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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本项目采用网上商城网上超市电子反拍方式实施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SCFP-37*开通会员可解锁*774604,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蓄电池电子反拍项目
(三)预算金额:76,00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商品品目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参数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最高限制总价(元) |
|---|---|---|---|---|---|---|---|---|
| 1 | 蓄电池 | 华葆 PV180-12-YA 蓄电池 | 华葆 | PV180-12-YA | 适用类型:应急电源;售后服务:要求原厂质保三年。为保证产品质量,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质保函,每季度一次巡检维护,故障二小时上门服务。;电池容量(AH):180AH;电压(V):12 | 64 | 1180.00 | ¥75520.00 |
4.交货地点:山东省 菏泽市菏泽市郓城县郓州大道中段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
5.反拍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6.报价降幅:0.00%
7.供应商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19:1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8.交货时间:货到验收后10个工作日付全款
9.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10.支付方式:
(一)供应商应根据电子反拍公告的要求,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货源充足可靠,并对报价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成交报价无效,并按网上商城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一)供应商的报价只需填报单价,系统按数量计算后显示报价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在反拍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报价次数不限,但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最低报价,否则不予接受。
(三)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供应商参与报价的,反拍项目终止。
联系人:刘洪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