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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养烟厂制丝车间残烟机和惨密间除尘系统改造
(重 1)(项目编号: GXTZ-ZB-2026 第 (82) 号 (車 1))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TZ-ZB-2026 第 (82) 号(重 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柳州卷烟厂制丝车间残烟机和掺配间除尘系统改造(重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 157.7万元,招标人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详见公告内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柳州卷烟厂制丝车间残烟机和掺配间除尘系统改造(重1);
(001 柳州卷烟厂制丝车间残烟机和惨配间除尘系统改造(重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内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6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09 日 17 時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下文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 分
递交方式: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 6 号九洲国际 10 楼(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 6 号九洲国际 10 楼(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
定,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柳州卷烟厂 制丝车间线烟机和掺肥间除尘系统改造(重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1. 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柳州卷烟厂制丝车间残烟机和掺配间除尘系统改造(重1)
1.2 项目编号:GXTZ-ZB-2026 第 (82) 号(重 1)
1.3 招标范围:柳州卷烟厂制丝车间线烟机和掺配间除尘系统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 最高限价:157.7万元(不含税)。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 法存续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无。
2.3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2.4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 标均无效。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 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 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 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 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3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按招标公告第 26 条款要求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 期间内);(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 6号九 洲国际 10 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注: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 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邮费由投标人承担。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 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须在委托书中注 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如因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列明上述信息, 或信息错误、经办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或无法联系到经办人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目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和开标地点: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 6 号九洲国际 10 楼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服 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
4.3 提交方式
采用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9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不接受邮寄方 式提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6. 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开户银行: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账 号: 4500 1625 2400 5070 082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李婕妤、黄春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XTZ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