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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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沈河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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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沈河区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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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冰冰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汇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908)、(909)、(9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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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沈河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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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辽宁汇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3-00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第三章 服务需求 附:沈阳市沈河区环境卫生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 (九)其他要求”中的内容变更为: “(1)资产接收:本着双方(原服务企业和本项目中标人)自愿的原则,原服务企业的资产(三方认可的待评估资产,车辆限于环卫作业车辆),经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评估后,由本项目中标人接收,在评估和审计报告发布后,双方约定支付事宜,采购人应当积极协调接收事宜。” 2.将“第四章 评标方法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中的内容变更为:“ 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具体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最终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的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3.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Lnhdgh@163.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腾讯会议:950-561-78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98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908)、(909)、(910)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冰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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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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