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招标人─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1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代理:浙江自贸区舟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客服电话
400-888-7022
下载APP解锁更多独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