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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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08
发布于
黑龙江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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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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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400G2604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二期)项目已由佳木斯市东风区发展改革工信局《关于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东发改工信投资〔202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东风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东风区松江乡模范村。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53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9164.22平方米,其中办公及配套建筑面积648平方米(1F324平方米,2F324平方米),仓储区建筑面积8192.22平方米(玉米仓储区5114.75平方米,灵芝仓储区3077.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4平方米。

工程分三期实施:一期建设玉米仓储区钢结构工程;二期推进玉米仓储区其他工程及灵芝仓储区工程;三期完成办公及配套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工作以及配套设施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东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佳木斯市东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佳木斯市东风区消防大队南门

联系人: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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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267号爱达88小区loft6栋14层1413号房

联系人:闫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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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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