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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C-0507-26J6-FS0217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公司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项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使用资金已落实。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内容与要求 |
1 |
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
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依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为公司提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流程技术服务,包括体系策划、文件编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指导,确保一次性通过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2.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提供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建立、文件编制、内审、管评及现场审核等服务,规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识别、数据收集、核算、报告及管控流程,确保体系合规有效,确保一次性通过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3.碳足迹核算服务:按照国家相关碳足迹核算标准,明确核算边界、收集核算数据、开展核算分析,编制完整规范的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协助企业完成碳足迹报告的第三方核查,确保核算数据真是、准确、可追溯。 4.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指派专业团队提供现场辅导,及时协助整改不符合项,保证认证工作按期完成。 5.服务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企业能源、温室气体及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不得泄露。 |
1、交付地点: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2、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3、成交确定原则:本次招标在技术、服务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经开标评审后以总价最低为评标原则。
4、平台网址:“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用于公示等事宜。
本次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资金设备、管理、经验信誉和人员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批准业务范围包含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及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相关领域。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审核/核查人员须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注册的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温室气体管理体系核查员资格,人员配备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3.业绩要求:具有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经验,能提供近3年2份类似业绩佐证。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以上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潜在供应商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作废标处理。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0:00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全流程:供应商通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等。
4、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采购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供应商无须在线签到,本次采用集中解密。
2、开标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在中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向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认证供应商资格(同时需向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线下合格供应商录入,联系人:叶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2239)。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认证成功,造成合同无法签订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采 购 人: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5号
邮 编: 610041
采购联系人:叶晓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39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提出投诉。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2 |
供应商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
2026 年 4 月 24 日 20 时 00 分前 |
2.3 |
采购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
2026 年 4 月 24 日 20 时 00 分前 |
3.3 |
报价 |
补充详细要求。 |
3.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天。 |
3.7 |
响应文件要求 |
本项目不需要纸质版文件。响应文件内容按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6.4 |
履约担保 |
本项目不需要。 |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包括组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章号 |
名称 |
一 |
采购公告 |
二 |
供应商须知 |
三 |
评审办法 |
四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五 |
响应文件格式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向采购人提出。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进行修改。
(1)应包括下列部分(响应文件总页数不超过50页):
1) 报价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首次报价表
4) 供应商信息
5) 供应商廉政责任书
6) 商务偏差表
7) 技术偏差表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评审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1)“供应商信息”应附采购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等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所有插入图片请按A4竖版方向插入,确保无需旋转纸张即可正常阅读
(1)报价是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服务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审核、差旅餐食、报告撰写、证书等各项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3.4.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
3.4.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本项目无需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证明材料及服务合格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五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启。
通过集采平台,采用集中解密方式。
5.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5.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5.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bid.powerchina.cn/)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通过数智化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3.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本项目无需履约担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供应商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成交可能,可以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公司领导小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满足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1.2算术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除外);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依次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应当予以否决。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
2.2 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不满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任一项标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4 供应商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相关供应商。
2.5 评审小组提出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1
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自愿的原则。
本合同所订服务将用于公司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买方(以下简称买方):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以下简称卖方):***(卖方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PCTT-****
1.1本合同所订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名称 |
要求 |
未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依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为公司提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流程技术服务,包括体系策划、文件编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指导,确保一次性通过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
|||||
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 |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提供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建立、文件编制、内审、管评及现场审核等服务,规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识别、数据收集、核算、报告及管控流程,确保体系合规有效,确保一次性通过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
||||||
碳足迹核算 |
按照国家相关碳足迹核算标准,明确核算边界、收集核算数据、开展核算分析,编制完整规范的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协助企业完成碳足迹报告的第三方核查,确保核算数据真是、准确、可追溯。 |
||||||
合计:XX万元(大写:XX元整) 备注:1.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指派专业团队提供现场辅导,及时协助整改不符合项,保证认证工作按期完成。 2.服务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企业能源、温室气体及生产经营相关数据,不得泄露。 3.合同总价包含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服务期间相关的所有费用。 4.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卖方承担因卖方自身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6.本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需要在1个月左右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报告。 |
|||||||
2.1本合同总价为合计:XX万元(大写:XX万元整,含 %税),税金:XX元,其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双方坚持“不含税价款”不变的原则,按 %税率开具发票;如乙方已开具发票的且已付款的,则发票不再重开;双方未履行部分,按照实际税率相应调整税金。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范围内技术服务所有费用。
2.2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调整。
3.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3.2本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买方进行碳管理体系认证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买方收到审核报告、认证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卖方该认证费用总额。
3.3本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3.4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
3.4.1如果履行合同中卖方违约,卖方在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由卖方向买方支付总价10%的违约金。
3.5在买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4.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全过程的服务。
4.2卖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如因服务内容不到位或因卖方出现的问题导致损失,应向卖方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加15%,且卖方同意,买方在扣除上述款项时不需办理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续。
4.3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碳管理体系认证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方案,并向买方解释碳管理体系认证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方案。
4.4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4.5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4.6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买方、卖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4.7各项目的服务,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若买方对人员资质提出异议,卖方应在当天更换合格人员。
4.8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天内卖方没有答复,将按10.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5.1如果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一次卖方将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且卖方须给买方赔偿由于卖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的损失。
5.2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5.3卖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买方有权直接从任意一笔未支付款项或质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补齐,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每延迟一天需向买受人支付5%金额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6.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卖方承担。
7.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评价工作进行分包(包括人员外包)。
8.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8.2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将用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4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
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8.3如果买方行使中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8.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8.5卖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在买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如有)一次性退还给买方,同时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8.6如卖方违约,除应赔偿买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买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保全费、评估检测费等。
8.7因卖方原因而不能交付,卖方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付部分服务价格的30%并赔偿买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保全费、评估检测费等)。
8.8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收购、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9.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9.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9.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付、安装、调试和验收等问题)。
10.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在保护买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0.2在进行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1.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在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双方均可在具备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合同。
11.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年。
12.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
12.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附件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或概念模糊时,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解释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
12.3本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2.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2.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2.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2.7卖方保障买方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规定用途而使用合同设备、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
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买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天内尽快通知卖方,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使买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
12.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快递邮寄、电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2.9本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为中文,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通知、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以中文形式编写。如果外购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应有中文版本。
12.10本合同一式 2 份,买卖双方各执 1 份。
买 方 |
卖 方 |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五科西四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高亚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工行红牌楼支行 账 号:4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10 税 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8188B 邮 编:610000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行: 账 号: 税 号: 邮 编: |
1
合同协议书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澄清回复;
(5)镍基碳化钨旧粉危险特性分析项目合同;
(6)报价表;
(7)澄清回复;
(8)相关服务计划;
(9)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价(大写) (¥XX.00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相关服务。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2 份,合同双方各执 1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
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函
致: (采购人全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付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3、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供应商(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如未签字(属于重大失误项)
1
1、竞谈报价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名称 |
要求 |
未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含税 总价 |
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依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为公司提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流程技术服务,包括体系策划、文件编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指导,确保一次性通过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
XX万元 (大写:XX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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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 |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提供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建立、文件编制、内审、管评及现场审核等服务,规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识别、数据收集、核算、报告及管控流程,确保体系合规有效,确保一次性通过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
||||||
碳足迹核算 |
按照国家相关碳足迹核算标准,明确核算边界、收集核算数据、开展核算分析,编制完整规范的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协助企业完成碳足迹报告的第三方核查,确保核算数据真是、准确、可追溯。 |
||||||
备注:1.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指派专业团队提供现场辅导,及时协助整改不符合项,保证认证工作按期完成。 2.服务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企业能源、温室气体及生产经营相关数据, 不得泄露。 3.合同总价包含能源与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服务期间相关的所有费用。 4.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卖方承担因卖方自身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6.本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需要在1个月左右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报告。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买方进行能源管理体系、温室气体管理体系认证及碳足迹核算服务,买方收到审核报告、认证证书及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卖方该认证费用。 8.满足本次招标中所含的所有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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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表填写及平台线上报价时,请注意价格单位
报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填写)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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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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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万元) |
实收资金 (万元) |
成立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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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能力 |
员工总数 |
其中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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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企业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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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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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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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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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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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 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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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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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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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开户账户号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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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证书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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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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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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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资质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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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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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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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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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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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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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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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制造企业授权书
3、信用中国截图
注:所有插入图片请按A4竖版方向插入,确保无需旋转纸张即可正常阅读。请保证上传文件的清晰度。
五、供应商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六、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付款方式 |
不接受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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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