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南区马安水库干渠维修加固工程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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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09
发布于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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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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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南区马安水库干渠维修加固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六冬水库管理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15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六冬水库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六冬水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河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8-1号天筑丽城27号楼6层(601-6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6-C2-050023-HB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区马安水库干渠维修加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六、付款方式及第六章,合同文本,1.4.1付款方式相关内容 本项目无预付款,最终以实际审批为准。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承包人需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至发包人,经城区审批后,最终支付以江南区财政局同意支付为准;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且结算经江南区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同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项目经江南区财政部门审定完成审计结算移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保修期过后支付至最终合同价(以结算价格核定)的100%,承包人需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等一式四份至发包人,经城区政府审批后,最终支付以江南区财政局同意支付为准;同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文件涉及到的以上内容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江南区六冬水库管理所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六冬水库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河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8-1号天筑丽城27号楼6层(601-614)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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