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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
本象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 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万元 其他资金 4613.89万元,招标人为广西象州启能星途投资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本项目拟在象州县百丈乡、大乐镇、罗秀镇、马坪镇、妙皇乡、寺村镇、运江镇、 中平镇等 8 个乡镇 10 个地块新建 11 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总用地面积 10352.26 m²(约合 15.53 亩);总建筑面积 16046.19 m²(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6046.19 m²,不计容建筑面积 0 m'),建筑基底面积 3039.2 m',项目实施后,共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320 套。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象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001 象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 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 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 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 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 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
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 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 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娃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③要求担任过与拟 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注 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 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备注:涉及 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3.2.3施工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 云 "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 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 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 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3.3业绩要求:无要求。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 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 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 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 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 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6注册 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 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 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 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 业认定。3.4.8/;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59分
获取方式 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上传文件递 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来宾) (http://171.109.54.155:18080/XZBidOpening/)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工 程已由象州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象政函(2025)(批文名称、 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象州启能星途投资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 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 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 万元 0.0% 财政资金:00 万元 0.0% 其他:4613.89 万元 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象州县百丈乡、大 乐镇、罗秀镇、马坪镇、妙皇乡、寺村镇、运江镇、中平镇等 8 个乡镇 建设规模 本项目 拟在象州县百丈乡、大乐镇、罗秀镇、马坪镇、妙皇乡、寺村镇、运江镇、中平镇等 8 个 乡镇 10 个地块新建 11 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总用地面积 10352. 26 m²(约合 15.53 亩);总建 筑面积 16046.19 m²(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6046.19 m²,不计容建筑面积 0 m³),建筑基底面 积 3039.2 m²,项目实施后,共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320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 本项目概算价: 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4613.89 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 365 天(日历天)。 2.2.1 招标范围 象州县保 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总承 包和竣工验收。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备案合格和招标人要求的全部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
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设 计部分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 变更,以及项目各类报批、报审、采购、安装、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配合及相关服 务等内容,施工部分为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包含项目施工图纸(含设 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进行施工直至工程调试并组织验收、试运行合格、工程保 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承包范围内的设计缺陷、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 任,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
E45*开通会员可解锁*502001001,标段(包)名称:象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 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 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 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 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 1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取称(联 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②己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 己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 11 号文除外)。 ③要 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 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 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房屋建 筑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备注: 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 施 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 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 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 11 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 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 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 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 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 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 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 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 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 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 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 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 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 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由潜在投标 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 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投 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 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来宾)
(http://171.109.54.155:18080/XZBid0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使用加 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 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 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 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 上开标子系统(来宾)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 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 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 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 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来宾)(不见面)登录 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
http://171.109.54.155:18080/XZBidOpening/),使用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登录。使 用"桂交易移动 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 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 动 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 CA"证书解 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6. 预付 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 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 高不超过 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 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 预付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http://ggzy.jgswj.gxzf.gov.cn/1bggzy/)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 介) 8.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象州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 "系统,"桂建 云 "系统登录地址: 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 云 "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 ),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 24 小时将所需 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广西象州启能星途投资有限人: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 招标代广西新侨咨询有限 构:地 公司(需盖企业理机章及法人签字) 字) 来宾市奇石商贸城 A 座石缘路 99 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 83 号 地址:址: 邮编:546100 编: 联系 号奇石商贸城 A 座 1 号楼 3102 号 邮 545800 人: 梁荣强 联系人: 黄大帅、卓华雄 电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0772-传真:/ 真:电子 电子邮 邮 4200648 话:传 / 1375649121@qq.com 箱:箱:网 网址: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象州启能星途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象州县象州镇莲城路 83 号
联 系 人:梁荣强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 来宾市奇石商贸城 A 座石缘路 99号奇石商贸城 A 座 1 号楼 3102 号
联 系 人: 黄大帅、卓华雄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13756491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