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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临颍县聚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省增绿护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杜曲镇东街村村民委员会向西150米路南998号院内6号 |
临环监表﹝2026﹞15号 |
临环监表﹝2026﹞15号关于临颍县聚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