)系统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便于故障排除和替换。

(5)系统要具有自诊断功能,对各种程序出错、通道干扰等可自动恢复,对通信终端、软硬件故障等要能够诊断出故障并及时告警。

(6)系统要有具备处理同时发生的多事件的能力。

(7)系统具备防雷和抗强电干扰能力。

3.6.5.7 系统结构要求

系统应采用标准化、网络化、免维护式的系统结构,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符合ISO/OSI开放系统互联标准。

系统要具备软硬件的扩充能力,支持系统结构的扩展和功能升级。

系统应为其它系统提供标准数据接口,具备开放的二次接口,可以为第三方提供进行连接的接口。

系统所提供的支撑软件能支持用户进一步开发应用软件。

系统的软硬件接口应采用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接口应采用开放的协议,支持与其它标准硬件、其它网络及不同生产商的设备互联。可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

系统所选用的硬件平台应是符合现代工业标准,具有一定市场销售规模的通用化、系列化的标准产品,并有可靠的维修服务支持,存在有其它替代品的可能。

为适应系统多级监控要求,系统具有灵活的多级组网能力。

系统应同时支持B/S、C/S架构,招标方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架构,投标方应提供不同架构下详细的系统安全方案。

3.6.5.8 系统软件要求

3.6.5.8.1 一般要求

软件应采用图形用户界面或面向对象的结构设计,按模块方式组成,每个模块彼此独立,而且每个模块的改变和升级不得影响其他模块。具有支持系统备份,安全管理,容错和性能控制等能力。

对软件系统的主要要求有:

所有软件应符合国际公认的标准。

应为经现场考验的、成熟的软件。

采用用户友好图形界面。

容易维护。

功能测试和模块修改简单。

全部软件及其模块清楚易懂,易于升级。

具有开放性。

应充分考虑到计算机软件的飞速发展,软件供应商应在3年内,免费提供最新版本软件。

3.6.5.8.2 安全性

软件系统应有保护机制防止过载引起的差错,程序和只读数据必须有保护。

系统应采用口令限制任何对数据库的访问。

系统必须有自检自复位功能。

系统应提供完备的各种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功能。

3.6.5.8.3 软件修改

系统应具有软件的更新和升级能力,该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应能在在线条件下通过上级监测中心用软件下载的方式完成。软件修改应能借助更换模块的方式来进行,修改工作不应影响控制活动和业已存在的数字信号连接。

3.6.5.9 通信接口

系统应具有标准的10M/100M以太网接口及E1接口,实现相关信息的传送,通信符合TCP/IP通信协议。系统应提供至少3个以太网口,应采用开放的通信规约,完成相应的规约转换,并提供北向接口,负责接入其它通信管理系统。同时应提供必要的功能软件,如通讯及维护软件、调试辅助软件等。

3.6.5.10 供电电源

系统支持交流(或直流)电源供电,用户可选。交流(或直流)电源参数为交流220V、50Hz,直流-48V,当交流电源电压在+15%-15%额定电压、频率在+2.5%-2.5%范围变化时,或直流电源电压在-40V-60V范围变化时,系统应能长期正常工作。

3.6.5.11 屏体要求

1、柜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组成插箱或屏柜。插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3047.1的规定。装置中的插件应牢固、可靠,可更换。屏柜包括所有安装在屏上的插件、插箱及单个组件应满足防震要求。插件、插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所有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对装置中带有调整定值的插件,调整机构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锁紧设施。

2、柜体下方应设有接地铜排和端子,接地铜排的规格为25×4mm2,接地端子为压接型。屏间铜排应方便互连。

3、内部配线的额定电压为1000V,应采用防潮隔热和防火的交联聚乙烯绝缘铜绞线,电源回路的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其余回路的最小截面不小于1.5mm2。导线应无划痕和损伤。供方应提供配线槽以便于固定电缆,并将电缆连接到端子排。供方应对所供设备的内部配线、设备的特性和功能的正确性全面负责。所有连接于端子排的内部配线,应以标志条和有标志的线套加以识别。

4、所有端子额定值为1000V、10A的压接型端子。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并应至少留有10%的备用端子。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外部电缆的连接。

5、屏体的形式、颜色、尺寸等参数应与通信站内其他的通信屏柜一致。

6、结构为屏前后开门、垂直自立式的柜式结构。柜内主要设备为固定安装方式,要求与屏正面平齐美观。应提供由柜门而自动开启的柜内照明设备,以便于对柜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接线。柜内应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屏柜的底部进入。

7、所有供货的屏柜均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8、所有屏面应清洁,并涂有一层底漆和两层面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

9、屏上的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它独立安装的设备),均应有铭牌或标签框,以便于识别。

10、屏柜标识应统一美观,满足用户要求。

3.6.5.12 标准技术参数表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标准技术参数表(见动力环境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方要求值。如有偏差,请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动力环境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通用采集单元

1

遥信量采样时间

<1

投标人填写

2

遥测量采样时间

<1

投标人填写

3

遥控量响应时间

<1

投标人填写

4

遥测输入电压

V

DC 0~5

投标人填写

5

测量精度

%

<2(2.5V条件下)

投标人填写

6

数据上报刷新时间

<10

投标人填写

7

输入/出接口类型

遥信、遥测、遥控

投标人填写

8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电池采集单元

1

遥测量采样时间

<1

投标人填写

2

测量精度

%

<2mV(2V电池)

投标人填写

3

数据上报刷新时间

<10

投标人填写

4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5

输入接口类型

遥信、遥测、遥控

投标人填写

交流电压采集单元

1

精度等级

0.2级

投标人填写

2

负载能力

mA

5

投标人填写

3

隔离电压

V

2500,1min

投标人填写

4

输入阻抗

被测电压*10000

投标人填写

5

共模抑制比

dB

60(50Hz条件下)

投标人填写

6

监测回路

由项目单位确定

投标人填写

7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直流电压采集单元

1

精度等级

0.2级

投标人填写

2

负载能力

mA

5

投标人填写

3

隔离电压

V

2500,1min

投标人填写

4

输入阻抗

被测电压*10000

投标人填写

5

共模抑制比

dB

60(50Hz条件下)

投标人填写

6

监测回路

由项目单位确定

投标人填写

7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直流电流采集单元

1

精度等级

0.2级

投标人填写

2

负载能力

mA

5

投标人填写

3

隔离电压

V

2500,1min

投标人填写

4

输入阻抗

50mA/被测电流

投标人填写

5

监测回路

由项目单位确定

投标人填写

6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温湿度传感器

1

温度范围

0~50

投标人填写

2

温度精度

<0.5

投标人填写

3

湿度范围

%

10~90

投标人填写

4

湿度精度

%

<3

投标人填写

5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空调/灯光控制单元

1

开关量输出

由项目单位确定

投标人填写

2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3

尺寸

19英寸1U

投标人填写

红外双鉴探测器

1

探测类型

红外+微波

投标人填写

2

脉冲数调节

自动

投标人填写

3

外壳

金属抗电磁干扰

投标人填写

4

温度补偿

自动

投标人填写

5

探测范围

90°、10m*10m

投标人填写

6

电源

V

DC 48V

投标人填写

7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烟雾传感器

1

探测范围

m2

12(每个),H≤6m

投标人填写

2

安装方式

天花板外露式

投标人填写

3

工作温度

-10~50

投标人填写

4

通讯接口

RS485/RS232

投标人填写

远动采集单元

1

监测回路

由项目单位确定

投标人填写

2

通讯接口

RS485/RS232/IP

投标人填写

3

监测范围

频率

Hz

300-3400

投标人填写

电平

dB

-50~+10

4

监测精度

频率

Hz

≤1

投标人填写

电平

dB

≤1

投标人填写

十一

室内摄像机

1

信号制式

PAL/NTSC

投标人填写

2

传感器

1/4”彩色日夜转换型

投标人填写

3

有效像素

752(H)×582(V)

投标人填写

4

水平解析度

≥540 TVL

投标人填写

5

光学变焦倍数

不低于26倍

投标人填写

6

日夜型转换模式

自动/彩色/黑白

投标人填写

7

最低照度

Lux

彩色:1Lux

黑白:0.1Lux

投标人填写

8

旋转速度

由项目单位确定

投标人填写

9

预置点

由项目单位确定

投标人填写

10

信噪比

dB

≥50dB

投标人填写

11

自动/手动光圈

支持

投标人填写

12

自动/手动变焦

支持

投标人填写

13

自动增益AGC

支持

投标人填写

14

自动背光补偿

支持

投标人填写

15

自动白平衡

支持

投标人填写

十二

视频服务器

1

视频压缩标准

H.264/Mpeg4

投标人填写

2

实时监视图像分辨率

PAL:704*576

NTSC:704*480

投标人填写

3

回放分辨率

QCIF/CIF/2CIF/DCIF/4CIF

投标人填写

4

视频输入路数

1/2/3/4/5/6/8/9/10/12/14/16

投标人填写

5

视频输入接口

BNC(电平:1.0Vp-p,阻抗:75Ω),支持PAL、NTSC制

投标人填写

6

视频输出

BNC(电平:1.0Vp-p,阻抗:75Ω)

投标人填写

7

视频帧率

PAL:1/16—25帧/秒,NTSC:1/16--30帧/秒

投标人填写

8

码流类型

视频流/复合流

投标人填写

9

压缩输出码率

32K--2M可调,也可自定义。

投标人填写

10

音频输入路数

1/2/3/4/5/6/8/9/10/12/14/16

投标人填写

11

音频输入接口

BNC(电平:2Vp-p,阻抗:1Kω)

投标人填写

12

音频输出

BNC(线性电平,阻抗:600Ω)

投标人填写

13

音频压缩标准

G.723.1

投标人填写

14

音频压缩码率

16Kbps

投标人填写

15

语音对讲输入

BNC(电平:2Vp-p,阻抗:1Kω)

投标人填写

16

双路回放

支持(DS-8001HC仅支持单路回放)

投标人填写

17

双码流

支持

投标人填写

18

通讯接口

至少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个RS232口,1个RS485口

投标人填写

19

USB接口

支持U盘,USB硬盘,USB刻录机,USB鼠标

投标人填写

十三

网桥

1

以太网接口

接口:10/100Base-T接口规程:符合IEEE 802.3标准接口速率:10/100M自适应接口类型:RJ45

投标人填写

2

E1接口

码速:2.048Mbps容差:±50ppm码型:HDB3接口电气特性:符合ITU-T G.703建议抖动转移特性:符合ITU-T G.823建议输入抖动容限:符合ITU-T G.823建议接口阻抗:75Ω非平衡/120Ω平衡

投标人填写

3

时钟模式

内部时钟/线路时钟(默认设置:内部时钟)

投标人填写

4

电源选择

电压:AC220V/DC-48V/AC110V/DC+24V功耗:≤5W

投标人填写

注1:项目单位对标准技术参数表中参数有偏差时,可在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偏差表中给出,投标人应对该偏差表响应。偏差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偏差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3.7 非金属阻燃光缆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1

光缆芯数

24

(投标人填写)

2

阻燃性

单根垂直燃烧

mm

上夹具的下缘与烧焦点的距离 > 50

(投标人填写)

成束燃烧

m

碳化部分高度 < 2.5

(投标人填写)

3

烟密度

%

透光率 > 50

(投标人填写)

4

HCl气体含量

mg/g

< 5

(投标人填写)

5

燃烧气体pH值

> 4.3

(投标人填写)

6

燃烧气体电导率

μs/cm

< 100

(投标人填写)

4 供货范围

4.1一般要求

4.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工作内容及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4.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为满足技术规范中设备的技术要求,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4.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4.1.4投标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给出具体清单。

4.1.5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4.1.6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5部分。

4.1.7投标方需提供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满足本工程通信系统可接入电力通信网的要求,同时负责升压站通信监控系统2M通道的调试开通工作。

4.1.8投标方需提供导引光缆的敷设和光纤熔接服务。

4.2供货范围

投标方要确认此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包括名称、型式、规格、性能参数、数量、厂家等)。投标方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方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方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技术差异表。“投标方保证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相符。(此表中招标方要求值如有不全之处,请投标方参照本技术规范书要求中的描述进行响应)

表4.2-1供货范围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SDH光端机

10G平台,与对侧站省网一干、二干、地网设备同型号

3

2

光接口板

2.5Gbit/s单板双光口

6

3

E1接入网关设备

与地区通信网设备同型号

1

4

数字录音系统

16路

1

5

省网、地网综合配线柜

192芯/180系统/200回

4

6

通信综合监控终端设备

与地区通信网设备同型号

1

7

直流通信电源

-48V/200A/300Ah

2

10

导引光缆

24芯非金属防火阻燃光缆G.652

1200

表4.2-2 详细配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省网一干SDH光端机

10G平台

1

与对侧站省网一干设备同型号

每套含以下设备

1.1

子框

1.1.1

主子框

1

1.2

公共单元板卡

1.2.1

系统控制板卡(主控板)

GSCC

2

1.2.2

交叉矩阵板卡

≧768×768 VC4,1024×1024 VC12

2

1.2.3

公务板

AUX

1

1.2.4

电源板

PIU

2

1.3

光接口板卡

1.3.1

STM-16板卡

单板双口STM-16板

2

吉木乃220kV变方向

1.3.2

光模块

S-16.2

/

按需或采用一体化设备

1.4

业务板卡

1.4.1

63路E1电处理板

2

1.4.2

63路E1电接口板(75欧姆)

1

1.4.3

E1桥接板

1

1.4.3

以太网处理板

8路10M/100M

1

1.4.4

以太网接口板

8路10M/100M

1

1.5

其他

1.5.1

机柜

尺寸:2260×600×600mm

颜色: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门轴: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1

1.5.2

机柜风扇

标配

2

1.5.3

架顶电源

-48V(含防雷模块)

2

1.5.4

配套线缆及安装工具

含至电源屏电源线、接地线、同轴电缆、跳纤、尾纤等,保证安装需要

1

满足工程需要

1.6

设备安装及调试

1

2

省网二干SDH光端机

10G平台

1

与对侧站省网二干设备同型号

每套含以下设备

2.1

子框

2.1.1

主子框

1

2.2

公共单元板卡

2.2.1

系统控制板卡(主控板)

GSCC

2

2.2.2

交叉矩阵板卡

≧768×768 VC4,1024×1024 VC12

2

2.2.3

公务板

AUX

1

2.2.4

电源板

PIU

2

2.3

光接口板卡

2.3.1

STM-16板卡

单板双口STM-16板

2

至吉木乃220kV变方向

2.3.2

光模块

S-16.2

/

按需或采用一体化设备

2.4

业务板卡

2.4.1

E1板卡(含出线板卡)

32路E1/T1支路板(1*DMS+2*PD1)

2

2.4.2

8路带交换功能的快速以太网处理板

1

2.5

其他

2.5.1

机柜

尺寸:2260×600×600mm

颜色: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门轴: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1

2.5.2

机柜风扇

标配

2

2.5.3

架顶电源

-48V(含防雷模块)

2

2.5.4

配套线缆及安装工具

含至电源屏电源线、接地线、同轴电缆、跳纤、尾纤等,保证安装需要

1

满足工程需要

2.6

设备安装及调试

1

3

地网SDH光端机

10G平台

1

与对侧站地网设备同型号

每套含以下设备

3.1

子框

3.1.1

主子框

1

3.2

公共单元板卡

3.2.1

系统控制板卡(主控板)

GSCC

2

3.2.2

交叉矩阵板卡

≧768×768 VC4,1024×1024 VC12

2

3.2.3

公务板

AUX

1

3.2.4

电源板

PIU

2

3.3

光接口板卡

3.3.1

STM-16板卡

单板双口STM-16板

2

至吉木乃220kV变方向

3.3.2

光模块

S-16.2

/

按需或采用一体化设备

3.4

业务板卡

3.4.1

63路E1电处理板

2

3.4.2

63路E1电接口板(75欧姆)

1

3.4.3

E1桥接板

1

3.4.4

以太网处理板

8路10M/100M

1

3.4.5

以太网接口板

8路10M/100M

1

3.5

其他

3.5.1

机柜

尺寸:2260×600×600mm

颜色: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门轴: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1

3.5.2

机柜风扇

标配

2

3.5.3

架顶电源

-48V(含防雷模块)

2

3.5.4

配套线缆及安装工具

含至电源屏电源线、接地线、同轴电缆、跳纤、尾纤等,保证安装需要

1

满足工程需要

3.6

设备安装及调试

1

4

E1接入网关

与新疆电力调度交换网在用设备同品牌

1

4.1

E1接入网关设备

1U标准机架式,提供1路L9规格的E1上行接口,4路RJ11下行模拟接口,4个RJ45下行以太网接口,支持双电源配置。

1

4.2

辅助及安装材料

音频电缆、电源线、接地线。音频电缆长度30m。电源线要求为阻燃、线径4mm2,单根长度30m,接地线要求为线径4mm2,长度共10m。

1

4.3

机柜

尺寸:2260×600×600mm

颜色: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门轴: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1

4.4

电话机

2

5

省、地网光纤配线柜

1

每套含以下设备

5.1

机柜

尺寸:2260×600×600mm

颜色: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门轴:与综自设备屏柜保持一致

4

5.2

光纤配线单元

19英寸,满配96芯,单模,12芯/排,每模块48芯。

含全套熔配一体化熔接盘、束状尾纤、适配器等型号供货前与项目单位确认

4

5.3

绕纤单元

与光纤配线配套

4

5.4

数字配线单元

20系统数字单元体

9

5.5

音频配线单元(内线)

128线

2

5.6

音频配线单元(外线)

100线

2

5.7

保安单元

200回

1

5.8

配套线缆级安装工具

含至音频线、同轴电缆、跳纤、尾纤等,保证安装需要

1

5.9

设备安装及调试

1

6

数字录音系统

16路

1

每套含以下设备

6.1

维护终端

17’显示器,品牌主流商务机配置

1

6.2

16通道语音卡

1

6.3

有源音箱

1

6.4

数字录音系统软件

1

7

直流通信电源

-48V/200A/300Ah

2

每套含以下设备

7.1

交流配电

交流输入馈线空气开关(ABB或西门子)380 V 60 A 2 个;

交流输出馈线空气开关(两路交流输入自动切换)220 V 20 A 10 个;防雷模块等级 D 级,数量 3 只

(注:高频开关电源、直流分配和交流配电屏为同一面柜子)

2

7.2

高频开关电源

直流系统额定电压-48V高频开关电源模块:50A 4个,

监控模块: 1 个

(注:高频开关电源、直流分配和交流配电屏为同一面柜子)

2

7.3

直流分配

48V直流馈线空气开关:16A 8个;25A 8个;32A 8个;63A 8个。空开可用ABB或西门子直流空开。

机柜: 1面,屏体尺寸:600×600×2260,颜色:业主定(注:高频开关电源、直流分配和交流配电为同一面机柜)

2

7.4

蓄电池架及蓄电池

*蓄电池:2V/24节/套

*蓄电池容量:300 A·h

(含电池巡检仪1套)

蓄电池监测模块1套

蓄电池架1 套

蓄电池监测模块通信电缆 按需 m(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

蓄电池至直流屏联络电缆 按需 m(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

端子排及相关附件

2

单组蓄电池按两排并列布置,单排长度不大于1020mm,宽度不大于455mm,台架底距地面150mm-300mm,蓄电池支架设置为抗震支架。

7.5

安装材料

交流电源线 mm2 m

直流电源线 mm2 m

接地线、控制电缆长度满足要求

m

按需

蓄电池电缆截面要求厂家提供,并注意对外接线端子与电缆截面的配合,端电池采用电缆作为引出线

8

通信综合监控终端设备

与地区通信网设备同型号

1

每套含以下设备

8.1

通用采集单元

动力环境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1

8.2

电池采集单元

动力环境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3

8.3

交流电压采集单元

动力环境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4

8.4

直流电压采集单元

动力环境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2

8.5

直流电流采集单元

动力环境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2

8.6

温湿度传感器采集单元

动力环境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2

8.7

网桥

1

8.8

协议转换器

1

8.9

协议应用软件

1

8.10

中心站设备

1

8.11

安装辅料

1

9

24芯非金属阻燃光缆

km

1.2

10

其他未列入的组部件

数量满足工程需求

1

注:

1、投标方所供以上设备需满足当地电网公司要求,未尽事宜以满足验收要求为准。

2、投标方需提供足够的安装材料及缆线,若上不满足现场要求,投标方应免费补足。

3、投标方需提供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满足本工程通信系统可接入电力通信网的要求,同时负责汇集站通信监控系统2M通道的调试开通工作、及异地监控调度电话的迁移工作。

4、吉木乃220kV变方向光板速率最终以送出工程对侧扩容光板速率为准,如发生板件更换,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4.3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5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5.1 一般要求

5.1.1 投标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对所有图纸、文件和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应采用KKS编码系统,并且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5.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5.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预中标后, 投标方应负责编写并出版所供产品的的技术规范, 并经招标方和设计方确认。合同签订后7日内应给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向设计方提供2套设备的最终图纸和资料及其电子文件(autoCAD2004、word) 供设计方进行施工图设计用。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和签字。

5.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阶段和运行维护阶段等四个方面。

5.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5.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5.1.7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5.1.8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6套,电子版技术资料2套。

5.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5.2.1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图纸文件、设备配套、制造确认、包装发运、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5.2.2投标方必须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技术文件按本规范有关设备的要求提交,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清单见下表,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清单表

编号

图纸和资料名称

提 交 时 间

类 型

数 量

备注

招标方

设计方

1

投标方与其他设备投标方、承包商(包括安装承包商)以及投标方内部各设备制造商之间交换的资料复印件

3

2

2

计划表

2.1

联络会计划日程表

合同生效后10天内

2.2

设备制造进度表

合同生效后10天内

2.3

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进度表

2.4

工厂图纸和技术资料提交时间表

合同生效后15天内

2.5

送审图纸提交时间表

合同生效后15天内

2.6

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

试验开始前60天

3

生产过程照片

每个阶段

200mm×250mm

2

彩照

4

工厂图纸

5.1

送审图

3

2

5.2

正式图

透明底图

1

1

黑线或蓝线图

6

2

Auto CAD光盘

1

1

5.3

文献、计算书、说明书、样本及其它文件

8

2

5.4

竣工图册

合同工作完成前

350mm×550mm

6

2

透明底图和

1

Auto CAD光盘

6

说明书

6.1

安装指导书

设备装运前60天

5

1

6.2

运行维护说明书

设备装运前30天

5

1

7

遵循的标准

3

1

8

现场试验报告

试验结束后15天内

正本

1

副本

3

1

9

型式试验报告

合同生效后30天内

3

1

10

出厂试验报告

出厂试验后10天内

正本

1

副本

3

1

11

代用品

11.1

代用品清单

1

11.2

代用申请

3

6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6.1 概述

6.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6.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6.2 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6.2.1 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6.2.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6.2.3 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6.2.4 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6.2.5 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6.2.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6.3 性能验收试验

6.3.1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规范书的各项要求。

6.3.2 投标方应随投标书提供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6.3.3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设备质量证明:

产品合格证;

制造、检验记录;

材料合格证;

出厂试验报告;

6.4 出厂测试

(1)设备出厂前应进行整机的系统测试(包括软件、硬件及附属设备)。所测试的系统应为招标方所购买的产品,由投标方案合同所确定的标准进行检查和测试。招标方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观察对所定购设备的测试和检查情况。

(2)测试前投标方应提出出厂系统的详细计划(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指标及相关规程),并与招标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3)出厂系统测试后,应由投标方整理提出表明测试结果的出厂系统测试纪录。

6.5 交货日程安排

投标方须提交一份有关设备到货,安装调测、试运转等日程安排的计划,该安排计划须经招标方同意后执行。

6.6 安装和系统测试

安装和系统测试将在投标方人员指导下,按双方上年商定的安装测试方案进行。安装和系统测试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人员配合参加。投标方应编排计划进度表,定期(每星期至少一次)向投标方用书面方式报告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安装前,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技术资料、安装规程等。对系统测试,投标方应提供系统测试详细内容和指标,测试方法,应用仪表等。

投标方经过仔细严格的系统测试,认为稳定性可达到移交要求时,由投标方将测试记录,最新版软件移交投标方。

6.7 移交测试

投标方在移交前3个月应向招标方提交移交测试计划和测试内容,经招标方同意后,按计划共同进行测试。投标方应提供必要的移交测试专用仪器,如模拟呼叫器等。移交测试时,要求所有设备均投入使用。移交测试指标应满足中“服务质量指标”的个性要求。

1)移交测试基本要求

移交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故障率测试:大话务量模拟测试,采用模拟呼叫器与人工拨号相结合,并须作综合拨号测试。

②性能测试:基本功能、新业务项目、维护管理、计费、居间配合、长市话配合、例行测试。

③各类处理机的处理能力和超负荷保护测试。

④模拟故障,自动诊断。

⑤传输指标抽样测试。

⑥环境及抗干扰测试。

⑦各类人机命令。

⑧文件、资料、备件、工具、仪表等的检查和数据清点。

⑨工艺检查和可靠性查证。

2)移交测试不合格

移交测试出现问题,投标方应在一个月内解决,当主要指标及性能达不到规范书规定时,招标方可将整个系统退交投标方,由投标方再作系统测试,有关事项按订货合同相关条文办理,直至投标方认为有条件时,双方协商进行第二次移交测试。

6.8 开通

移交测试通过后,即开始开通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用户数据的全部输入,逐户进行测试内外线,编制开通计划以及维护管理上须做好准备的工作。开通步骤由双方协作编写。开通由招标方总指挥,投标方作技术辅助。程控交换机及其它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产生的问题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6.9 试运转验收测试

(1)开通后用户使用的实际质量是检验交换机最直接的标记。因此,在开通试运转期间(3~5个月)产生的在启动次数、软件和硬件故障次数、各种功能在实际使用中的效果等,均作为验收测试的内容。此外,还需再作人为的模拟测试。

试运转验收测试的内容为:

①故障率观察。

②各项性能和功能测试。

③增加模拟话务以观察系统在满负荷时的可靠性和全部功能,并验证处理机的处理能力。

④维护功能测试,如例行测试、话务统计、服务观察、控制台、测量台等。

⑤传输指标测试。

⑥人机命令功能。

⑦修补软件数量检查,有无修改印制电路板跳线检查。

⑧可靠性检查

⑨必要时的其他测试

(2)如果试运转验收测试不合格,则须重新进行试运转验收测试。如果在连续3个月内得到的各项参数均在合同附文双方同意的指标允许范围内,则认为验收测试合格,并认为本交换机的测试完毕。

6.1设备的扩充、更改

投标方应提供关于设备扩充的资料。扩充时对新设备的安装测试不影响已工作交换机的正常使用。新设备的测试应可在白天忙时进行,不影响原有设备的话务负荷能力及服务质量。

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7.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7.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2

3

4

7.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7.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7.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7.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见下表格式)。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根据资质逐条评价)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每人一表)

7.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7.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等。

7.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7.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7.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7.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

7.2 质保期

7.2.1 产品质量保证期:系统整体投入运行240小时后两年实行“三包”。产品保证正常使用20年以上寿命。

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供方免费“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

保修期内,由于人为原因(非供方人员)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产品故障,供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损坏或更换零部件的成本费。

保修期满后,供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服务期限为产品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20年),供方负责产品质量和故障问题的处理,按成本费用收取更换的零部件费用。

供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户进行回访,巡视产品运行情况,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

系统整体设备在验收试验时,有一个或多个指标未能达到要求而属于投标方责任时,则投标方自费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使之达到保证指标。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则投标方应向招标方赔偿。

7.2.2 设备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发生损坏和缺陷,或者由于设计错误、材料、工艺、制造、装配、发送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是不满足合同的要求,招标方将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立即免费更换这些有损坏和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运输费、税收等)。

7.2.3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投标方虽经努力改进,但仍不满足合同要求,则招标方可按合同处理或更换这些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7.2.4 当系统故障时,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的36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

7.3 培训

7.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列出(格式)。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2

7.3.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7.3.3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7.4 设计联络

7.4.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举行设计联络会,投标方应提前1周书面提交实施方案、工作日程表及设计图纸传送给招标方。

7.4.2 联络会讨论的内容包括:

明确相应的标准、技术规范。

研究确定最终的设备配置方案及组屏方案

需要澄清的技术问题。

讨论和审定培训计划、工程进度计划。

投标方解释供确认的图纸和资料

投标方解答采购方所提出的问题

共同确认系统内外部接口方案

确认系统的最终图纸

讨论系统工程化和试验验收工作内容

讨论系统安装、现场调试等问题

讨论其它为履行合同双方需要协调的问题

7.4.3招标方有权要求召开联络会讨论相关问题。

7.4.4设计联络会由投标方组织,招标方将派技术人员参加。

7.4.5会议纪要:每次联络会由投标方负责记录并编写纪要,纪要用中文书写,包括讨论的内容和得出的结论。由有关各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潜在客户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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