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辽宁葫芦岛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徐大堡核电厂220kV辅助电源新增线路(兴盛变—徐大堡变)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新建1回220kV线路从徐大堡核电厂变至兴盛220kV变电站,架空线路长度约36.5km;电缆线路长度约为0.52km,全部按照单回路架设(敷设)。新建铁塔108基,其中直线塔76基,耐张塔32基。

项目总投资7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占总投资的1.76%。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等,应采取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坚实平整、并经常喷水抑尘;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过程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等措施并及时绿化或复耕。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措施;施工废水分别采取沉淀和隔油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包括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基础施工、杆塔组立、电缆排管基坑开挖以及其他线路施工中和各种机具设备的机械噪声等;运行期噪声主要是架空输电线路产生电晕时的噪声和风鸣声。采取优先选择技术成熟的低噪声设备,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线路的噪声影响等。

4、生态环境: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景观生态、土地利用、植被、野生动物、水土流失等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工程施工布置,制定相应的恢复、移栽方案,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直接扰动影响。

5、电磁辐射:本项目工频电磁场主要是架空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m带状区域内。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将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造成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进行优化设计。采取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和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等治理措施。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6、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